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职业教育集团在卫生人才培养中的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2012-08-15 00:44吴森林吴丽慧郭永松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2年11期
关键词:职教职业院校校企

王 嘉,吴森林,吴丽慧,郭永松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 杭州 310053)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其中指出“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与技术服务”[1]。我们根据浙江省经济社会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组建浙江医学教育集团。

一、项目研究背景

职业教育集团是近年来职业教育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它是将企业集团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引入了职业教育领域,以改变固有的传统办学模式。它不是建立规模庞大的个体学校,也不是将几所学校简单拼凑和组合,而是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组建院校、校校和校企之间,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办学联合体。职教集团在更大的范围内合理组织和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是教育组织与教育制度的创新。本研究项目被列为浙江省2010年新世纪教改课题。

二、项目研究必要性

组建浙江医学职业教育集团一是高校服务社会的需要。通过职教集团这一交流平台,能协调和整合各种资源,为提升行业、企业整体实力发挥更大作用。二是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通过职教集团平台的建立和运行,能更加密切学校与行业、企业间的联系,能及时了解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用性。三是适应第三代医学教育改革的需要。第三代医学教育改革强调学校与行业的紧密结合,构建负责任的医学教育,共同完成培养医学人才的需要。

三、职教集团的现状

在学校与企业合作过程中,需要校企双方寻求“共赢”,需要双方树立共同的观念和理念。分析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主要存在以下四个主要问题:

1.很多院校的校企合作是浅层次的合作。合作仅限于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学生就业等,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只是“以工代学”,简单地理解为把学生推到企业实习就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最常见的是“放羊式”的顶岗实习。

2.政府的相关配套政策缺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一方面校企合作缺少必要的准则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国家也未出台奖励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导致企业在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

3.职业院校大多由过去的中专改制而成,教师服务企业的能力不强。由于职业院校不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直接影响了校企“互利双赢”目标的实现和校企双方的稳定合作。

4.产学合作组织管理机构缺失。政府层面,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推动校企合作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职业院校层面,缺少校级产学合作协调机构与产学合作教育平台;企业层面,因经济利益的原因,不愿意投入较多人力、财力,缺少专门的产学合作管理机构[2]。

四、项目研究与实践的思路

根据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理念,职教集团的运行思路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转变办学理念。职教集团的组建,改变过去关门办学的办学思想。解决办学不活,办学单一问题。使企业可以参与职业教育的全过程。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招生”,建立校企校院间教研大组,构建合作交流平台。

2.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途径优化。突出就业导向、工学结合,促进集团内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训项目,紧贴产业、行业发展水平和职业岗位需求,推进学生能力发展和就业素质全面提高。

3.组建职教集团,支持了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为学校提供了高技能的“双师型”教师。实行订单培养,有利于学校的教学、招生工作,增强了招生的吸引力。

4.通过组建职教集团,采取“订单式”培养,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企业还可以把成员学校作为自己的培训基地,对在职职工进行转岗和新技术培训。

5.组建职教集团办学有利于拓展发展空间。通过职教集团的组建,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更紧密地联合,共享教育培训条件、实训岗位和教育培训师资等资源,形成校企双方人才资源优化和集聚机制,提高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6.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集聚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拓展。集团内中高职院校共享教育资源,实现信息、人力、教学设施和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的共享、整合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教育投资的最大效益,承担更多的社会服务项目,形成职业教育新的发展点[3]。

五、项目研究与实践情况

(一)明确职教集团的宗旨。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教育厅及卫生厅对职业教育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浙江经济的发展和调整,以自愿、平等、互利、互惠为原则的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团体,构建集团组织体系。实现学校、行业、企业和区域间的紧密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构建职教集团的基本构架。

在省教育厅、卫生厅的指导下,由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建立院(临床学院)—校、校—校、校—企合作形式的浙江医学职业教育集团,在此基础上建立院、校、企际教研大组,改革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订单培养、中高职“3+2”等学历教育和培训项目,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形成职教集团运行模式。

