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天”与“明理”—读乾隆的《南巡记》

2012-08-15 00:48徐志平
观察与思考 2012年2期
关键词:海塘南巡海宁

□ 徐志平

“敬天”与“明理”—读乾隆的《南巡记》

□ 徐志平

乾隆曾六次南巡,终点站是浙江杭州。乾隆四十九年第六次南巡——也就是最后一次南巡即将结束回京时,乾隆在杭州颁发了一篇重要的历史文献——《南巡记》,对自己六次南巡的主要目的作了说明。

在《南巡记》中,他首先从“敬天明理”的高度谈帝王的行事举措,为自己的南巡找法理上的依据。他认为,统治者面临“举大事”,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宜速而莫迟”,否则将“必昧机以无成”,丧失最佳时机而难以成功;一种是“宜迟而莫速”,否则将“必草就以不达”,匆促行事而必然失败。那么如何来判断、处置这两类“大事”呢?他认为唯一的指导原则是“敬天明理”。对于“敬天明理”,乾隆的理解是“敬天斯能爱民,明理斯能体物”,即从“民本”思想的高度对天道自然怀有“敬畏”之心,遵循自然规律,了解实际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和决策。

然后,话锋一转:“予临御五十年,凡举二大事。一曰西师,一曰南巡。”总结自己即位五十年来一共做了两件大事:一件大事是“西师”另一件大事是“南巡”。“西师”,是指乾隆二十年(1755)至二十二年(1757)大兵两次进军西北伊犁,最后平定准噶尔、蒙古的战争。“西师”的目的是巩固安定西北广袤的蒙藏边疆地区,这是“宜速而莫迟者”;“南巡”的目的则主要一是稳定江南,安抚江南百姓、士人。清代建立后,江南文人和百姓抗清斗争十分激烈,后虽经镇压,平息下去,但文人心中始终存有芥蒂。清代前期几大文字狱,都发生在浙江,如何消除他们心中的反抗念头呢?要靠安抚拉拢。另一个目的是治理好黄河、淮河、海塘工程,这既是关系到保障江南粮仓、维护封建王朝的根本举措,也体现他在江南百姓面前要树立一位维护关心百姓的有道明君形象的良苦用心。但是这是“宜迟莫速”之事,必须“慎之又慎”,所以,从乾隆十六年(1751)至四十九年(1784),六次南巡,时间长达30多年。其中四次到海宁视察海塘,了解海塘的历史与现状,最终作出修建“鱼鳞塘”决定。

《南巡记》中虽然写到“西师”与“南巡”两件大事,但由于“西师”持异议的人不多,所以略略带过,重点放到了南巡上。文中说南巡的主要目的是考察“河工”和“海塘”。“河工”指治理淮河和黄河,这是他前两次南巡时视察的重点。当河工治理告一段落、排泄设施基本完成后,从第三次南巡开始便把目光转向浙江的海塘治理。乾隆二十七年(1762)、乾隆三十年(1765)的第三、第四次南巡,他到海宁主要是考察比较、实地了解海塘不同材料修筑的利弊。当时对海塘修筑有多种不同意见,建柴塘还是建土塘或是建石塘,大臣各有主张,乾隆对此也难以定夺。正如他在首次来海宁的诗中所说:“切忌道旁论,不如目击凭。”而且,他认为即使是自己所见,也未必就是正确了,必须反复观察,取得可靠的资料凭据,以为决策作依据。所以他亲临海塘,探勘尖山,在视察后将各种不同意见及自己所见亲自撰写了《御制阅海塘记》,刻成石碑,以作验证。表示刻碑的目的是“以识吾阅塘咨度者如是,固不敢以己见为必当也”。认为虽经实地考察,但自己的看法也未必完全妥当。作为一个封建帝王,乾隆的权威是无可争辩的,但在对待大自然的态度上,他却如此大度,这种态度是值得肯定的。乾隆又特地命令亲信宠臣福隆安立标测试海潮、涨沙等情况。还命令浙江、海宁的地方官及具体管理负责的有司每月奏报潮汐涨沙的数据情况,以取得第一手资料。

在此基础上,乾隆四十五年(1780)的第五次南巡,也是他的第三次来海宁,确定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想尽办法解决地下“活沙”难以打基的问题,“改筑浙江石塘之工”,即修建牢固的鱼鳞塘,虽花费银两更多,但可以保持长久,以求得海塘安全。他在《南巡记》中申述自己对待“河工”、“海塘”这样的大工程之所以“迟之又迟者”,是因为“深惧”(深深地害怕),害怕什么呢?因为“河工”、“海塘”工程关系百姓生灵,一旦出事,人命关天。

他一是担心手下的大臣,因治理水利关系民命,“未深知而谬定之庸碌者,惟遵旨而谬行之,其害可胜言哉”,即那些不懂民生水利的庸碌官员,只知道遵奉上级旨意行事,不去了解实际,如果上级旨意错了,也就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看来,乾隆也是知道手下的大臣虽然都经过十年寒窗苦读,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出来,但大多是书本知识,缺乏实际知识。而且“夫臣之事君,其有知不可而强诤者鲜矣”,封建体制决定了大多数官员只知唯唯诺诺,奉旨行事,不敢提出不同意见。而在治理水利、兴修海塘这些事上,是来不得半点差错的。

