作者 | 金峰
美国国际贸易促进会(ITC)的“337调查”已经不是一件新鲜的事情了,几乎每天都有公司在美国被列为“337调查”的对象,近年来,随着中国出口到美国商品科技含量的提升,中国企业被调查的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总结中国企业的经验与教训,应对美国“337调查”可考虑以下四方面的举措。
首先,积极应对。被ITC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意味着企业将彻底退出美国市场,直到知识产权保护期结束,中间即便是展示的样品也无法进入美国。这比“双反”诉讼更为严酷。因此,需要被调查的企业以积极的态度加以应对,如果企业不应对,将被直接判为败诉,而被驱逐出美国市场。
其次,抱团诉讼。应对“337调查”的费用是相当昂贵的,普通案件大约在200万美元以上,而诉讼的对象则是多家企业,如果由一家企业单独应诉,无论在精力上以及费用上均难以承担。事实上,国内相当数量企业不去应诉,主要原因在于无法承担资金上的压力,并且由于技术实力等方面的原因,无法有效驳斥诉讼发起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因此,国内的企业应抱团应诉,而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应该作为应对诉讼的牵头组织者。
第三,不一味“死磕”。类似“337调查”在内的知识产权官司的判决,主观性较大,即便是诉讼方也无法有100%的胜算,他们也需要面对支付巨大诉讼成本,但没有任何收益的风险(“337调查”不支持败诉方向胜诉方支付诉讼成本的补偿),因此,存在着较大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一些市场份额较小的诉讼方,发起诉讼的目标,也往往在于从庭外和解中获取利益)。这就需要我国企业对诉讼进行精确的评估,分析采用怎样的方式对自己更为有利。前期,在一些“337调查”的案例中,曾有过我国企业通过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方式,实现庭外和解。
第四,未雨绸缪的准备。针对全球发达国家近年来纷纷以知识产权保护名义,对中国企业发起诉讼的情况,国内企业应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同时,将核心专利在全球主要发达国家进行申请,并利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发达国家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市值下降的状况,对拥有大量专利的国外企业进行参股、收购等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