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警备区政治委员 闵 捷
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是我国经济和国防建设长期实践的经验概括,是我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防动员建设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理念、走融合式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内容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军地相关部门在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式建设中,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国防动员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理念在实践中已经取得很大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要有效推动国防动员建设深度融合发展,实现建设模式转型,必须结合国防动员建设的特点、规律,科学谋划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建设思路。
国防动员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因此,要推动国防动员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科学统筹,区分主次先后,抓住对全局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关键领域,以重点领域的融合带动国防动员建设整体跃升。
一要突出基础设施的融合。按照“经济与战备兼容、平时与战时衔接、军需与民用一体”的要求,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国防需求、强化军事功能。把人防设施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加强人防指挥、防空阵地、人员掩蔽、物资储备工程的规划建设,提高综合防护能力。在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港口、码头等建设中,充分考虑军事功能,完善有关配套设施。把部队营房、训练场地、进出道路、预设战场、干部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光电缆工程建设中预留军用接口,有效整合军民通用通信资源。军队基本建设项目,应符合地方建设的整体规划,在征得地方规划部门的同意后,按照军队和地方有关法规进行申报、审批,其整体规划设计应与城市周边整体环境协调一致。
二要突出人才资源的融合。军地双方共同抓好预备役军官和专武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努力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协助驻地部队抓好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复转(退伍)军人岗前技能培训,提高服务部队和就业能力。加强军民两用技术人才的储备,确保战争动员需要。充分利用国防教育基地、民兵训练基地的教育训练资源,把民兵军事训练、学生军训、职业技能培训融为一体。建立军队、院校、医院与地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人才交流协作机制,促进军地人才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
三要突出科研生产的融合。积极推进军地科研机构和军地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鼓励民用科研机构和企业参与国防科研、生产。地方对落户本地的军工企业或从事军品科研、生产的企业,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军地双方定期协调组织地方科研机构和企业到军队有关部门开展科研成果和产品推介,积极争取军品生产项目和配额。部队和军事科研院所要积极参与地方科研开发,建立军转民产业科技园,促进军用高技术成果向民用转化。建立军地科技专家数据库和军民兼容科技产品(项目)数据库,为军地科技交流合作提供信息平台。
四要突出应急指挥体系的融合。按照任务统一部署、行动统一指挥、力量统一使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军地联合应急指挥体系,科学设置军地联合应急指挥机构,明确指挥程序、内容和方法,健全按需对接、信息共享、情报会商、联合行动等方案、预案,细化党委、政府、军事机关、部队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实现应急力量和资源的统一指挥调度。
五要突出保障体系的融合。建立军地战时交通保障对接机制,实现军地交通战备保障方案、预案的有机衔接;整合铁路、航空、水运、公路交通资源,建立“应急交通保障动员中心”,提高战略投送能力;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建立钢铁、石油等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和“食品应急保障动员中心”,提高战时物资保障能力。积极协助部队进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在驻地部队营区周边建立生活服务网点,完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健全完善的运行机制是国防动员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稳定、可靠、高效的长效保障。各级必须重视制度机制建设,努力探索建立目标清晰、职责明确、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以促进国防动员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协调、有序、稳步、高效。
一要建立军地一体的组织领导机制。要加强军地双重领导,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实施统一领导,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工作落实。要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纳入党委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职能、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强化体系建设,狠抓整体推进,促进军地双赢。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保障力度,采取军队提需求、政府搞运作、国动委抓协调的方法,认真解决国防动员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资源投向与投入、建设与效益的最优化。
二要建立军地互动的督导评估机制。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要形成军地一体、目标一致、管理一统的指导方法和路子,加强综合计划,突出上下贯通,注重横向到边,强化节点约束。要建立科学的军民融合发展评估体系,明确党政军各部门抓军民融合的目标、内容、标准和要求。要建立军民融合发展检查考评机制,定期对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评,随机对有关单位军民融合发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军民融合正常开展,促进军民融合质量稳步提升。要建立军民融合发展奖惩机制,设立军民融合奖励基金,定期对军民融合工作进行评比奖惩,保证军民融合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三要建立军地配套的政策法规机制。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必须进一步加大与国家主要法规的体系配套、军地法规制度的兼容配套、专项政策规定的办法配套,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国防动员建设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要以贯彻国家法规为主导,完善配套地方性法规,使依法建设更具全局性、体系性、指导性;以军地兼容的法规制度为互动,将军事法规建设纳入国家法制建设体系,使依法建设更具通融性、协调性、互补性;以专项法规政策办法配套为补充,对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建设领域、具体任务进行全面规范,使依法建设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
省军区系统是各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门,是军地双方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既熟悉军队建设需求,又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军民融合发展中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扮好“角色”。
一是要当“鼓手”促共识。近年来,军民融合式发展呈现“两张皮”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军地双方没有真正转变观念、形成思想共识,没有把协同推进军民融合工作摆在重要议程来抓。一些地方政府片面注重经济利益,往往忽视统筹国防动员建设,只把“军民融合”停留在口头和文件之中;军事系统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中则存在自我封闭、自我发展倾向,搞“大而全、小而全”,致使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步子放不开、走得慢。这些思想观念一旦固化,反过来又不断地强化军民分体化建设模式,严重制约了融合式发展步伐。因此,推进融合式发展,首先应转变观念,实现思想上的“融合”。省军区系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协调沟通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军民融合式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职能使命,切实通过融合式发展的共赢理论武装头脑、统一认识、凝聚共识、推动工作。
二是要当“参谋”提建议。省军区系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协调作用,及时准确地掌握驻军的军事需求,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建设项目安排,研究汇总军事需求,适时组织军地对接会商,齐心协力抓好融合工作。在地方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时提出军事需求建议,并定期组织跟踪检查,从项目建设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抓好国防需求的贯彻落实。
三是要当“导演”搭舞台。省军区系统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抓好军转民科研建设项目的落实,抓好军地基本建设、科研生产、人力资源、精神文明和后勤保障等军民融合式发展相关工作,切实做好军民融合相关项目的规划论证、审核报批和对接实施等工作;协调地方政府对军民融合式发展项目,在转移支付、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军民融合式发展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用地、配套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切实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互惠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