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士明
志向,每个人都有,它是事业的动力,一个人的精神依托。“胸中有志日月长”,不但是一种信念,一种境界,更是一份坚持,一份恒心。我胸中的“志”虽然不太长,但也有十年了。这个“志”就是修志的志。
要说修志,刚工作时觉得这项工作比黄连还“苦”。面对厚厚的志稿、枯燥无味的文字、难以把握的理论,每天都是组稿、指导、协调;抽审、复审、终审,看似简单,实则繁重,真的是“四苦”全书啊。修了这么多年的志,忽然觉得“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句话值得商榷,秉性真的难以改变么?不尽然吧。我就是特例,自从到市地志办后,我发现自己性格、兴趣大大改变。读书成了唯一的喜好,而且专看地情历史书,看电视都是考古、历史类的节目,自己简直成了“老古董”。我是怎样转变的,恕我直言真是说不清。现在我已经不觉工作有多苦了,把修志当成是人生价值的一种自我实现。记得江泽民曾说过,“每一个干部都应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这是一个哲理很深的人生命题。有人忙碌了一辈子,获得了名与利;有人升了官发了财,得到了享受。“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记录历史的我们,也要进入历史。作为一名方志工作者的追求是什么?这种清贫的工作能够得到什么?和别人比自己差在什么地方?仔细想想,自己和别人比也没差啥,我以历史主人的姿态,为党立言,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是光荣的;为国修志,做历史文脉的守望者,是自豪的;为民立传,做人民群众精神家园的记录者,是幸福的。我没觉得比谁低一等,心里有什么不平衡。任何工作都是事业,修志工作更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所以我说“修志就是立志”。“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我不求青史留名,但求把志书写好,把真实、丰富、详实的资料留给后人,就是无憾的人生。
“位卑未敢忘忧‘志’”,方志事业的振兴,是我们的历史担当。借此,我也斗胆谈谈对方志事业的看法,我认为今后的修志工作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由“无”到“有”,完善地方志功能的问题。地方志工作概括起来就是10个字:法、志、鉴、馆(方志馆)、库(数据库)、网(网站)、办、学、研(方志理论)、刊。这10项工作,到目前我办还没有将法和鉴纳入工作范畴。法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尽快解决的大问题,关系到地方志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问题。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后,许多省市都出台了工作实施细则。不能说有法就能改变什么,但是我想,随着法治社会的建立,出台条例细则势在必行。有了法,我们工作起来就有了尚方宝剑,哪个单位再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地方志工作,哪个单位领导不重视地方志工作,就是违法。实施细则早出台比晚出台强,早出台早主动,所以我市地方志立法工作应尽早提到议事日程。年鉴问题是我市特有的遗留问题,需要慢慢做工作,但是大的方向已经不可改变,只是时间问题。二是解决由“弱”变“强”,强化地方志功能的问题。除了前述的两项工作,其余的工作虽然我办已经开展了,但是开展得并不理想,好多工作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如学会工作处于只收会费,没有活动的窘地,没有起到促进方志事业发展,培养方志理论人才,推动志书编纂的作用。方志馆还在起步阶段,要搭建好服务的平台,使之成为我市重要的地情文化阵地。三是解决由“旧”变“新”,创新地方志功能的问题。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修志工作也跳不出这个历史规律。通过二轮志书的编写实践及学习其他省市的经验,我们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创新,取得了很大成绩。如从修志工作实践中创新出资料年报制度,资料年度化工作从启动到目前已经收集了大量的资料,这为我市下轮续志工作奠定了基础,使得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我们的刊物与过去相比无论是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变化,更加吸引人,更加鲜活。并且由办一刊向编写中间成果发展,逐步形成了系列化,这也是创新工作的一种表现。以后随着法规出台,我们还要解决执法监督权的问题。
人生是一种经历,经历是一种拥有,拥有是一种财富。“总纂”自己十多年志苑耕耘的经历,在我人生的“序言”中,生活因存真求实而活得洒脱淡定;个人素质因全面、系统的理论学习而得到提升。横看工作,因参与修志而瑰丽;纵看事业,因小有所成而精彩。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开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描绘了新蓝图,我将再次“编写”人生新篇章。汪国真说“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身体更高的山”,这一次我又将风雨兼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