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普法的几点认识

2012-08-15 00:46黄冀勤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法制宣传乐山市普法

黄冀勤 钟 毅

(乐山市司法局 四川 乐山 614000)

在当今社会,人们更多的是利用网络来获取信息和资料,了解和认识外面的世界。充分运用网络来开展法制宣传是一种新的法制宣传载体,是对法制宣传形式的一种创造性探索。它对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开展公民学法用法和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乐山市司法局按照乐山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法治乐山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利用网络优势开展好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乐山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网络普法的特点及功能

网络普法突破传统普法的概念,在视、听、感方面给受众以全新的体验。它是将繁多的法律知识和法治信息进行有序的整合,让人们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更多有效法治信息的一种法制宣传方式。

(一)网络普法的特点

1.即时性。时效性是评判法治新闻价值的重要标准之一。网络法制宣传因其制作环节不像传统媒体和其它宣传手段那样繁琐,而是在电脑上制作完毕就可以上网传播,所以它跨越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使各地各部门的法治信息报道传播变得非常及时。

2.互动性。虽然传统媒体和其它普法宣传手段能向受众传递大量的信息,但受众反馈给媒体的信息以及受众之间的交流是很少的。而网络普法则以邮件、微博和网评等手段为受众提供了一个双向交流的平台,弥补了传统媒体普法途径不对称的局限,使普法信息传播变成了互动传播,传受双方都可以利用这一特点获得反馈信息,增加运用普法信息的主动性,同时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法治需求,增强普法的针对性。

3.生动性。传统的法制宣传形式主要是通过“摆摊设点”或者固定介质 (如:标语、板报等形式),利用平面文字、图片、色彩、版面设计等静态符号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范围来传递法治信息。而网络普法融合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使普法信息的传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更加直观、生动、形象的方式,以更易于被群众接受的方式来服务群众,更符合人们的阅读方式和思维规律,增强了普法的实效性。

(二)网络普法的功能

网络普法宣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它利用网络普法平台及载体的可读性、可视性和吸引力,为人民群众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提供了便利,增强了普法的立体效果;二是其通过上网、浏览、检索、下载、链接、撰稿、录入、编辑、发送等一系列机上操作和网上操作,对获取信息方式、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加快传受双方应用网络能力的形成和提升;三是可以在更广阔的时空中展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果和法治动态、法治信息,展示本单位的形象,取长补短,比学赶帮,促进工作上台阶。

二、乐山市网络普法的发展及现状

为了进一步深化乐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特点和优势,乐山普法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全市群众提供了网上学法的机会,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了展示普法依法治理成果的平台,为促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市级普法网站发展的三个阶段

由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主办的乐山普法网(http://www.lspf.gov.cn/),作为乐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平台,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乐山普法网从2009年10月正式开通运行至2010年5月,属市级普法网摸索运行阶段。网站主页普法新闻以国内法治要闻为主,本地法治新闻为辅;来稿主体主要是各区县的通讯员,日平均点击数仅几十余次。第二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8月,市法建办对市级普法网进行了全新改版运行。网站设有“法治要闻”、“普法动态”、“普法课堂”、“政法频道”、“依法治理”、“社会管理”、“法治文化”、“大调解”、“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法律法规”、“司法考试”等12个大栏目和46个子栏目,同时在全省首开先河,创新开设了“嘉州法治微博”。网站在设计上图文并茂,界面架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齐全。为扩大知晓度,乐山市制定并完善了乐山普法网站和普法通讯员的管理办法,加强对通讯员的培训,研究制定鼓励和促进措施,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尤其是公、检、法、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来稿积极,日平均浏览量达500余次。第三阶段:2011年8月1日以后,普法网开始租用外部集成虚拟主机,全网点击响应速度提高了1倍以上,通讯员多数通过会员登录上传信息,管理员严格审查来稿并进行筛选,力求提高信息和稿件的质量,日平均浏览量达660余次,截至2011年10月18日累计浏览量达11.8万余次。

(二)乐山市网络普法的基本情况

1.乐山普法网主页稿件的刊载情况。2009年10月1日至2011年5月30日,来稿638篇,用稿593篇;2011年6月1日至10月16日,来稿962篇,用稿871篇。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267%和258%。来稿数量较多、格式较规范、质量较好的有峨边彝族自治县、犍为县、市中区、夹江县、沙湾区、马边彝族自治县和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局等10个单位。

2.当前乐山市网络普法呈现的主要特点。一是领导关注。市法建领导小组和法建办领导对网络普法工作非常重视,亲自检查指导有关工作。全省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三大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司法行政“八件实事”、政务公开等重要活动、重要工作内容越来越多地在普法网上被发布和宣传。市法建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孙剑峰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关心普法网改版、培训、服务器租用等工作,亲自参与法治微博并点评。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每天都浏览普法网主页信息,长期坚持引导大家进行法治微博互动,关注普法网的点点滴滴,关注普法网的成长。随着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上网信息的增多,各级政法(执法)部门领导也开始主动关注普法网的信息及动态。

二是单位重视。各单位都能够按照市法建办的统一要求,严格规范法治动态信息上网管理,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鼓励支持。2010年12月,犍为县专门召开普法网新闻报道工作总结会,对乡镇和县级部门通讯员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市中区、峨边彝族自治县、夹江县、沙湾区、马边彝族自治县领导带头写稿、机关结合本职工作撰稿、基层司法助理员积极投稿。峨眉山市公安交警大队、夹江县公安局和检察院、五通桥区宣传部等单位积极主动向普法网来稿进行法制宣传。井研县、金口河区、市司法局监察室等单位的同志积极参与法治微博互动。市司法局机关自觉把网络普法工作当成分内事,形成了“上班就上普法网”的良好习惯,各科室、处、中心由开始的被动写变成现在的主动写。为切实加强对网络普法工作的有力保障,市法建办挤出经费专门购置了质量效果较高的数码照像机、摄像机等设备。

