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杰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欧亚语系,河南 洛阳 471003)
阿富汗经过20多年的战乱,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其油气资源的开发也受到严重制约。塔利班政权倒台后,阿富汗新政府积极争取外国援助,重建国家经济架构,培养自身“造血”功能。在大量外援和一系列投资政策的促进下,阿富汗经济重建进展良好,其油气资源的开发工作也逐步展开。2011年9月6日,中石油与阿富汗的国家(watan)①石油组成的投资集团获得了位于阿富汗西北部地区阿姆河盆地(Amu Darya)的三个石油区块的开采权。该项目是“9·11”以来阿富汗首个国际石油开采合约,也是中国石油企业在阿富汗获得的首个石油勘探合同。中阿油气合作刚刚起步,前景美好,但也面临诸多挑战。
阿富汗的油气资源蕴藏量并不丰富,排在全球30位之外,并非一个理想的资源市场。据美国地质调查局统计,阿富汗未发现的油气资源为4 400亿立方米天然气、16亿桶石油和5.62亿桶天然气凝析油。②阿富汗探明的油气田主要富集在北部地区、西部地区和南部地区。
北部地区是阿富汗的油气富集地区,汇集了阿姆河盆地、阿富汗—塔吉克盆地以及库什卡盆地等油气富集盆地。目前,阿富汗探明的油气资源主要集中在阿姆河盆地,天然气储量为700亿立方米,石油储量为 1亿桶,主要包括 Juma、Bashikurd、Jer Koduq、Khoja Bolan、Jangle-e-Kolan、Etym Tag、Khuja Goger Dak 等大型天然气田,Angut、Aq Darya、Kashkari、Bazarkhami、Zamarudsay、Alli Gul等油田。③据估计,阿富汗—塔吉克盆地的石油储量近15亿桶,天然气储量为3 000亿立方米,库什卡盆地的天然气储量为110亿立方米。④
西部的提尔普勒盆地(Tirpul)和南部的赫尔曼德(Helmand)以及卡塔瓦兹(Katawaz)等地区,目前都还处于勘探阶段。部分地区已经被证明存在数量可观的油气资源。
阿富汗的油气资源开发始于1936年。1957年,在苏联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下,阿富汗开始在北部地区的阿姆河盆地勘探开发油气资源,在朱兹詹省的希比尔干(Sheberghan)市附近发现了3个天然气田。随后,又陆续勘探和发现了 Juma,Bashikurd,Khoja Bolan,Jangle-e-Kolan,Checkchi和 Shakarak等气田。据阿富汗官方估计,1978—1984年,天然气总产量达154亿立方米。阿富汗大部分天然气向苏联出口。苏联入侵阿富汗后,天然气向苏联的出口进一步扩大。1981—1984年,位于朱兹詹省希比尔干市的天然气田向苏联出口了近102亿立方米天然气。1989年2月,苏联最后一批军队撤出阿富汗,阿富汗的天然气井随之关闭。阿富汗内战和塔利班统治期间,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处于停滞状态。阿富汗新政府成立后,油气资源的开发工作逐渐恢复。截止到2011年2月,阿富汗希比尔干附近的3个天然气田中的34个气井正式投产。目前,阿富汗天然气公司日均产量近45万立方米,⑤主要满足阿富汗北部地区部分工厂使用。阿富汗的石油工业进展一直比较缓慢,整个20世纪70年代,阿富汗北部油田的年产量只有数千吨。
为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满足国内市场的能源需求,阿富汗新政府迫切希望振兴油气产业。2011年3月,阿富汗矿业部对阿姆河盆地油田进行招标,这是阿富汗油气开采领域10年来的首次招标。2011年9月,中石油与阿富汗的国家石油组成的投资集团击败3家竞标者,获得了该石油区块的勘探权。根据合同,中石油将向阿富汗政府支付15%的开采税、20%的企业所得税及高达70%的项目利润以及斥资3亿美元在当地建设一座炼油厂。[1]这项协议在今后的25年内将为阿富汗带来70亿美元的收入,对阿富汗的战后重建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2011年12月,阿富汗矿业部表示将于近期对位于朱兹詹省的希比尔干天然气管道修复项目进行招标,项目资金由亚洲开发银行提供。该项目涉及的8个气井由苏联于上世纪60年代建成,但未投入使用,现首次进行招标。目前,已经有美、英、法、乌兹别克和哈萨克等国的石油公司表示将竞标该项目,阿富汗矿业部长特别邀请中国公司竞标该项目。[2]
为了鼓励外来资本到阿富汗投资,2005年,阿富汗政府修改并出台了《阿富汗私营投资法》,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其明确规定:外商在阿富汗投资可获得最长8年的免税期,如3年内无盈利也可免税,还可以直接申请最低额的公司税;除保险业等个别行业外,大部分领域都向外资开放,可合资也可独资,外资公司所得利润可全额汇出;对使用外籍雇员没有限制;投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的机械设备可申请免税;投资者对所投资的项目有完全的所有权,政府无权没收或将其国有化;投资阿富汗优先发展领域还可享受更多优惠。[3]
阿富汗与中国有着长达2 000多年的友好往来,中阿两国人民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阿富汗是最早承认新中国的国家之一。阿富汗战争后,中国立即承认阿富汗新政府,并启动了临时救援机制,向在巴基斯坦和伊朗的阿富汗难民提供物资援助。2002年12月,中国和阿富汗其他5个邻国一道与阿富汗政府签订了《睦邻友好宣言》,表示积极支持和参与阿富汗重建。2006年,卡尔扎伊来华访问,两国签署了《中阿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0年3月,卡尔扎伊再次访华,中阿两国元首一致同意建立和发展中阿睦邻互信、世代友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1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一致同意接受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6月8日,中阿两国宣布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总体来看,中阿两国的友好交往在一定程度上为油气合作提供了政治与外交保障。
