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磊
(梅州日报社,广东 梅州 514000)
民生新闻不是一种单一的新闻形式,其定位主要在于反映民声、沟通民意、纾解民困,涵盖了时政、突发、生活服务等各种领域。在采编过程中,时常会出现“老师傅遇到新问题”的情况,不会因为经验丰富而变得简单。因此,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提高地市级报纸民生新闻的可读性、进一步树立媒体形象,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由于报料人会被紧张、怕惹麻烦等情绪干扰,在与记者联系过程中,往往无法准确地将新闻事件描述出来,甚至连时间、地点都会有误。因此,所有信息在见报前必须得到证实。
要证实新闻事件中的信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现场观察。而当受到时空限制无法赶到现场时,可采访权威、可靠的消息提供者,或使用可靠文件上的信息。如本报2009年12月刊出的《电站蓄水小桥被淹,令村民出行手足无措》一文,该报道的报料人第一次见到小桥被淹,于早晨7点拨打了报料热线,可当记者准备出发赶往100多公里外的现场时,报料人又来电称,水退了。如此情况又重复了两次之后,记者开始从侧面了解情况,采访了报料人、当地的村委干部及通讯员等,证实了一项市、县重点工程在试运行蓄水前未及时向上游地区发出通知的情况。地市级媒体对市重点工程进行舆论监督,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任务,在较为被动的情况下,记者采用了大量可靠的消息。让事实说话,报道自然就引起了极大关注,市领导带着报纸,直接赶往当地进行暗访,继而促成了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再如,本报于2011年8月刊发的专题《一条短信引起装饰界轩然大波》。这篇专题报道源于一条无法追查来源的群发短信,涉及到行业内存在索要回扣的潜规则,所指的对象则是一间较有实力装修公司。拿到这个题材时,编辑与记者并不忙于把曝光对象拉出来声讨一番,而是在思考,一条看似无厘头的短信为什么能在行业内引起震动。把握采写方向后,即使没有举报人,曝光对象也矢口否认,但记者仍然能把这些内容融合起来,并从中了解到有关行业潜规则的运作方式,对索要回扣这一新闻事实进行了准确报道。
民生新闻不会因为编辑、记者的经验丰富而变得简单好做,有的新闻当事人根本没有与记者互动的经历,特别是一些较为负面的报道,记者采访前不知道采访对象的身份信息,采访过后也不知道对方姓啥名谁。也正因为这些困难,一些较为重大的题材,不仅记者想采访、编辑有要求,读者也非常希望看到当事人能站出来现身说法。
2009年5月,本报刊发的《陷电话骗局一妇女被骗160万》一文,是所有新闻媒体中独家采访到新闻当事人的稿件。当年,国内媒体开始大量刊登有关电话诈骗的报道,而梅州作为山区城市,有市民竟一次被骗160万元,这无疑是条猛料。本报接到警方的通报后,记者在负责宣传工作的民警带领下对办案民警进行了简单采访,对方拿着一份通告照念,同行的媒体记者拍摄完派出所大楼就基本完成了采访任务。很显然,这条新闻是不能草草了事的,若不能接触到新闻当事人,就一定会错过很多重要的信息。后来,记者通过多方联系,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采访。采访过程不轻松,从第一反应来看,对方并不认为自己能从报道中获益。这时,若采用施加压力的采访方式,对方随时可能会挂掉电话,记者首先必须打消对方的疑虑,扮演一位富有同情心且权威的倾听者,让对方从巨大的失落感中走出来,讲述事情的经过。由于有了这次良好沟通,一个多月以后,这起特大电话诈骗案告破,本报的记者得以再次独家采访到新闻当事人,使得这组报道在当地社会引起了较大反响。
要把民生新闻准确、完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编辑、记者的责任感尤为重要,不对信息或信息提供者进行核实的话,错误就会发生。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有的错误可能很小,很难被人发现,却令我们非常惭愧。
今年3月,学习雷锋纪念日前一天,本报刊登了3名通讯员合写的来稿《两雷锋式好少年拾得万元还失主》一文。这则消息十分适合当时的形势,有现场、有故事,是一篇值得刊登的好人好事类稿件。对这两名学生来说,这很可能是他们第一次在家乡的报纸上见到自己的名字,而且自己还是主角。但是,见报的文章中,把其中一名学生的名字弄错了。作为当日版面的责编,笔者得知这个消息后很惭愧,因为在稿件发排前,笔者曾经分别向两位通讯员核实过新闻内容,学校名称,可偏偏没有核实新闻当事人的姓名,最终导致出错。此类通讯员发来的稿件,通讯员分别采访的学校老师和办案民警,而非当事人,属于第二手报道,责编作为最后一道把关人,遇到此类稿件时一定要带着责任感,对新闻信息进行核实,再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