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规律及其在电视教材编制中的应用

2012-08-15 00:49文丨李
中国传媒科技 2012年8期
关键词:直观规律对象

文丨李 莉

电视教材,就是根据教学的目的和要求,用图象和声音来表现教学内容的。是以视频信息和音频信息刺激学生的感宫,使学生得到感知而引起学生的心理活动,促进学生思维,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的。学生学习知识,形成技能是一种认识的过程,任何知识的学习过程都会引起一系列复杂的心理活动。一类是有关引起学习积极性的问题,如动机、需要、情感、情绪、意志等。另一类是有关认识过程本身的心理活动,如感觉、知觉、记忆、想象与思维等。教学的效果与学生的心理状态有很大关系,只有当教学符合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时,教学才能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因此,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心理活动的特点和发展变化的规律,并把这些特点和规律应用到电视教材编制中,是有效地提高电税教材质量的重要方法之一。

1 感知的特点和规律

感知(即感觉和知觉)是人的心理活动中的一种较为简单的心理现象。是人通过眼、耳、鼻、舌、身,五种感觉器官来反映不同事物的单纯属性的。知觉也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人的感官,存人脑中产生对这个事物的完整反映。知觉是人脑比较复杂的分析综合活动的产物,一般是由多种分柝器官联合活动产生的,能反映事物的空间、时间和运动各种属性的关系。尽管知觉所反映事物的特性各有不同,但各种知觉都有共同的特点和规律。

1.1 知觉的整体性(或综合性)

知觉对象具有不同的属性,由不同的部分组成,但是人并不把这对象的不同属性、不同部分看作孤立的,而是把它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反映,这就是知觉的整体性。知觉对象是由不同部分构成的,既有多种属性,又有整体性的事物,这种对象仍被感知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知觉对象各部分的强度常常是不同的。此外,知觉的整体性还表现在人们对对象各部分之间的不同关系产生不同的知觉。总之,知觉的整体性不但表现在对象以多种多样的属性和部分而被感知,还表现在对象的各种属性和部分以彼此之问的某种相互关系而被感知。

1.2 知觉的选择性

作用于人的对象和现象是多种多样的,以至于人不可能感知到所有的一切,也不可能同时对它们都作出反映。从纷繁的作用对象中较清楚和明晰地分化出来的仅仅是几个对象和现象。这个特点称为知觉的选择性。知觉的选择性是由各种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决定的。属于客观原因的有:刺激物本身的特点(强度、活动性、对比)和对象所处的外界条件的特点。主要原因(人的态度、需要、兴趣、知识经验以及知觉对象对生活、实践的意义等)决定的。

1.3 知觉的理解性

在感知对象的时候,人就根据以前所获得的知识和他的实践经验来解释它们。人在感知某一对象的时候,把他归入一个用词来表示的一定的对象类别中,对它提出某些用词来表示的判断,这就是对于对象的理解。对于对象的理斛的最初的,最简单的形式是认识。能否把知觉的对象认识出来,这和知觉对象所处的背景有密切关系。以上是知觉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2 感知特点和规律在教材中的具体应用

电视教材所提供的是一种感性直观材料,但它又与实物直观不同,它是一种模象直观,其真实性是不如实物直观的,但它能通过人为的手段,改变感知对象的不同成分的强度。电视教材的编辑者应当结合直观所具备的特点,在电视教材的编制过程中正确地运用感知规律。

