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张宇
试析传统西方哲学中的主体间性理论
黑龙江 张宇
西方近代之前的整个古代哲学,主体间性问题并非明确的课题。本文对此进行了阐述。
主体;主体间性;认识论
我与他人的沟通是何以可能的,另一个具备全部个性与特性的人,如何能够在我的意识之中构成,然而又实实在在地区别于我,这样的哲学问题在传统西方哲学发生近代认识论转向之前是未曾被明确地提出过的,也就是说,就西方近代之前的整个古代哲学而言,主体间性问题并非明确的课题。
在古希腊罗马哲学之中,人作为主体在概念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和提法,但对于客观外部世界的认识却显而易见地表现了人作为主体所理应起到的作用。最为明确地提到这类思想观念的哲学家是普罗泰戈拉,他说:“人是万物的尺度;合乎这个尺度的就是存在的,不合乎这个尺度的就是不存在的。”[1]被黑格尔盛赞为“伟大的命题”的这一格言“人是万物的尺度”包含了这样的思想,即人在作为一种标准衡量着万事万物的存在,人是尺度,而其他万物都受其裁量,这说明在古希腊罗马的观念之中,认识外部客观世界的活动是不能缺少“我”的因素的,没有“我”,什么都不存在,因为“我”是衡量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这种衡量只能发生在“我”的认识之中。
这是西方哲学之中主体概念的最初萌芽。在古希腊罗马哲学之中,人类理性只是人类意识之中的一部分,虽然它具有最高价值,但是这并没有被提高到宰治一切的主体位置上,而古希腊罗马哲学中的认识论思想尚处于萌芽之中,尚未明确划分主客对立的二元认识模式和思维结构。然而,在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之中,这种观念都是以一种潜在的或者说是萌芽状态存在着,对于人类理性能力的肯定是确定无疑的,而主体概念和主体性问题的出现皆源出于这种对理性能力的肯定、推崇和张扬。
所谓主体性,肇始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2]命题及由此所展现的自我意识运动。也正是从笛卡尔开始,近代西方哲学发生了一次重大的转变,发端于古希腊罗马哲学的那种哲学理性开始真正地、决定性地转向了自身,转向了人类认识能力自身,而这一转向就是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这一转向的发生才使主体性问题凸现出来。
在笛卡尔之后,近代哲学无论是唯理论还是经验论都把思维(或理性或经验或意识或精神)规定为主体的唯一特性,都把思维的主体和主体的思维性当作一回事。康德把笛卡尔的“我思”改造为“综合的先验统觉”,把理性自我提高到先验自我的地位,突出地强调了主体的理性认识功能,在哲学史上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主体的认识能动性。康德认为,外部世界是一个没有任何秩序的世界,只存在着“杂多”的认识材料,只有通过感性的认识形式(时间和空间)把它们整理成经验现象,然后通过理性的认识形式(知性范畴)把经验现象整理成知识。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和客观性不是来自于外在的世界,而是来自于“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黑格尔则把近代哲学的主体思想推到了极端,在康德那里是我思或自我意识,在黑格尔这里则是绝对精神;在康德那里“我思”主要是一种获得知识的认识功能,在黑格尔这里“我思”作为绝对则被赋予了本体属性和现实力量。近代哲学把“自我”等同于“自我意识”,即把主体等同于主体性,它所注重的是自我意识的认知功能,“他我”和“他我意识”还没有进入其视域,所以近代哲学所谓的主体性不过是意识性、自我性,不过是主体意识的内心独白,其结局则是唯我论。然而,近代哲学的认识论取向,已经为主体间性理论的提出准备好了道路,知识的客观性并不在于康德的人类理性认识能力的先天法则,也不在于客体向主体看齐形成的主客一致而在于主体与主体之间关于外部世界的认识之间的一致性。也正是康德对知识可能性与客观性的解决方案促成了胡塞尔主体间性思想的提出。
德国古典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都没有明确地提出主体间性理论,也没有使用“主体间性”这一术语,但是在他们的哲学著作之中,这一思想却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着的。
近代西方哲学的“主体性”,实际上主要就是指德国古典哲学的“自我意识论”,或者如黑格尔所说的德国古典哲学所展现的“自我意识运动的过程”。尽管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各自的“自我意识”论有所不同,但是“自我”和“自我意识”作为他们各自哲学的根基则是相同的。
当康德思考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思考各个从事认识活动的个人,怎么会按同一思维形式形成知识,且一个人形成的知识怎么会被其他人理解认同。根据这一问题康德找到了一个答案,那就是“纯我”即纯粹自我。我的“纯我”你的“纯我”,所有一切人的“纯我”都是同一个“纯我”。它决定了主体在认识交往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一套准则、规范。康德重视“纯我”的实质是重视作为“大我”的人的类存在、社会存在。康德在研究人与外在于他的自然是何以沟通这一问题时,也就必然忽略了“我”与“他人”的区别,直接把“我”与“他人”同等地看作类存在。
在黑格尔看来,意识就是把普遍性和统一性从特殊性和多样性中解脱出来的活动,是用前者解释后者的活动。黑格尔是从现有的经验意识出发,把一般知识和真理的规定置于意识本身内在的辩证结构和辩证运动,而“证明”了意识的绝对对象就是那个和意识及其运动本身同一的绝对意识或者客观思想。只有意识本身才是真正的“客观对象”。黑格尔哲学的秘密无非是他把自己的抽象思维当作了客观的本体。或者说,他从自己的抽象主体中推演出客体。照此来理解,主体间的互通性是被黑格尔作为前提接受下来的,在他看来只要他自己认为是确定的东西对于他人也一定是如此了。
由此可见,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之间的统一性问题的解决并非是最终的真正的解决,他们的努力只是为最终的解决,即真正的主体间性理论的推出奠定了基础,因为他们的解决已经达到了主体性哲学的最高点,在近代哲学的认识论取向之下,德国古典哲学的解决方式也许是最后的方式,此后只有突破认识论哲学的框架,这一问题才能在现当代获得真正的解决。
[1][德]黑格尔.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M].上海:商务印书馆,1997:27.
[2][德]黑格尔.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M].上海:商务印书馆,1997:70.
(作者单位:哈尔滨体育学院)
(编辑 吕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