中国作为石油进口大国需要加大对外投资,建立海外油气供应基地,以保证本国的油气供应安全;阿富汗作为石油产出国则需引进外资,提高油气的勘探和生产能力,为阿富汗重建提供资金支持。因此,两国在油气领域的合作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是互利共赢的关系。
阿富汗油气资源比较丰富,但缺少资金、技术和人才,需要吸引外国公司来投资勘探、开发并最终进行市场运作。中国石油工业资金雄厚,拥有先进的勘探技术和设备,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作风过硬的油气专业队伍。更为重要的是阿富汗的石油下游工业落后,急需提升本国的石油炼化能力。当前,阿富汗仅有一座位于靠近乌兹别克斯坦边境海拉坦(Hairatan)的卡姆(Kam)炼油厂。这个炼油厂生产能力有限,每天仅能生产200桶成品油,远远不能满足阿富汗国内对成品油日益增长的需要。[4]阿富汗政府每年不得不花费巨额资金从伊拉克、俄罗斯、伊朗、土库曼斯坦等国进口成品油。中阿之间的石油合作打破了这种局面,两国合资的中国石油—阿富汗国家石油国际公司将斥资3亿美元建造大型的炼油厂。这既有利于增强阿富汗经济的独立性,又能树立中国企业真诚帮助阿富汗重建的良好形象,为日后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打下基础。
2001年以来,国际社会累计向阿富汗提供了568亿美元援助,阿富汗的经济在缓慢恢复。2010财年(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阿富汗经济同比增长8.2%,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62亿美元,但人均GDP才551美元。阿富汗失业率较高,达40%,国家半数以上人口生活在贫困中,成为影响阿安全和稳定的潜在因素。阿富汗产业发展不平衡,农牧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农牧业产值只占全国GDP的1/3;工业基础薄弱,无完整工业体系,工业产值仅占全国GDP的1/4。此外,阿富汗的基础设施建设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截至2010年底,阿境内公路总里程近3万公里[5],但是整体上还不能满足建设发展需要。电力工业落后,90%以上的地区无法使用电灯照明。从中长期来看,阿富汗的发展缺乏长久推动力,一旦外来资金大幅减少,经济发展很可能停滞不前。
尽管阿富汗目前的治安形势有所好转,但阿富汗总体安全形势并没有根本好转,依然是“脆弱的”和“可逆的”。近来发生的焚烧《古兰经》和美军士兵枪击阿富汗平民事件,引发了阿富汗民众的强烈抗议和一系列恐怖事件的发生。尤其是在美国宣布于2014年完全撤兵后,塔利班发动了“春季攻势”,使得阿富汗的安全局势急速恶化。未来,阿富汗安全形势的好转取决于塔利班融入国家和解的进程和阿富汗安全部队控制局势的能力等因素。
阿富汗政府部门的腐败现象一直比较严重。国际透明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1年度“清廉指数”(CPI)报告,对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进行腐败情况评估,阿富汗排名倒数第四,得分1.5。美国和国际社会多次强调阿富汗必须加快法治和民主进程,打击腐败,加快司法部门的改革,以应对境内的各种挑战。
此外,阿富汗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缺乏外国投资的实施细则。2005年12月,阿富汗修改并出台了《阿富汗私营投资法》,制定了投资优惠政策、行业鼓励政策等。阿富汗还出台了新的银行法、税收法以及国外机构在阿富汗注册公司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但是,阿富汗整个法律体系还不完善,仅对国内外投资提供一个框架性指导,很多细则尚未明确。
虽然中国的石油企业已经进入了阿富汗市场,但依然面临很多问题。首先,阿富汗的油气资源多为一些小的盆地油田,不是大的油田群,加之多为新油田且没有管道等设施,开采难度比较大。其次,阿富汗在油气开采方面的技术工人较少,中国石油企业将不得不雇佣中国工人。不雇佣当地人又会引起阿富汗民众对中国企业的不满,他们认为没有从中国石油企业的投资中获得实在的利益。再次,语言障碍问题。中国石油企业的海外工作人员一般以英语作为第二语言,阿富汗的官方语言是普什图语和达里语,只有少数受教育的人才会讲英语,对汉语更是知之甚少,致使双方的交流存在一定的障碍,影响到企业的生产,同时也会加剧中国石油企业与当地的隔阂,使其无法扎根阿富汗。
1.进一步深化与阿富汗的政治关系
中阿同为发展中国家,在许多方面有共同语言和感受,中国要利用这些优势,与阿富汗加强沟通与协商。同时,中国应加强同阿富汗在能源政策、法规、发展战略、技术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加大向阿富汗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的力度,逐步实现中阿在油气合作上的互利共赢。
2.加强双方的经贸关系
