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秘方系假药 非法经营终获刑
出生于农村的张某,家境贫寒,为快速致富,开始贩卖祖传秘方。为更好地打开销路,张某对祖传秘方进行了现代化的包装,伪造了生产厂家和药品批准文号并为药品取了“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时尚名称。2008年下半年,钟某得知张某处有复方川羚定喘胶囊、伸筋壮骨胶囊等药品出售,遂电话与之联系,并商定在钟某支付货款后,张某通过货运公司发货给钟某。钟某收到药品后,以每瓶9~20元不等的价格,在江西省萍乡市私人诊所或以快递的方式向湖南、广东等地予以销售。截至2011年4月底,钟某付给张某货款共计人民币323410元。
2011年5月12日,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当场从其家中查获药品上千瓶。经核实,复方川羚定喘胶囊、伸筋壮骨胶囊等四种药品为未经批准的药品,标示的批准文号为伪造文号。
另查明,张某和钟某亦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所制售药品经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鉴定系假药,不仅不能治病,且对人体有严重危害。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某、钟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对药品的管理规定,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伪劣药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惩处。近日,该法院就张某和钟某非法制售假药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张某和钟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文/展中华 据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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