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在京连续召开两次会议,就近期审定完成的《农业用硝酸铵钙》、《农业用改性硝酸铵》、《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等农业行业标准进行释义。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相关负责人向与会代表详细介绍了将农业用硝酸铵钙和农业用改性硝酸铵用作肥料登记目录产品及标准技术指标制定的研究背景和依据。
对于将《农业用改性硝酸铵》标准范围明确为 “在硝酸铵生产过程中添加碳酸钙、碳酸镁等原料成分,并将浓缩的熔融混合物经造粒而成的非全水溶均质固体”,一些代表认为有一定的局限性。针对硝酸铵农用受限问题,代表们反应热烈,担心更名为改性硝酸铵会加剧销量低迷的状况,强烈呼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科学规范管理,并给予适当的运费和税收等优惠政策。代表一致认为,农业用硝酸铵钙和农业用改性硝酸铵产品的申请登记企业和产品产量与日俱增,且农用效果也得到国内外用户的广泛认可。在这样的前提下,此两项新标准的推行,将为引导此类产品的科学研发、促进产品标准化生产、推动肥料行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在水溶肥料标准相关生产企业工作会议上,就近期审定完成的《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业行业标准向与会代表进行了释义,对《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肥料登记标签技术要求》等肥料登记标准进行了宣贯,并提出了下一步登记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