在职教集团框架下,借助职业院校与成员行业、企业的合作关系,开展深度合作。

1.基于职业教育集团建构校企共同联合培养与学校定位相一致的城乡社区卫生技能型人才。打破传统的学科课程体系,按照生产过程的需要设计教学过程,选择先进实用的教学内容,构建以实践为导向、产学紧密结合的课程模式。

(1)成立临床学院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药学、影像等教研大组。教研大组组长主要由临床学院领导专家担任,学校教研室老师作为副组长或秘书,开展教学研究、考试考核、集体备课、成绩分析等形式,实现行业与教学对接。

(2)共同培养面向农村社区的卫生人才,其基本要求一是保证培养的农村社区卫生人才在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有较高合格率;二是人才培养的实用性,能适应于农村社区医生的工作,学以致用。改革与调整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培养班)培养方案,在医院内开展3个月的床边教学和10月的毕业实习。

(3)行业一线专家参与教研活动。组织10家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及其他承担床旁教学任务医院的相关专家,对教学大纲进行讨论与论证,并确定床旁教学大纲的内容与要求,并由所在地区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和学校教师共同完成。

2.整合职教集团资源,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实现产学深度融合。

(1)职教集团成员按照行业职业院校的集成情况在职业院校中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为区域内相关职业院校在校生、社会在职人员等提供继续教育学习的平台。学校模拟医院先后为余杭、临安等人民医院新进临床医生和护士培训了150多人次。

(2)指导行业、企业建立职业教育技能实训基地,让学生在真实生产过程中学习专业技能。指导20多家市、县级医院建立临床技能实训基地,为在职职工和实习学生开展临床技能训练。

(3)按照“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和人员”的方式引入企业或与企业合作开办经济实体,拓宽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校内顶岗实习的渠道。校内与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为医学检验提供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

3.基于职业教育集团建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专业配套、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出特色的关键。邀请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甚至学科带头人,先后聘请了158位兼职教师,指导校内外实践教学工作。

(1)师资队伍与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对兼职教师举办2期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师职业规范培训,提高兼职教师队伍的综合执教能力和管理水平。

(2)举办以科教科为主体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培训班;杭州市、温州市、绍兴市和台州市承担农村社区医学定向培养床旁教学与毕业实习任务的12家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的科教科长、教学办主任等18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3)举办旁教学观摩课。对承担农村社区医学定向培养床旁教学与毕业实习任务的12家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的内、外科主任(教学秘书)、科教科长(教学办主任)和50多名学生开展观摩学,统一床旁教学的基本形式、安排与分组要求。

(4)教学检查与质量评价。由教务处牵头对参与床旁教学的临床学院,通过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形式,及时反馈教学过程中的问题。2011年承担床旁教学任务的9家医院共完成教学课时5075学时教学,并进行了统一考试和问卷调查。对床旁教学的207名学生“学评教”,65位老师进行“教评学”工作,其中学生问卷满意率达83.33%。

(5)举办床旁教学研讨会。床旁教学结束后,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在余杭第一医院对参加床旁教学的师资、教学管理与后勤保障等进行总结、交流。

(6)基于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建立科研合作机制。2010年、2011年职教集团内共有立项的校级课题8项。

六、基于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在卫生人才培养中的运行的思考

1.要调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要建立相应的机制、体制和政策环境。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财政投入上需要加大对职教集团的重点倾斜。

2.要规范职业教育集团的内部管理体制。政府应制定规范职业教育集团内部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对集团内部的日常管理、组织设计等做出基本原则规定。

3.创造相关保障条件:一要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多渠道资本投入体制,优化集团的资源结构;二要强化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集团化办学,行业企业成为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互动桥梁;三要政府、企业、职业院校不断更新合作理念,探索和建立以校企“双赢”为目标的教育与培训的模式。

4.职业教育集团成员企业要着眼长远,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和学生评价等方面工作,为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指明方向,真正发挥职教集团在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中的积极作用[4]。

[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

[2]兰小云.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效度刍议[J]现代教育管理,2012年(6):72-74.

[3]吕 强.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20):225-226.

[4]朱 琳.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6):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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