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流民问题研究

2012-08-15 00:46
黑龙江史志 2012年19期
关键词:流民百姓

李 文

(青海省师范大学 青海 西宁 810008)

流民现象在中国历朝历代就存在,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几乎从明初起,流民问题就伴随着明代的社会发展进程,到了明中叶,这种现象更是大规模出现,据李洵先生《试论明代的流民问题》(1),在当时全国的6000万在籍人口中,至少约有600万人成为流民,问题的严重性可想而知。

一、明代流民产生的原因

对于中国的农民来说,土地是其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他们与土地之间有着无法言说的亲密和依赖关系,几千年来都深深扎根在土地上,安土重迁的习俗根深蒂固,那怕只要有一丝存活下去的可能,他们都不会轻易背井离乡,走上流民之路的。明初期的流民主要是由于战乱造成的,元明之际战乱使得百姓流离失所,而“靖难之役”持续四年之久,也使刚刚得到恢复生产生活的百姓再度陷入水深火热中。而明中后期,自然灾害频发,土地兼并和沉重的赋役负担则是造成流民大量出现的重要原因。

(一)频繁的战乱

明初的流民现象规模并不大,只是以小群体的形式出现,主要发生在战乱频繁的地区。元明更替之际的频繁战争和“靖难之役”是造成明代初期流民大量出现的主要原因。明建立之初,经历了元末的剥削压迫和战乱,各项社会事业一片凋敝,尤其是作为战乱集中的河南、山东等地甚至出现了杳无人烟的荒凉景象。百姓大多为避战乱离开家园,流落他乡。“洪武初年,韩政移镇河北,招抚流民,复业甚众”(2),到洪武末年,全国很多地区的农业经济都得到了恢复发展。而历时四年之久的靖难之役,却使刚刚恢复生产生活的百姓再度陷入水深火热中,河南、山东、北平“数千里沃壤之上,自兵燹以来,尽化为臻莽之墟;土著之民流离;军伍百不存一”(3)。各地生灵涂炭,百姓生活无着,大量外迁,走上流民之路。明代中叶大规模的流民运动也逐渐拉开大幕。

(二)严重的自然灾害

明中叶以来,自然灾害的发生尤为频繁,并且危害也越来越大。成化十八年八月河南等地阴雨连绵持续两个月之久,洪水泛滥造成房屋损失达到三十一万四千二百余间,死伤百姓一万一千八百余人,大量农民无家可归,朝不保夕。水灾和旱灾虽为两个极端,有时却又连续为害,使广大百姓陷入水深火热。正统十二年,监察御史上奏,山东、湖广等布政司、直隶淮安等府州县“连被水旱,人民艰难,或采食野菜树皮苟度朝昏,或鬻卖妻妾子女,不顾廉耻,或充移他乡趁食佣工,骨肉离散,甚至相聚为盗。”(4)

明代的灾害北方地区尤为严重,一旦水灾就会造成黄河泛滥,沿岸地区备受其苦,“正德二年,单县黄河水决杨晋口,漂溺居民室庐殆尽。”(5)嘉靖二年九月兖州府定陶、费县连续几十日淫雨不止,引起黄河泛滥,民田庄稼房屋尽毁,百姓无以为继。类似的记载在各地方志中屡见不鲜。越到中后期,灾害更加严重,大灾之后必有大荒,无论是水旱灾害还是蝗灾,田地荒芜是一定的,对于传统的靠天吃饭的农民,都是人力无法挽回的损失。没有了庄稼,为了生存,农民还可以吃树皮、草根,甚至沙土等等一切可以充饥的东西,如“嘉靖十七年夏,阳谷霪雨百日民食草实。”(6)但是当灾荒严重到一定程度,吃树皮草根都成了奢望,嘉靖三十二年兖州府境内都遭遇饥荒,滕县、邹县、滋阳、峄县甚至到了“人相食”的惨烈境地。

(三)土地兼并和沉重的赋役负担

除此之外,严重的土地兼并和赋役负担也是压垮百姓生活,迫使他们成为流民的重要原因。明中后期的,统治日益腐败,以皇帝为首的皇室贵族等统治阶级大肆侵占农民的土地,万历时,神宗的皇庄占地达214万余亩,官员、宦官、地主等等也同样尽可能多的圈占土地,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农民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一切,因此他们被迫离开家园,成为流民。时人李开先在其《白云湖子粒考》一文中详细地记录了德王府侵占百姓土地的行径,将五百一十四顷湖地“揘作一千三百顷”,“将离湖征粮民地包套在内,数仍不足,又将正地分外暗加虚数每亩七八分或有径加一亩者曲凑一千三百顷送府。不论虚实每亩征钱三十文。”(7)因为皇室贵族的特殊地位,农民只能有冤无处诉,生活困敝,沦落到“人民犹畜”(8)的惨况。除此之外,压在百姓身上的赋役负担也越来越沉重,明末的“三饷”加派成为百姓无法承受的负担。当繁重的赋役超出百姓的承载后,他们的生活也就无法正常继续下去,生活濒临崩溃,逃离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二、安抚流民的政策和措施

