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红 段长虹
(广东科学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处 广东 广州 510640)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谋求教育资源与社会目标协调发展,以市场和社会就业需求为导向的新型教育模式,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是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必由之路。
“校企合作”教学发展历史,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美国大学的工程技术学科领域,主要指辛辛那提大学同大企业合作,对27名技术系学生实施的职业教育[1]。我国工学结合则始源于1919年中国青年知识分子成批的赴法勤工俭学,建国后提出的“半工半读”,使“工”和“学”首次站在平等的地位出现,“工”为“学”作物质积累,“学”使“工”更好地发展。2006 年教育部16号文的下发,使“工学结合”成为了高职教育研究喊得最为响亮的热门词语,使得工学结合课程建设研究推向了一个高峰[2]。
高职教育从职业院校的初建到现在,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均在高等教育中占重要比例,已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与企业合作办学、共同培养人才方面一直相对滞后。因此如何在我国有效地开展院校与企业的协调合作,共同创造有利的人才成长环境,利用各自的禀赋培养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就成为了我国职业教育研究者和实践者关注的热点。本文根据校企合作模式形成的意义、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提出了合理的政策建议和实施策略。
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两个独立的组织为了提高各自的竞争力,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以协议形式紧密合作、资源互补,形成相互开放、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利益实体,是校企合作的新型组织形式。这种教学模式的形成对于高职院校及企业都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设备共享,由合作企业为学校提供实验实训设备、学校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对学生进行技能训导,学校利用自身资源为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师资共享,有利于促进“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专业建设。一方面,可由学校选送专业教师到合作企业参加顶岗实践,既为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又能更快更好地接触到最新的技术、产品或其他前沿的科技成果;另一方面,让能工巧匠到校担任兼职教师,直接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教材、讲义的开发,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加强专业建设。
一方面学校可根据合作企业的需要进行专业、课程设置,围绕学生能力及素质要求,突出应用性、争对性和先进性,为企业提供满足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流程、销售热淡季,对学生进行实习安排。通过校外顶岗实习,既可以使学生提前熟悉工作岗位和职业环境,强化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又可以加深企业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在此期间企业可发现所需的人才,学生也可提前预就业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因此,对高职院校而言,如何探索和实践“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校企合作办学的长久机制,是高职院校亟待研究与解决的迫切问题。
设备投入不足:长期以来,高职院校习惯于加强理论教学,而疏于实践性教学,对实践教学的资金投入不够导致培养学生技能的实训场所和设备滞后。
师资队伍单一:高职院校大多招聘的年轻教师,从学校到学校,没有企业一线工作的经验,实操能力较差。从教多年的老教师,由于传统的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往往造成交流对象单一,工作环境十年如一日,缺少与外界接触、交流的机会,不了解最新的技术、产品,所教的内容相对陈旧。
首先,合作各方之间的推动力问题没有解决。在实施产学结合的双方中,只有学校一方因就业压力而有足够的动力,而企业因处于就业的需求方,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缺乏足够的动力。其次国家对校企合作教学模式的支持还停留在表面,没有真正的重视,财政、税收等配套政策支持少之又少,学生实习期间还牵涉到管理、安全等问题。企业都是追求价值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的,没有必要自找麻烦。再次,高职院校自身的优势不明显,技术服务能力较弱。高职院校的老师能参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很少,使学校难以具有本科院校那些吸引知名企业、大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优势,在校企合作方面难以寻求突破口、达到高水平。
传统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影响课程进校外基地难和基地兼职教学承担课程教学难,是实现校外基地教育教学功能的瓶颈,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不彻底,没有真正将专业教学内容与岗位工作任务对接,建立课程内容与岗位任务之间的联系,课程没有摆脱传统学科体系的束缚,教师在教学设计时以知识的系统性作为教学内容的逻辑主线,没有围绕岗位任务组织课程内容,不但未能使学生理解学习知识点,明确知识在工作过程中的应用领域,掌握知识应用的具体路径,而且难以系统地确保课程内容与岗位任务的相关性[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但是在企业参与学校实训教学中法律制度还停留在表面。企业在参与工学结合时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学生实习期间安全责任、产学合作的技术研究、成果分配、税收信贷、专项基金、奖罚措施等问题没有法律保护。访谈中,企业负责人普遍反映,在实质性合作中限于政策,企业的切身利益难以保障,大多存在支出多、牵涉精力多而回报少和要求高、责任重而风险大的客观现实,甚至还感到校企合作是企业的 “负担”,70%的企业认为这是影响校企合作的最大因素[4]。
