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明代言官道统精神与皇统的对抗

2012-08-15 00:46杨明铭
黑龙江史志 2012年3期
关键词:道统明史直言

杨明铭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81)

明代言官是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监察御史的简称,又称台谏官或科道官。其以人数众多,位卑权重,活跃于言路著称,以言为职责肩负着谏君,拾遗补过;劾臣,纠劾百司的重要职能。对于乾纲独揽维护皇统的明代皇帝,言官秉着卫“道”精神,奉行“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本文拟就言官奉行的道统与皇帝维护的皇统之间的对抗做些粗浅的论述。

中国古代社会的晚期,皇权独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尤其明代罢丞相、废中书省之后,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皇帝是决不允许言官限制至高无上的皇权。所以可以得知,明代设立言官,绝不是要动摇皇权的统治,而是极尽其能的维护皇统的地位。为了维护皇统的巩固地位,明代君主从建国开始就想方设法的削弱言官的权力。言官的职能,从唐宋起,言谏的职权已经弱化,而偏重于监察。到了元朝,重御史轻言谏之势亦趋严重,谏官的设立已经取消,言谏由御史兼任。明代言官的职能则是进一步的蜕化,未设专职谏官。明代对于言官规谏皇帝,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明末官员孙承泽云:“昔言官、察官、截然二项,如宋时亦尚如此”,“后世有纠劾而鲜规正,盖以言官、察官浑之为一也。”[1]所以可以得知天子意在希望言官“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2]所以明代君主设立言官,主要目的是以言官为耳目,监控百司。但是,明太祖在言官的建制上,还是给予言官一定的诤谏权,以规谏君主。“自古帝王暨我祖宗所以设立言官者,以朝政缺失、奸邪情状责之而后察,察之而使言也。所以博视听而防壅蔽也,所以图安全而戒危亡也。言之而当,虽于君身不便,左右不便,强而从之。其不当,虽触忌讳亦包而容之,所以尽下情而冀善言也,所以略小过而存大体也。”[3]

在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中,历代帝王都想留从言纳谏的美名,且在古代圣贤求贤纳谏的指引下,明代各代君主在言论上皆鼓励直言,“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4]明太祖曾对给事中张文辅说:“朕代天下理物,日总万机,岂能一一周遍?荀政事有失宜,岂惟一身之忧?将为四海之忧。卿等能各悉心封驳,则庶亊自无不当。”[5]明宣宗亦云:“为君以受直言为贤,为臣以能直言为贤,不受直言则过日增,不能直言则忠不尽”[6]。然而,专制皇权不受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皇帝对谏言有最终决定权,所以,对最高统治者指手画脚,无疑是批逆鳞,捋虎须,会招来杀身之祸。

对于乾纲独揽的天子,明代不乏犯颜敢谏之臣。作为臣子,言官有着自己的精神信仰,“道高于君”,“从道不从君”的卫“道”精神,捍卫道统的牺牲精神,从而真正做到“国而忘家,忠而忘身”。[7]“三不朽”的儒家价值观念深深熏陶了从小饱读诗书的言官。以“立德、立功、立言”为价值追求,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绝不想毫无建树度过此生,因此“常虑生有忝于明时,而死无闻于后世,深以为惧”[8]。所以言官以“言谏”为己任,为此,甚至冒死强谏。面对乾纲独揽的君主,“文死谏,武战死”是其贯彻的宗旨。《说苑·正谏》中说:“君有过失者,危亡之萌也。见君过失而不谏,是轻君之危亡也。夫轻君之危亡者,忠臣不忍为也。”

皇帝的君德缺失也是言官直言进谏的重要原因。明初两个雄才强势的君主,不乏感直言强谏的言官,到了明英宗之后的君主“圣德”缺失,更使言官深感崇尚道统规谏君德刻不容缓。

洪武时,御史欧阳韶尝侍直殿下,“帝乘怒将戮人。他御史不敢言,韶趋跪殿廷下,仓卒不能措词,急捧手加额,呼曰:‘陛下不可!’帝察韶朴诚,从之。”[9]洪武时,御史茹太素,直言不屈,言多为忤,数遭廷杖。“一日,宴偏殿,赐之酒曰:‘金杯同汝饮,血刃不相饶。’太素叩首,即续韵对曰:‘丹城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帝为恻然。[10]宪宗时,刑科给事中毛弘,曾多次规谏皇帝。“慈懿太后崩,将别葬。毛弘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极谏,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争之,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弘在垣中所论列最多,声震朝宁。”宪宗对毛弘“颇厌苦之,曾曰‘昨日毛弘,今日毛弘’”[11]毛弘仍然不停止进谏。