三是宣传客观实际。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上传信息,上网稿件基本反映了乐山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宣传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果、法制工作动态及信息、本单位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严把质量关。稿件内容越来越丰富,审核把关逐步走向规范,文字错漏大幅度减少,质量明显提高。市中级人民法院每一篇报送信息要过“三关”,即处室领导把好“文字关”,分管领导把好“内容关”,通讯员把好“格式关”。不少单位还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稿,严防错情发布。

五是增强时效性。大部分单位都能在所报道工作的次日或3日内完成稿件并审核上传,市法建办也制定了相应的信息处理规范,如无特殊情况,通常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4时前收到的稿件,都会在当天处理完毕。周末至少处理一次收到的稿件,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网络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个别单位信息服务意识不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报送不及时,使“新闻”变成了“旧闻”。二是有的信息报道主题不够突出,写作角度不对,跟普法和依法治理不相关,结果是费了很大功夫,传了很多稿件,但可用的不多。三是稿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上传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稿件标题与内容不符,信息基本要素不全,草率凑数、文字错漏、图片无说明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推进网络普法工作的几点设想

人民日报曾在《百家网站积极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倡议书》的评论文章中指出,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方式的独特优势,以文字、图片、音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以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可以说是一件人人都能参与而且不难做好的大事。各地各部门都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一)唱响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网络普法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法制宣传全面、动态、真实地反映事实真相;必须增强纪律观念,在信息报道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新闻纪律,严格新闻发布程序,切实把好关、把好度;在网络法制宣传中,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有效地引导舆论,充分发挥网络普法媒体的宣传作用,为推动地方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而服务。

(二)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使其更具吸引力

多媒体手段的运用可以使网络新闻具有视、听、看、动画、图表等的多重效果,为网络普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我们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的特点和优势,探索和创造具有网络特色的传播形式,扩大网络普法的覆盖面,把网络新闻的可读性和法制宣传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选择、深度整合传统媒体的新闻信息资源,形成网站自己的特色。一方面要努力贴近广大群众的需求,积极利用便民、利民、为民的信息资源,提供多方面的信息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发挥网络的互动功能,要充分利用法治微博、法律咨询等交流平台,实现传受两方的有效互动,使传播者和受众之间达成畅通的沟通渠道,使我们的普法网站更具影响力。

(三)抓住三个着眼点,提高写作能力

一是内容好不好。传媒界流行一句行话:“内容为王。”注重内容是提高网络普法信息质量的基础,除了坚持正确的导向,贴近基层、贴近中心,讲求真实,对于普法网的通讯员来说,还特别要求具备良好的法治新闻敏感性,要善于从法治建设和基层生活中发现闪光点,用独特的视野去掌握好素材。此外,人们很少在网上逐字逐句地阅读,而是在快速浏览的过程中去发现和感受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据美国学者的研究发现:79%的网络读者对内容是一扫而过,只有16%的人逐字逐句地阅读。所以网络新闻大多可采用倒金字塔的形式,充分重视新闻导语的作用,把最重要、最能吸引人的内容放在前面,浓缩新闻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二是标题准不准。印刷媒体的标题由于其版面展示空间的完整性,读者可以在同一时间和空间,看到新闻的主标题和副标题乃至主体新闻的提要等内容。网络新闻主要采用超链接方式,受众在网上所能看到的新闻,大部分需通过点击标题而进入正文,所以网络信息的标题具有特别显著的导读效用,是事关整个稿件写作是否成功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普法网主页上只呈现标题,即把最有可读性、最重要的标题作为第一个层次,它直接决定了这条信息的点击率高低。因此,标题应该准确、简洁、规范,具有独特性,能够以一句话说明法治新闻事实,揭示其实质,并且富有文采。这样的标题一般来说就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只有第一个层次的标题吸引了读者,使他们产生兴趣,才能吸引他们逐层深入,他们才有可能决定是否阅读这篇信息的全部内容。三是写作角度对不对。很多人不希望在别人的指导之下看新闻,因此网络信息应该注重传递新闻事实本身以及全面展示各界观点,而不是刻意强调传递自己的观点。可以说你在努力,而不要轻易给自己戴帽子,应考虑读者所处角度的不同。至今仍有不少单位在标题和内容中用“我县”或“我局”以及自我肯定和褒奖类等用语。有时候一些细微的差距,使文章的指向性更强,也可以引起人们的关注。

(四)及时交流,规范促进

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络法制的宣传功能,提高法治信息的质量,市法建办将及时组织学习和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及做法,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促进普法网站的规范管理。各单位也要认真抓好落实,责任到人,把握重点,切实加强对各类普法和依法治理信息的把关和报送,用正确的导向、丰富的内容,专业的知识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和用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信息服务。

猜你喜欢
法制宣传乐山市普法
乐山市在职男护士健康素养水平调查
与“法”有约健康成长——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设想
乐山市五通桥区“双创”五通桥在行动
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有效途径研究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黑龙江八五二农场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
关于打造乐山市特色水上旅游的调查与思考
普法
普法
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