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就党的建设工作指出,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参与十八大报告起草组工作的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欧阳淞对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行了解读。
十八大报告以“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题来统领整个党的建设部分,标志着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党的建设规律的重要体现。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归根到底是要准确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历史和实践证明,把握和运用规律是十分重要的。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积极应对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现实需要。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和繁重性世所罕见,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所面临矛盾和问题的规模和复杂性世所罕见,在前进中所面对的困难和风险也世所罕见。国内外形势的新发展,改革发展稳定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都迫切要求我们党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自身建设上取得了重要成果,为党的建设科学化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另一方面,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现实需求。从总体上看,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党的建设状况虽然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但是党内也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引起应有重视,及时加以解决,将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十八大报告在总结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建设新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这一总体要求阐明了党的建设的路径和目标。其中,有三个方面值得特别关注:
一是强调以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与以往的要求相比,十八大报告强调了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近年来,我们党在实践中提出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命题,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始终保持党的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十八大报告总结这些新鲜经验,明确提出了以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党的建设主线的要求。这就大大扩充了党的建设的内涵,回应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
二是强调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这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体现,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上的高度自觉。
三是强调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曾提出过不同的党的建设总目标。十八大总结新的经验,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新要求。这一新表述,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本定位,又提出了“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新要求。
报告根据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全面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加强党的建设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
一是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与以往党的建设部分比较全面地谈党的思想建设问题不同,十八大报告高度强调和准确聚焦坚定理想信念问题。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缺失、信念迷茫的原因。有鉴于此,报告强调,在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艰巨繁重,并从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抓好党性教育、抓好道德建设这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二是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报告强调: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提出一定要把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决定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三是在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方面。报告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报告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二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三是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上述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是多年来党的建设实践经验的新总结,反映了我们党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新认识,体现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