硬件是基础,实践教学基地作为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场所,其条件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一方面要转变学校单方投入的观念,多渠道融资建好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另一方面要建设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利用政府支持的优势,积极与一些信誉有保障的企业签订长期的合作协议。
企业选择合作伙伴的过程是对资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的过程。谁能够提供最稀缺的资源且能使利益最大化,就积极与之合作。学校师资力量强,科研水平高,资金运转情况良好,每年市政府拨款力度均高于省属同类院校,且市政府全额拨款的基础设施建设齐备,没有外债,在市属的院校中声誉较高,这些因素为企业做出选择时所看重[1],另外企业更关注哪个学校更容易与省级的政府层面产生联系,使企业更容易获得资源和认可,学校可通过提高以上因数来吸引企业参与合作。
提高教育质量,形成不可替代的高职教育特色,自然会成为企业合作的最佳对象。同时,学校要考虑到企业的利益驱动,通过有效的措施及自身的信誉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学校在设立专业、寻找合作伴侣的时候要透彻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发展机遇,根据人力、物力来设置专业和挑选合作伙伴。
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尤其是“双师素质”师资队伍。根据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这几年的实践,我认为校企合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专业教师定期轮班下企业,与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进行见习和工作实践,可提高教师的专业和实践能力;聘请生产和服务一线技术人员、技师担任兼职教师,可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这两种途径可保持“双师型素质”的师资队伍相对稳定。
校企双方要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就要注重以下几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确定课程体系、共同开发教材、共同参与教学、管理、培训。根据学校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双方共同确定理论实践课程的比例、实验实训安排、毕业设计及考试等。高职院校要建立课程开发机制,应有效整合学校教学资源和企业、行业资源,行业、企业的专家和学校教师一起,对课程体系的结构和内容进行认真分析,以岗位技能及标准、行业规范及标准的训练为主要内容,开发富有学校个性化特色的课程及教材,形成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优质核心课程体系。高职院校可直接聘用企业的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来扩充“双师型”人才队伍,也可送专业教师到合作企业参加顶岗实践,提高实践能力。学校可参与企业培训,组织教师到企业开设讲座,使企业员工了解最新服务、管理、行业发展状况,以及现代管理知识和方法,使企业管理人员开拓视野,更新观念,另一方面,企业参与学校培训,对在校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同时进行企业文化的传播,使学校的课程紧跟企业要求和技术发展。校企双方根据学生的实习场所及任务要求按照各自的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法律则无准绳。宏观层面上的规划保障系统,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企业部门和高职院校组成一级科学运行机构和监控反馈机制。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协调组织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等多方面的资金,建立专项基金、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政策;其次,地方政府或者学校的管理层要建立与企业长期合作的机制,努力营造企业成为实践教学主体的环境,学校和企业应成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两个并列的主体,政府应当在重点专业领域选择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企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训基地,并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和鼓励。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体制的创新和制度的完善,能有效的整合校企双方的不同资源,促使资源、技术、管理与文化的相互渗透,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面向生产建设第一线的高质量人才,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1]霍丽娟.学合作教育中校企合作模式研究:某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案例分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9,11(12):102-107.
[2]林英,齐守泉.高职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构建的新认识[J].中国成人教育,2009(21):100.
[3]方美君,成军.高职院校校外基地功能实现的障碍、原则与策略[J].教育发展研究,2009,13-14:40-13.
[4]王文槿.关于校企合作的企业调查报告[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