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丹
(黄淮学院社会管理系 河南 驻马店 463000)
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国家,不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实行法治的国家。法制社会的实现受到公民法律意识现代化水平的影响,而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舞台的后备之军,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所以,了解当代中国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培养具有较高的现代法律素质的大学生群体,对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大学作为其学生最后的象牙塔,这意味着其步入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着社会的诸多诱惑,及其复杂的社会关系,等都要求着大学生要有强大的自我保护意识。现今,大学生因缺乏法律素质,防范意识和能力较差。据调查,大学生在面对被欺骗,威胁等自身权力被侵害时,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或息事宁人,却不会拿起法律武器讨回公道。作为我国未来社会的栋梁,中华民族腾飞的希望,这些现象不得不让我们对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提出质疑,而扭转这一局势就需要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能够将它们付诸自我保护的实践。在大学生法律素养普遍低下的情况下,是很难运用好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所以,只有储备丰富的法律知识作为保护自我的武器,另外,法律素质也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大学生的政治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所包含的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等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培养法律素质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大学生人格得以健全的规则保证和检验尺度;是其人格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高智商学生却因违法而由“人才”变成了罪犯。备受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其罪犯罗吉军和卓科竟曾是某知名大学学子,而他们的作案动机则仅仅是为了获取创业第一桶金。这一事例充分说明,法律素质教育对学生成材的重要性,罗吉军和卓科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如果还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守法的话,他们将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前途无量,而他们的行为实在让人心痛。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大学生犯罪率呈逐渐上升的趋势,这不得不让我们对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问题深思,不得不让我们给予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问题应有的重视。
法律素质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综合性概念,涉及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行为等各个方面,法律素质是作为社会个体存在的人在法律知识占有、法律知识运用以及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素质。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
当前在一些大学生的潜意识里,法律仅仅是约束别人的条条框框,并没有把它看作是维护每一个公民合法权益的“护身符”,法律学习意识不强,对新的法律精神了解相对滞后。虽然,现在高校开设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但其乏味的满堂灌,以及中国数年来形成的以考试来衡量学习能力的传统应室教育模式,使学生对其失去学习的兴趣与动力。致使学生到社会上成为法盲;忽视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忽视依法做事的要求。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不应是仅仅停留在课堂这有限的空间内,不应当只停留在记忆和背诵的层面上,不应让他们成为一个装藏知识的“容器”,成为虚设,不应让其知识成为美丽的外衣,华而不实。
另外,中国人治社会所强调的权力至尊导致人们对权力的崇拜,特权意识在中国社会中无处不在。尽管改革之后,中国已进入了法制的轨道。然而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还需一段漫长的过程。由于历史等多种因素及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立法不够完善,法律监督漏洞较多。而现实社会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知法犯法的现象大量存在,尤其是现在不少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循私舞弊、行贿受贿现象普遍,特权之风盛行,“人人平等”仅限于口号,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形成。现今的孩子接受教育的年龄普遍较低,因此大多的大学生其心理与生理年龄都未成熟,容易做出一些不理智,甚至冲动的行为,如大学生李征杀人,一口气杀7人,酿成4死3伤的悲剧,这7人里,除3人与其有“一些小恩怨”外,其余4人均为无端遭难,云南大学2000级学生马加爵因打牌被疑作弊,一怒锤杀四名同学;原系贵州电视大学直属分校二教部学生王文德,在学校因赌博发生争执将他的两名同学杀死;广州市海珠区某著名高校的大一学生,与其他两名同伙制造了一起血案,在学生公寓里将自己的好友杀死,而出发点是因赌球欠下巨债想绑架勒索钱财,等等。而这些犯罪的起因仅仅是因为其自身的不成熟,感情用事,用极端来处理恩怨,急功近利,才使其悲剧的发生,在法律上表现了其幼稚性。
社会环境是大学生法律素质提高的一个大环境,直接影响大学的校园环境以及大学生的个人法律意识形成。当今社会信息化高速发展,报纸,电视,网络等传媒的高速发展也为法律知识的宣传提供了平台,同时,也为公民更好的行使权力,监督等提供了公开,透明的窗户。因此,执法、司法人员树立民主法治的价值观并以此来公正执法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在社会的大环境下大学生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知识,从而成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催化剂。
高校应优化其教学模式。法律知识的学习仅仅局限课堂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将学与用相结合,其知识才能发挥它应有的魅力,因此,教师可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演练,旁听案件审判加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亲身感受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的巨大作用。这既是学习法律的过程,也是他们参与法律实践的过程,使学生学以致用,增加其对法律的重视,总之高校应当始终将法制教育摆在重要的地位 。大学的法制教育不仅要使学生掌握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培。让他们在社会的大学里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接受法律的潜移默化的熏陶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大学生应充分利用学校中的学生社团,利用社团宣传普法教育,以及为学生提供免费的法律事务咨询处,解答在校生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其学生更好的了解法律、认识法律。同时,还可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在实践中加深对知识的记忆,还可以:组织学法小组,播放,展览有关法律教育资料、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作用,使法律成为自己行为的内在动力。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贯穿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始终。大学生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只有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执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才能成为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才能肩负起人民的重托,完成历史的责任。
[1]颜小冬.转型时期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思考[J].
[2]王云.论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
[4]周金恋.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新途径[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