流民的大量出现,一方面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百姓流离失所,甚至铤而走险,为盗为匪,如万历二十一年平原县大旱,“四境盗起”(9);另一方面,流民大量离开本籍,使政府控制下的实际人口减少,政府的赋税收入相应减少,这些因素都是与王朝的统治紧密联系的,因此历代统治者都对流民问题给与高度关注,并且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使流民得以恢复生产生活,维护自身统治的稳定。

正统年间,流民的数量较前几朝大有增加,政府通过招抚流民回原籍复业、就近附籍等方法,并且给予复业者耕牛良种、免除赋税等安抚优恤措施,吸引流民回乡复业,挽救和安抚了一部分流民。“正统四年,令:流民勘籍编甲互保,属在所里长管辖之。设抚民佐贰官。归本籍者,劳徠安集,给牛种口粮。又从河南、山西巡抚于谦言,免流民复业者税”(10),正统六年,招抚流落到河南境内的山东陕西饥民数量达到二十余万,命令官员开仓赈济他们,并给与田地和耕牛用以耕种。成化年间,“荆襄寇乱,流民百万”(11),引起了统治阶级的极大恐慌,面对百万流民起义,一味的复业安抚已不能到达目的,同时武力驱逐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宪宗采纳了祭酒周洪谟《流民说》,仿效东晋时侨置郡县的办法,“招流民十二万户,给闲田,置郧阳府,立上津等县统治之。”(12)

有了这些的措施,部分流民随即安顿下来,如山东的沾化、寿光、乐安三县在宣德年间就有5380余户逃民回乡复业,而安丘一县复业的流民就多达4207户。(13)由此可以看出,对农民来说,特别是恋土情结严重的广大中国农民,有了土地,能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安分守己是他们最愿意做的事情。

三、安抚流民措施的实施效果

由以上的史料可以看出,面对各地汹涌四起的流民大潮,统治阶级还是采取了一定的政策和措施,对于安抚流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救活了一部分饥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流民的生活,稳定了社会秩序,维护了专制统治。

特别是明前期,由于统治者比较勤勉,经济恢复发展较快,政治清明,在这一时期的政策措施都实施相对到位,并且如果地方官员玩忽职守,统治者会严厉对待,洪武二十一年青州府遭遇严重旱蝗灾害,太祖派遣使臣赈济饥民,当地官员却隐瞒不报,任由百姓艰难度日,最终被逮捕治罪。这对于整顿吏治、给予灾民实际救济是大有帮助的。太祖朱元璋制定了针对流民的各种优惠政策,招徕流民回乡复业,如平定山东后,规定:“若还乡复业者,有司于近旁荒田内如数给与耕种,其余荒田,亦许民垦辟为业,免徭三年。”(14)并且把这些措施切实实行,百姓生活逐渐安定,经济复苏效果良好,到洪武末年,“山东济南府广储、广丰两仓,粮七十五万七千石,蓄积既多,岁久红腐。”(15)但是明中后期的实际效果却要大打折扣,一方面统治者不再如初期那样勤政,生活趋于奢靡,宦官专权,朝政腐败,即使制定了各项政策措施却也由与各级官员之间上行下效,不能良好实施,使得很多百姓无法及时得到救助。

综观有明一代,大大小小的流民问题几乎贯穿始终。流民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都是出于生活所迫。流民对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都造成了深远影响。出于维护统治的考虑,统治者采取了很多措施,效果不一,总的来说政府在应对流民现象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得大部分流民得以重新安定生活,也有效地维持了王朝的稳定。

注释:

(1)李洵.试论明代的流民问题.社会科学辑刊,1980(3)。

(2)(10)[清]龙文彬,等撰.明会要.北京:中华书局,卷五十一,《民政二·恤流民》。

(3)转引自:王艳.明代山东流民问题述论。

(4)《明英宗实录,卷153,正统十二年闰四月己卯。

(5)(6)(万历)《兖州府志》。

(7)(8)[明]李开先.闲居集.白云湖子粒考。

(9)(乾隆)平原县志。

(11)(12)[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北京:中华书局,卷七十七,《食货志一》。

(13)逢振镐,江奔东.山东经济史(古代卷).济南出版社,1998。

(14)明太祖实录,卷34.洪武元年八月。

(15)明太祖实录,卷241.洪武二十八年。

[1][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

[2][清]龙文彬,等撰.明会要.北京:中华书局,1956.

[3](万历)《兖州府志》.

[4](乾隆)《平原县志》.

[5]赵志.明代流民问题浅析.内蒙古教育学院学报,1999,9(3).

[6]池子华.中国古代流民综观.历史教学,1999(2).

[7]池子华.流民问题与社会控制.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

[8]田培栋.论明代北方五省的赋役负担.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5(4).

[9]李洵.明代流民运动——中国被延缓的原始资本积累过程.中国古代史论丛,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2).

[10]苏新留.明代流民成因新探一以明代河南为中心.中州学刊,2002,5(3).

[11]郑传斌,苏新留.明代河南流民问题与社会控制.苏州大学学报,2003(1).

[12]王艳.明代山东流民问题述论.

猜你喜欢
流民百姓
不让百姓撇嘴骂
不负百姓
百姓记着你
百姓身边的守护者
百姓看家“风”
英国16世纪圈地运动备受关注的原因
东晋初期的流民现象及其影响
赈济与管控:1934年东南旱灾流民问题的应对
西晋流民问题浅探
明清景德镇流民与城市社会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