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洪斌 吕文明
农民党员变成追『星』族
文/姚洪斌 吕文明
凤城市针对当前部分农民党员发挥作用无目标、组织考核无指标、党群评议无依据等问题,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模式,科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1.1万名农民党员实施“星级管理”,激发了党员队伍活力,促进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十星争创标准,引领风气。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方式,将对农民党员主要要求规范成十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设置“十星”,包括党性星、职责星、法纪星、监督星、致富星、帮带星、环保星、道德星、文明星、和谐星,开展争创活动。通过这种方式对农民党员进行引导,引领农村党建风气,促使农村党员实现更高追求。
八个评选步骤,保证质量。在具体工作中将按照“民主评星、组织议星、会议定星、公示亮星、党委审星、张榜展星、挂牌授星、动态管星”八个步骤组织实施,确保评星过程公开透明,党员顺心服气。第二年3月底前,乡镇(区)党委将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对农民党员进行星级评定。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坚持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由乡镇党委最后把关确认。
一块党员牌匾,彰显光荣。星级评定完成后,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标牌,采取党组织统一进行悬挂的形式,将镌刻“共产党员”字样的牌匾悬挂到农民党员家门的醒目位置,让党员亮出身份。在提升党员荣誉感、自豪感的同时,让群众明确监督目标。
多项奖励措施,激发活力。对星级较高的党员,乡镇(区)党委将在学习培训、项目扶持、小额信贷、评先评优、推选“两代表一委员”、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等方面体现优先原则,给予表彰奖励。对星级较低和被取消评星资格的党员,将制定整改措施,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督促和帮助其改进提高。实行动态管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如发现农民党员有不符合得“星”条件的,经村支委会研究,报乡镇(区)党委同意后,予以摘“星”。
“农民党员星级管理”完善了农民党员评价体系,通过“抓两头促中间”,真正使农民党员星级管理工作评“优”先进,评“醒”中间,评“急”落后,不断激发农民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单位:凤城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