正德年间,武宗嬉怠,盘游无度,“是年,帝始巡游塞外,营镇国府于宣府”工科都给事中石天柱率同官力谏。“孝贞纯皇后将葬,帝假启土为名,欲复巡幸。”廷臣虽谏,帝意不回,天柱思所以感动之者,乃刺血草疏。略曰:“臣窃自念,生臣之身者,臣之亲也。成臣之身者,累朝之恩也。感成身之恩欲报之于陛下者,臣之心也。因刺臣血,以写臣心,明臣愚忠,冀陛下怜察。”当天柱刺血时,恐为家人所阻,避居密室,虽妻子不知。既上,即易服待罪。闻者皆感怆,而帝不悟也。[12]崇祯时,御史詹尔选疏言时政弊,大胆指出,“今天下疑皇上者不少矣”,希望思宗“毋借口圣明独断,掩圣主之谦冲;宁进礼退义,毋藉口君恩未酬,饰引身之濡滞”疏入,帝震怒,召见武英殿,诘之。时帝声色俱厉,左右皆震慑,而尔选词气不挠。帝又诘发愤诸语,及帖黄简略,斥为欺罔,命锦衣提下。尔选叩头曰:“臣死不足惜,皇上幸听臣,事尚可为。即不听,亦可留为他日思。”[13]

然言官自古忠言逆耳,言出祸随。明代时,皇权强化,士大夫地位下降,皇帝打击言官,手段残忍。廷杖,成为嘉靖后皇统摧抑道统的常用手段。明世宗时,廷杖之事,仗杀言官,时常发生。万历年间廷杖亦重诏狱,据《明史·刑法志》记载,自万历十二年至三十四年间,内外官杖戍成民者至140多人,其中很多是言官。他们受到精神和肉体两重打击,成化以前,廷杖不去衣“与众辱之而已,非必欲坏烂其体肤而致之死也”[14]正德时,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15]正德时,御史蒋钦劾刘瑾,连上三疏,三次被仗。“疏上,瑾大怒,逮下诏狱,廷杖为民。居三日,钦独具奏……再仗三十,系狱。越三日,复具疏(痛斥刘瑾),复仗三十……仗后三日,卒于狱。”[16]

就是在明前期皇帝君德较好,政治较清明时,言官被随意打压贬谪之事亦多。

如永乐朝,刑科给事中陈谔“尝言事忤旨,命坎瘗奉天门,露其首。七日不死,赦出还职。已,复忤旨,罚修象房”[17]宣宗时,天下承平,宣宗颇事游猎玩好,御史陈祚驰疏劝勤圣学。宣宗见疏大怒曰:“竖儒谓朕未读《大学》耶!薄朕至此,不可不诛。”下祚狱,逮其家人十余口,隔别禁系者五年,其父竟瘐死。[18]

世宗时的“大礼议”之争,皇统与道统的抗争进入一个高峰。由于大多数的言官坚持先贤成说,执而力争,不肯让步。世宗震怒,对言官大打出手,言官或遭廷杖,或下诏狱,死斥相继。后凡谏大礼的言官,世宗借李福达之狱,废黜殆尽。被打击的言官“重者显戮,次乃长系,最幸者得贬斥,未有得苟全者。”[19]

明代言官的职权置于皇权的控制之下,在皇帝的打击压迫下,对于皇权的制约作用微乎其微。但言官以奉行无畏的道统精神,对抗皇帝至高无上的皇统是值得赞扬的,其气节、道义上的意义更为显著。

[1]孙承泽《天府广记》卷六〇《六科》.

[2]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五四《职官志四》.

[3]陈时明《容直言霁严谴以广圣聪疏》,《明文海》卷五二《奏疏六》.

[4]《明史》卷七三《职官志三》.

[5]孙承泽《春秋梦余录》卷二五《六科》.

[6]《典故纪闻》卷八.

[7]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二五《六科》.

[8]林俊《务政本以足国用疏》,《明经世文编》卷八六.

[9]《明史》卷一三九《欧阳韶传》.

[10]《明史》卷一三九《茹太素传》.

[11]《明史》卷180《毛弘传》.

[12]《明史》卷一八八《石天柱传》.

[13]《明史》卷二五八《詹尔选传》.

[14]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七.

[15]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一二《廷杖》.

[16]《明史》卷一八八《蒋钦传》.

[17]《明史》卷一六二《陈谔传》.

[18]《明史》卷一六二《陈祚传》.

[19]《明史》卷二〇九“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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