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光
(伊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新疆 伊宁 835000)
紧紧抓住施工管理中几个关键环节
陈永光
(伊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新疆 伊宁 835000)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管理中应紧紧抓住如下几个关键环节,即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以及竣工图和竣工验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为建设单位生产出质量好、成本低的建筑产品来。
施工管理;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
在施工管理中,应紧紧抓住几个关键环节:
1.1 施工组织设计是由工程项目经理部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文件。它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也是施工企业实现生产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的任务就是根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有关的原始资料,结合实际施工条件,从整个建(构)筑物施工的全局出发,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科学合理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间的搭接、配合关系,以及设计出符合现场情况的平面布置图,从而以最少的投入,在规定的工期内生产出质量好、成本低的建筑产品来。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一般包括:(1)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2)施工方案选择;(3)施工进度计划;(4)施工准备工作计划;(5)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施工机械等需要量计划;(6)施工平面图;(7)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和冬雨季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2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计划和技术交底。设计交底由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率结构、建筑、设备等专业设计负责人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作较详细的设计意图和技术要点介绍;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和技术交底的内容则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月(旬)作业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措施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图纸会审中所确定的有关部位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等事项。交底工作应该按照管理系统逐级进行,由上而下直至工人队组。交底的方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现场示范形式等。交底应在各分项(部)施工前进行。
各项交底均应作记录并由有关方签证。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检查和验收。
2.1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2.1.1 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原则。建筑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长,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必须始终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作为质量控制首要原则。
2.1.2 坚持“以人为核心”原则。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提高人的素质,减少甚至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
2.1.3 坚持“以预防为主”原则。以预防为主,就是要从对工程质量的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的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工序)的检查。这是确保施工项目质量的有效措施。
2.1.4 坚持“用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建筑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和依据。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用实测数据说话。
2.1.5 坚持“遵守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正直、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又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2.2 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2.2.1 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具体内容有:审核有关技术资质证明文件,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审核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图表,审核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书,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
2.2.2 现场质量检查
1)检查内容
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验收检查、成品保护措施检查等。
2)检查方法
(1)目测法。用看、摸、敲、照四种方法进行外观目测、手感检查、听音检查和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检查。
(2)实测法。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断质量是否合格。实测检查法也可用“靠”、“吊”、“量”、“套”四个字来概括:“靠”就是用直尺、塞尺检查墙地面、屋面等的平整度;“吊”就是用托线板、线坠吊线检查垂直度;“量”就是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温湿度等的偏差;“套”就是用方尺套方,检查阴阳角的方正、踢脚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等项目。
(3)试验检查。是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产品质量做出判断的检查方法。例如,对桩基或地基的静载试验,以确定其承载力;对钢筋对焊接头进行拉力试验,检验焊接质量;对钢结构进行稳定性试验,以确定是否产生失稳现象等。
综上所述,只有严格按上述五条基本原则和质量控制方法,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认真控制,就一定能把高质量的建筑产品交到广大用户手上。
2.3 所有检验批均应有质量验收记录表,完工后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汇总。
2.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第6.0.1~6.0.6条组织编写。
3.1 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1)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主要结构的设计变更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工;设计变更应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经济签证可由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即可。(2)分包工程的有关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通过总承包单位后办理。
3.2 材料代换:必须有代换计算书及文字说明,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签字并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字。构件代用则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手续并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4.1 竣工图应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内容。
4.2 几项具体规定:(1)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应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2)如在结构上有变更,由设计单位重新出图;无大变更的,可将修改内容如实改绘在原蓝图上。(3)凡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的,或在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40%的,或修改后图面混乱的个别图纸,则需重新绘制。
4.3 必须用不褪色的黑墨水绘制竣工图;文字说明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书写。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包括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把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设计变更、经济签证记录及材料代用、竣工图、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做细,才算从开工后到施工进行中直至竣工前,抓住了施工管理中的核心问题,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为建设单位生产出质量好、成本低的建筑产品来。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