2.1 根据知觉的整体性特点,电视教材的编制应做到重点突出

知觉的整体性告诉我们,复合刺激总是被感知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是一个相同的复合刺激,由于突出的重点不同,作为被感知的结果也不相同。譬如,在一个模象币刺激物里有山、河、人,被感知的结果可以是“人后面有河和山”,也可以是“山下有河,山上有人”,还可以是“河边站着人,河对岸是山”。三种感知的结果都是统一的整体,但彼此是不相同的。由此可见,在编制电视教材时,要十分注意应用知觉整体性的特点,突出重点,这对于我们获得所需要的感知结果是很重要的。那么,重点的突出应注意那几个方面:1)在同一个画面里,应突出所需要的主体物。我们知道在电视教材的景别中,除大特写之外,一般说来都包含着不止一个的感情客体。例如在教师讲解识字课时,有语言讲解,有板书示范,而应突出的重点则放在板书上,让学生看清字的基本结构,下笔的顺序。减少非本质成份、以突出主体。2)处理好画面和其它刺激物的关系。在电视教材中,所说其它刺激因素指的是解说词、音乐等。在这里处理好画面与音乐的关系是主要的。例如,所拍摄的对象是一组图解型片,它的特点是用旁白代替教师在画面中出现,而知识传递主要是通过解说词和画面来表现,如果音响的强度超过解说词的强度,那么,主体就要被破坏,所以不恰当地突出音乐会得不到所需要的感知效果的。3)在结构上下功夫。用不同的结构表现相同的课题,学生获得知识结果是有差异的。在结构上下功夫,重点是根据教学内容、目的和要求,恰当地处理好教材的开头、中间、结尾在时间上的比例关系。如果把头和尾过于拉长,往往会影响重点的突出。中间展示部分占时间比例要大,但要做到少而精,在表现上要做到逻辑清晰,线索分明。在手段的运用上要做到恰当、合理,要符合学生心理活动的规律。

2.2 根据知觉选择性的特点,应提高教材的生动性,诱发学生感知教材的积极性

知觉的选择性是由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原因决定的,在电视教材中,客观原因集中地体现在教材的生动性上,主观原因集中地体现在学生感知的积极上。为充分调动这种积极性,在电视教材编制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画面的内容要有丰富的视觉形象。特别是人物形象。人物形象要五官端正,衣着朴素文雅,尽量穿浅色服装,避免大红大绿;(2)画面主体与背景要有合理的对比关系,尤其是亮度对比、色彩对比、大小对比、虚实对比等,要处理恰当;(3)彩色还原要好。彩色还原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一部教学片的质量,而且由于彩色还原不真实,往往会造成学生心理上的混淆和疑问,甚至会产生错误的理解;(4)镜头组接要合理,在选择时既要考虑到所要表达的内容,又要考虑镜头相互间的关系,并以此来确定每个镜头的节奏、动静、长短、方向等。就是说镜头组接要服从构思,着眼整体,合情合理,符合人的认识规律;(5)恰当地使用音响和音乐,解说词力求精练、生动。音乐的音响效果要服从教学内客,服务于主题。不能采取自然主义的滥用,需要用音乐的地方要少而精,而且宜低、宜轻,节奏变化要以画面内客而定。解说词要做到准确科学,观点鲜明,语言生动。

2.3 根据知觉理解性的特点,教材编制要充分了解学生已有知识水平,注意词与形象的结合

知觉的理解性告诉我们,学生感知对象的时候,总是依据以前获得的知识来解释它们,感知的内客与已有的知识越接近,理解就越容易。充分了解学生的己有知识水平,不仅是确定选题的承据,也是组织画面内客、安排层次逻辑、控制节奏变化的依据。因此,了解学生已有知识、经验水平,对于保证学生能充分理解电视教材的内容是很必要的。在电视教材编制中,应尽可能将学生已有知识联系起来,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上,增添新的知识,以提高学生接受知识的兴趣,促进学生理解感知内容。

学生对感知内容的理解,总是用词来概括的。因此,在电视教材中,词与形象的结合,是直观过程中促进理解,形成感知的重要条件。研究表明,在模象直观与实物直观过程中,如果形象与词分离,仪有事物形象的作用,而缺乏词的作用,则学生往往会撇开学习任务,热衷于感兴趣的因素,忽视对事物的全面观察。词与形象分离,也难以使学生获得确切的感性知识。

总之,教材直观和模象直观所具备的特点,为在电视教材编制中运用感知规律提供了条件,只要我们在教材编制过程中,能自觉运用这些特点和规律,对于提高电视教材的质最,对于学生在领会阶段获取确切的感性知识,无疑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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