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阁峰 孟庆学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河北承德 067600)
扎实开展预防调查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齐阁峰 孟庆学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河北承德 067600)
本文结合预防调查工作实践,在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如何提高预防调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出了着眼大局预防前置、深入细致预防调查、跟踪回访落实预防建议、建立预防信息共享制度等建议和措施。
预防调查;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预防调查是针对一定的领域、系统、单位和权力运行的危险环节而实施的实证研究、综合分析,同时对自行发现、群众反映或领导交办、上级批办的一些情况不明、性质不清的问题,认为有犯罪迹象或存在犯罪隐患,出于预防职务犯罪之目的而开展的一项检察工作。
预防调查是整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不仅仅是预防部门的专项职能和措施,同时也是侦防“一体化”机制的有益实践。2010年以来,我院共开展各类预防调查28次,其中市院交办4件,通过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2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预防调查工作中,我们突出抓了一下几点:
(一)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围绕大局,认真开展涉及民生、三农、专项资金预防调查,保障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我们先后开展了医保专项资金调查、涉农资金调查、优抚资金调查、人防工程调查,找准被调查领域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如我们在医保基金专项调查中,把2007年至2009年间在北京住院报销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作为调查重点,发现参保人员15人次开虚假发票共计28张,虚假发票总额1304348.00元,实际在社保局核销住院费用923338.43元,对一起严重骗保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此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整个社保、医疗系统产生了巨大反响,有效的打击和预防了骗保案件的发生,规范了医保审批核销程序,降低了医保资金的运行风险,收到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结合本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矿、环境资源保护等专项预防调查,直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针对本县是矿业大县、森林资源丰富的现状,我院围绕优化县域发展环境,重点对涉林、涉矿等行业部门进行预防调查。结合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及预防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撰写了《对查办涉矿渎职犯罪存在的问题的调查》和《对全县林业管理状况的调查》的调查报告书,对涉矿、涉林职务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对策,有效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达到查办一案、治理一片的预防效果。我们还针对近年来群众关注的行政执法、土地征占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查找行政执法人员发生渎职犯罪的原因、特点,土地征占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中主要环节,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对策。通过预防调查,达到事前预防,警钟长鸣,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精心谋划,突出重点,确保预防调查深入细致有实效。为使预防调查不流于形式,达到预期效果,我们在预防调查工作中做到事前安排细致周到,调查中突出重点、深入细致,调查后认真分析总结、研究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每次预防调查,都制定预防调查方案,明确调查重点和目的,即与被调查事项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全面情况,又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还把查阅相关账目与核实个别情况相结合,做到点面结合,科学规范,确保预防调查结果真是可靠,预防措施有理有力。
(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质量检察建议。我们把预防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预防调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预防调查中认真查找相关领域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并结合实际研究确实可行的对应措施,力求全方位、多角度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如,在优抚资金专项预防调查中,提出三项检察建议得到县民政局认可并采纳落实。一是对优抚资金以及定额民政救济资金(如低保资金)的发放,由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局直接发放到优抚对象或救济对象个人银行账户。这样,减少资金发放环节和工作量,减少相关人员掌管优抚、救济资金的机会,从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对优抚对象以及定额救济对象(如低保户)一年一核实,由乡镇民政所定期上报变动情况,防止虚支冒领;三是对低保户类似的救济对象一年一申报评验,并公开标准,公示救济名单,确保在用好优抚、救济资金的同时,体现公平公开,减少社会矛盾。
(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调查报告,注重预防调查成果转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扩大预防调查的效果,达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的预期目的,我院将每次的预防调查报告不仅送达给所调查的行业和部门,还上报给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县领导的重视扩大预防调查的社会效果。两年间,我院有8篇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的肯定,并批示在相关部门转发,大大提高了预防调查社会效果和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知名度。
(一)多数预防调查都是案件查处后才开始进行,具有滞后性。预防调查的目的是查找相关行业部门工作中的问题,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检察建议,从而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由于预防部门没有初核及办案权,所以导致预防调查的滞后性,也导致了预防工作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二)调查结果及检察建议发放范围具有局限性。预防调查是提出检察建议的基础,但是检察建议往往都是单一的发给发案单位,而对于整个行业系统来说,就是“动了一个小手术”,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这也导致了检察建议的局限性。
(三)对预防调查后形成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缺乏跟踪监督。被提出检察建议的单位在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很多单位都是认为不光彩,只是表面接受,而对于建议的内容却很少执行,检察机关在提出检察建议后,对于建议的监督落实也往往流于形式,缺乏有效地监督手段。
(一)从大局着眼,有针对性的、有计划的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开展调查,达到预防前置效果。一是围绕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抓预防,以保证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工作目标,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廉政共建协议,采取预防宣传、预防调查等形式开展预防工作,确保国家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抓预防。主动加强与纪检、审计、发改等部门的联系,在地方党委预防大格局下,内外联动、部门互动,形成预防合力。
(二)结合行业规范和行政法规,提高调查报告的质量,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检察建议一般都是根据案件查处后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这种以案建议的方法好处在于及时性,但是也存在一定的漏洞,主要是单纯的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建议。而结合行业规范和行政法规执行情况深入细致地开展预防调查能,提出的建议恰能弥补这些漏洞,更好的从根本上找出发案的原因。
(三)建立检察建议跟踪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制度,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推进管理创新。一是在建议中明确规定被建议单位的回复期限,做到“一建议一回复”;二是通过回访,到发案单位跟踪督促检察建议的落实;三是通过组织办案人员与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查看被提出建议单位在制度等方面是否根据建议内容进行整改,体现检察机关预防职能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充分发挥预指委的作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是我党反腐败斗争的一部分,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依靠党的领导,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向党委勤请示、多汇报,把预防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大格局。预防调查工作也应如此,不仅积极要针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工作,还要及时汇报预防调查的结果和建议,依靠党委和职务犯罪预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预防调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