二是担心手下大臣借这些差事从中贪污捞钱,中饱私囊,“牟利其间”。“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在他事则可,在河工则不可。河工而牟利,宣泄必不合宜,修防必不坚固,一有疏虞,民命系焉。此而不慎,可乎?”在治理水利中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塞责,在其他方面倒还可以说说,如果在这样的大事中,官员牟利贪污,势必在兴修的水利中出现问题,成为“豆腐渣工程”,那么就事关百姓生命。所以,兴建海塘事关子孙千秋大业,难道不应该慎重吗?事实上,在浙江兴修海塘工程中,确实有官员借此贪污搜括,乾隆曾查处浙江巡抚王望与杭嘉湖道台王燧、嘉兴知府虞盛勾结贪污、冒领海塘经费之事。香港拍摄的电视连续剧《戏说乾隆》中也曾有此情节。

三是他要给后世的帝王树立一个榜样,告诉他们作为最高统治者皇帝在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中应该慎重对待,万不可轻易听信臣下之言,自己不深入了解,轻下结论,草率作出决定。他说“予之子孙,自以为是,而后之司河者之随声附和”。所以,他要在南巡、治理海塘事件上亲自作出榜样:“故兹六度南巡,携诸王子以来,俾视予躬之如何无欲也,视扈跸诸臣以至仆役之如何守法也,视地方大小吏之如何奉公也,视各省民人之如何瞻觐亲见也。有不如此,未可言南巡。”之所以南巡带各位王子一同来,是让他们了解国情和实际。乾隆的这一番苦心,在他的南巡诗文中反复出现,生怕人们不理解他。

其实,在乾隆亲临海宁巡视以前,他已经对浙江海塘十分关心。他承继了祖父康熙、父亲雍正对浙江海宁海塘建设未竟事业,继续关心海塘修建。早在乾隆二年(1737),他就撰写《御制尖山观音庙碑文》,雍正曾为祈求海神护佑海塘,在雍正十三年(1735)下谕在尖山建造观音庙,这一年雍正去世。庙于乾隆元年(1736)建成,乾隆为之撰写碑文。乾隆五年(1740),雍正时下谕开始修筑的尖山、塔山之间的百余丈石坝工程告竣。此工程历时数年,趁着钱塘江北岸涨沙、潮水趋向南岸终于修筑完工,乾隆又撰写尖山坝工告竣碑文以示庆祝。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二十七年(1762),又派遣大臣来海宁祭祀海神,他撰写祭文,祈求海神护佑百姓。

从中可以看出,乾隆到浙江海宁的主要目的是巡视海塘工程,要找出海塘工程难以修筑的真正原因,找出一个可以保持永久太平、一劳永逸的办法。通过巡视,反复比较,他终于决定,将海塘全部修成石塘。据《嘉兴市志》中介绍:“终乾隆朝60年间,海宁海塘共兴工68次,兴修各种塘工77243丈(近258公里),其中筑鱼鳞大石塘7102丈(近24公里),用银共达261.46万两。其工程规模之大,耗费之多,均为历史之最,从而使海宁一线海塘得有近百年的安谧。”由于有了乾隆时的这一基础,后来海宁海塘虽几经遭到损坏,几经修复,终未造成大的破坏,保障了杭嘉湖平原、苏南平原不受海潮侵害。至解放后,更是动用集体力量,逐步形成完整的海塘防护体系。完成海宁一段海塘工程后,乾隆又下谕分五年拨银500万两,五年内完成海宁老盐仓以西的杭州段鱼鳞石塘兴建工程。

当时对南巡之事的反应,一是赞颂,一是批评。赞颂者称颂乾隆能体察下情,关心国事民生;批评者则主要集中在南巡的排场铺张奢靡上。对此,乾隆在《南巡记》中也作了回应。对于赞颂,他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皆人君本分之应为”,所以他把这些赞扬当作“自”(自我勉励)。对于批评,乾隆则辩解说:“至于克己无欲,以身率先,千乘万骑,虽非扈跸所能减,而体大役众,俾皆循法而不扰民,亦亟其难矣。”就是说,皇帝巡行的排场决定了这支队伍的庞大,而自己虽能“克己无欲,以身率先”,但要手下众人皆能奉公守法是难以做到的。乾隆说的也许是实情,封建官僚体制决定了官僚的搜括腐败,作为乾隆对此也是无能为力的。他在第五次南巡时曾批评浙江的官员排场大,并要人查查是否有官员借机谋私利,结果倒还真给他查处了浙江巡抚王望等人。但第六次南巡发现排场依旧,他发了火,也检讨了自己用人不当。不过,更大的贪官和还不是在他庇护下产生的!这说明了封建体制的弊病是难以根治的,而这一切的总根子还在于乾隆自己。

综观乾隆在南巡中的表现,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他的皇权统治。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更何况海塘问题关系着江南粮仓的安危,这更是封建统治的基础。所以,权衡利益得失,他作出了有利于自己统治、在客观上也有利于百姓、国家的决定。当然,乾隆毕竟是封建帝王,他的过错也是十分明显的,但是他“敬天明理”的思想,在今天,还是有启迪意义的。

作者徐志平,男,嘉兴教育学院原副院长,副教授(嘉兴 314001)。

责任编辑:余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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