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核实的新闻不叫新闻:浅议自述体新闻中的“疑似假新闻”现象

2012-08-15 00:43于大川谷秋萍
中国地市报人 2012年8期
关键词:假新闻

□ 于大川 谷秋萍

(大连日报社,辽宁 大连 116000)

有一些新闻,其主体是新闻当事人或新闻发现人的自述,姑且把它称为“自述体新闻”。在新闻实践中,笔者发现,这里存在着一种值得研究的现象,就是自述体新闻中报道的若干事情,你说它是真的吧,它令人怀有疑虑,让人不敢相信;你说它是假的吧,报道者还说得活灵活现,言之凿凿。这里转用2003年抗击非典时候产生的词汇“疑似假新闻”,较为贴切地反映了这种新闻的特征。当时用的词是“疑似非典病例”,其中有一些经进一步的诊查,证明确实是非典,有一些则证明不是非典,还有一些则到最后也无法断定,随着时间而不了了之。本文试就这种新闻现象做一分析,并提出怎样应对这种现象的方法。

自述体“疑似假新闻”的分类举例

这里举一个轰动一时、被全国各家都市类报纸纷纷转载的例子。2006年2月,南方某报以“平时是天使,周末是魔鬼”为题,报道了广东某县城的一名女教师,平时在农村学校教课,周末到县城里去卖淫,其“所得”供她的三个弟弟上大学,得了性病之后仍然坚持卖淫。作者在发表报道的同一版面发表评论,称赞这名女教师“闪耀着爱的光辉”。从新闻导向来看,这个稿件所做的道德评价是错误的。就新闻事实来说,也很值得怀疑。一来这原本是个在“天涯网”上流传已久的帖子,二来所说的事实也经不起推敲。一个县的县城,地盘本来不大,低头不见抬头见,一个女青年(尤其是女教师,几年中会接触大量的学生、学生家长、教育界同行),在县城里长期卖淫而不被人认出,很难让人相信。这条新闻的疑点很明显,但以后没听说有什么人查证过,属于“不了了之”类型的。

下一个例子是被确定为虚假报道的例子。2009年3月,大连市某报发表“松狮狗咬死小孩”的新闻,说是某人家里养了一条松狮狗,家里有一个两周岁的婴儿,保姆出去买菜的时候,因为婴儿嘴上有蜂蜜,这只狗上去舔蜜吃,一时野性大发,竟然把婴儿咬死了!消息一出,大连市民街谈巷议,叹息不已,成为热门话题。不料有喜欢养狗的读者就近到消息里所说的地方去询问时,谁都说并无此事,那儿连个养松狮狗的人家都没有!最后证明,这是一条假新闻。

更大量的“疑似类假新闻”则见于日常不很引人注意的报道里。如某老年妇女说,她在早市上买菜,有人用秘鲁币来欺骗她,幸亏她及时识破了,才没上当。由于这些新闻的社会影响力比较小,读者往往不会较真,但从新闻结构来看,这些事都是自己说的,没有任何旁证,连个报案记录都没有,怎么能证明,你说的事情就一定发生了呢?

概括而言,这里所说的自述体“疑似假新闻”,其共同特点是:用当事人的口述形式发布新闻,并无其他旁证或其他人看见;所说的事情比较离奇,因而也较有对读者的吸引力(或曰“有卖点”);如果细心看看,新闻里总是有些让人不敢轻易相信的疑点。

自述体“疑似假新闻”出现的根源

新闻,一般是记者到现场去采访写成的,这是一个根据各种线索了解事实真相的过程。但,现在的社会环境,是文化大普及,群众参与积极性很高,通讯联络又很方便,有一些新闻,就由新闻当事人直接提供,特别是对于纸质媒体来说,打个热线电话就行了。有的记者编辑,无心或无力核对,有时候觉得事情不大,也就省去了现场核实、多渠道印证的过程。于是,这样的新闻就一个一个出现在报纸上。

自述体“疑似假新闻”的出现,首先是由于记者编辑的惰性。对于重大的新闻,记者当然极为重视,亲自采写,但对于不是很重大的新闻,在接到社会读者“报料”之后,或者是读者直接找到报社反映之后,往往采取“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态度,审核起来太费事,原模原样地就给你发了吧,还能算个工作量!

自述体“疑似假新闻”的出现,也与记者编辑的职业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有关。有些事例,只要有较为扎实的知识,是会被看出来堵住的。而有的记者编辑不讲究职业道德,放弃自己核对稿件的职业要求,马马虎虎发稿,这就造成了一定数量的“疑似假新闻”出笼。

从来稿者(报料者)方面考虑,毕竟他们没有新闻工作方面的培训,并不掌握新闻采访、新闻分析、新闻要素等方面的知识,热情有余而经验不足。也不排除有的来稿者(报料者)就是为了出风头、得线索费。有的则是把传闻当成了新闻,添枝加叶,就提供给了报社。

对“疑似假新闻”的应对策略

假新闻对新闻媒体的社会公信力起着巨大的破坏作用。确凿无疑的假新闻可以看作是毒品,“疑似假新闻”有一些很可能就是假新闻,而大多则最起码是新闻的废品!如果对“疑似假新闻”不认真对待,那么,报纸上就会废话连篇,尽是些“信不信由你”的消息,给了一些作者(包括记者)“编故事充斥版面”的机会,带坏整个队伍的作风。这也是对读者的欺骗。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新闻界“杜绝虚假报道专项教育活动”,笔者认为,应该重视“疑似假新闻”现象,并找出应对的办法。

从理论上加强对新闻真实性的认识,加强新闻职业道德的修养。如同食品行业一样,新闻工作者向社会提供宝贵的精神产品,这也是个“良心活儿”,容不得弄虚作假,容不得马虎大意。

在技术上要找到有可操作性的方法。凡是发布出去的新闻,无非就是这三个问题:一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消息主体)”,二是“你是亲眼看见的还是听谁说的(消息来源)”,三是“这事靠得住吗(复核过程)”。对于消息主体,人们是重视的;对于消息来源,也有一定的重视;而在现阶段,特别要强调第三点,就是新闻的复核过程。凡是一个人自说自话、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证实的新闻,就是再离奇、再有“卖点”,也一律控制住,不允许发表。应当树立起“未经核实的新闻不叫新闻”的理念。

维护新闻真实性的斗争,任重而道远。针对目前自述体新闻中的“疑似假新闻”现象,笔者提出以上问题进行研究,尚待新闻同行给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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