据统计,过去10年中阿两国之间的贸易已从2000年的2500万美元猛增至2009年的2.15亿美元。[6]目前,阿富汗国内日用品和小商品几乎全部需要进口。阿富汗国内重建需要的产品和设备中国公司都有销售对口渠道。中国加强同阿富汗在经贸领域的互利合作,扩大中阿经济贸易规模,积极鼓励中国企业到阿富汗投资,增强双方经济利益共同点,强化彼此在经济领域的相互依存性,可为中阿石油合作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1.重视各个合作方向
首先,重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和石油贸易。2012年,阿富汗计划对多个油气田区块以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中国企业应积极参与阿富汗油气勘探开发项目招标。其次,重视与当地石油企业合作。中石油在竞标中的成功经验已经证明,如果中国石油企业与阿富汗的石油企业合作,建立合资公司,就能争取到更多油气生产区块的权益,毕竟东道国企业具有本土优势。再次,重视与西方跨国石油公司合作。在阿富汗开发油气田不单纯是中阿合作的问题,更是大国间的博弈。通过与欧美石油公司的合作,可以分担中国石油企业的投资风险,在合作中,中国企业也可以学习欧美石油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2.注重与阿富汗部落、军阀等地方势力的关系
阿富汗社会的基本结构以部落为主体,大大小小的部落有220多个,其中最大的是吉尔扎伊、阿布达里和优素福扎伊3个部落。每个部落都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体,它们是一个自成体系的世界。[7]政府不介入部落事务,部落组织实施实质上的自治,处理政治、经济、宗教事务。此外,阿富汗还有大量的地方军阀势力存在,比如阿富汗北部乌鲁兹甘省最有势力的军阀马蒂拉赫,其麾下有2 000多名武装分子。地方武装首领们把自己的控制区域当成自己的独立王国,完全把持地方财政税收。所以,虽然油气合作合同经阿富汗政府批准,但进入实际开发阶段后,由于要占用地方土地、使用当地水源并且影响当地环境,因此获得部落和地方军阀支持是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此外,中国石油企业注重发展与部落和地方军阀势力的关系,能够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一旦发生针对中国公司雇员的绑架事件,可以请部落长老出面斡旋,人质安全得救的机会较大。
3.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阿富汗是伊斯兰国家,几乎全民信仰伊斯兰教。阿富汗人每天定时5次做礼拜,地点可能在会议室的会议中、办公室的约会中,中国企业应给予充分理解和尊重,绝不能嘲笑或抱怨。古兰经、先知以及与伊斯兰教相关的标志和建筑物在穆斯林世界是神圣、至高无上的,谈话中不能有任何侮辱、亵渎、玷污之意。阿富汗人在公众场合禁止饮酒,着装不可过于随便……中方人员要尊重阿富汗人的饮食风俗习惯。阿富汗人民族自尊心很强,对自身名誉很看重。中国企业人员不能因其贫穷而看不起他们,要平等对待。
4.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在实施项目时,尽量聘用当地劳工,尽可能多地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中国企业可根据自身财力积极参与赈灾、人道救助、慈善活动,有条件的企业还可帮助当地修建道路、清真寺、学校、医院等,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以争取阿富汗政府的支持,建立长期而牢固的合作关系。
注释:
①“watan”在普什图语中是“国家,土地”的意思。
②数据来源于阿富汗矿业部网站,http://mom.gov.af/en/page/4713。
③数据来源于阿富汗矿业部网站,http://mom.gov.af/en/page/4788。
④数据来源于Assessment of Undiscovered Technically Recoverable Conventional Petroleum Resources of Northern Afghanistan,http://pubs. usgs. gov/fs/2006/3031/pdf/FS -3031.pdf。
⑤数据来源于阿富汗矿业部网站,http://mom.gov.af/en/page/4750。
[1]吕荣洁,程宪忠.中石油首“探”阿富汗[J].中国石油石化,2011(19):36.
[2]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阿富汗矿业部邀请我公司参与阿天然气项目[EB/OL].(2011-12-05). http://af.mofcom.gov.cn/aarticle/sqfb/qita/201112/20111207860964.html.
[3]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阿富汗国内外私有投资法[EB/OL].(2003-06-26).http://af.mofcom.gov.cn/aarticle/ddfg/tzzhch/200306/20030600103554.html.
[4]ABDUL LATIF SAHAK.Oiling Wheels in Afghanistan[EB/OL].(2011-06-01).http://iwpr.net/report-news/oiling-wheels-afghanistan.
[5]王健.阿富汗矿业投资环境简析[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1(11):44.
[6]罗书宏.投资阿富汗,风险与机遇并存[J].中国对外贸易,2011(11):63.
[7]彭树智.中东国家通史——阿富汗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