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杰汉·拉马扎尼著 周 航译
在校订第三版《诺顿现当代诗歌选集》(The Norton Anthology of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Poetry)时,《亨利五世》中麦克莫里斯上尉的话——我到底是属于哪个民族——又提醒了我。尽管我是在努力做一个世界性的选本,但我很快发现,我还是没有摆脱民族身份的谜局。我为梅尔文·托尔森(Melvin Tolson)《哈莱姆画廊》(Harlem Gallery)中的“Eliotic bones”一词做注解,当时文字编辑要求我指明T.S.艾略特的民族身份,我感到为难。按标准的编辑作法,民族性和年代以及居住地构成三个身份认知矩阵或微型诠释。这三者的集合同时也被收入到《韦氏词典》和《大英百科全书》中。但是游走于大西洋两岸而为人所共知的艾略特,还有其他为数众多的其跨国性常被忽略的诗人,他们使这个原本很合理的规范作法和英国现当代诗歌中的跨国界性相冲突。难道就因为艾略特在美国长大而且在美国写了《普鲁弗洛克》和《序曲》,他与他的写作就要贴上“美国”的标签?或者正如《韦氏词典》所说明的,因为他发表这些诗歌与其他诗歌是在1915年定居英国之后,而且1927年加入英国国籍,所以应该定位他是“英国国籍(美国出生)的诗人和批评家”?他热心从“欧洲的思想”角度出发来写作,他或许该被称为“欧洲诗人”?再或许他该是“国际诗人”,因为他的诗涉及到南亚地区的宗教与语言?在为托尔森的另一个引文做注解时,对于把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说成是“佛罗鲁斯街27号的女领袖”,我又不得不心生疑问,把在法国度过写作生涯的斯泰因说成是“美国诗人”,这恰当吗?另一个脚注也引出了一个不太明显的问题,在英格兰度过一生中大部分时光的W.B.叶芝,尽管他与英国、欧洲、南亚、东亚都有关联,可是却把他说成是“爱尔兰人”,这是否合适?勉强采用诸如“美裔现代主义作家”、“爱尔兰诗人”或者“西班牙裔旅居国外画家”(在另一篇写毕加索的文章里提到),对这些有用甚至是不可避免的公式化的短语,我仍然觉得其不适用于他们的跨国身份。如此一来,为托尔森的《哈姆莱画廊》做注解时遇到同样的危机就不仅仅是巧合了:他多种语言杂糅生成的诗歌和泛文化的引喻,一如其他很多现当代诗歌,推翻了单一民族文化的观念,推动了跨国的甚至是全球化的文化观念,正如实际情形那样,这类诗歌的文化内涵可以是从希腊、埃塞俄比亚到哈莱姆,可以是从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艾略特到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也可以是从美国黑人的布鲁斯民族艺术到深得欧洲精英诗体的平达体颂歌(Pindaric ode)。
尽管跨国性本身无关大体,但在编辑规范与英语诗歌中大量存在的跨国主义之间的小小龃龉,却对我们如何定义、分析、制度化20世纪和21世纪的文学文本有着更为广泛的影响。这正是我在本书中要探讨的。我觉得有必要重新讨论诗歌中跨国性多方面的表现意义,尤其是针对20世纪以及之后的诗歌。在某种程度上,这个念头产生于与乔恩·斯托沃西(Jon Stallwothy)一道编辑一本全球性的英语诗歌选集以及《诺顿英国文学作品选》(20世纪卷)。以世界性的眼光来搜集、挑选并呈现英语诗歌,我会特别注意跨国的流动性与整合性,而这些是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的范式所不能解释的。当然,新著往往是从之前某部著作尚未解决的问题中脱胎而来,眼前的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是希望打通我前后阶段感兴趣的两个领域:一方面是,在《叶芝及死亡之诗》和《哀悼诗:从哈代到希尼的现代挽歌》中所翻译的爱尔兰诗歌、美国诗歌和英国诗歌;另一方面是,加勒比诗歌、非洲诗歌和南亚诗歌,这些与叶芝一起,构成了《混血的缪斯:英语后殖民诗歌》一书的特征。后殖民研究中所阐释的跨文化动态,于我而言,它似乎提供了一个研究其他现当代诗歌文本的新视角,恰如现代主义中有关形式与风格研究的额外获益,它可能照亮后殖民和其他非现代主义文本中被低估的角落。
《跨国诗学》将论证20世纪与21世纪诗歌研究的概念重建问题。为了打通大西洋两岸的鸿沟,打通北半球与南半球、东半球与西半球之间巨大的历史、文化上的鸿沟,本书将提出多种使诗歌相联与对话鲜活起来的方法,这些方法将超越政治与地理(甚至是各个半球之间的)意义上的边界,同时也是考察诗歌跨文化、跨国度意义上的交流、影响与融合的方法。本书大致按照种种跨国表现(全球化、移民、旅行、流派、影响、现代性、非殖民化以及散居)的出现顺序来展开论述,从而阐明关于英语现当代诗歌溢出国家边界与超越民族文学范畴的多种方法。
在詹姆斯·克利福德(James Clifford)、阿俊·阿帕杜莱(Arjun Appadurai)、夸梅·安东尼·阿皮亚(Kwame Anthony Appiah)以及其他一些学者对现代文化跨国研究的基础上,我这本书也是继续这方面的工作,并希望促进在不同领域出现的,与“后”、“跨国”相关的重要研究,包括现代主义和美国研究这样的新兴全球化研究领域,也包括始终作为跨国研究格局之内的大西洋黑人研究和后殖民研究。由于诗歌研究中的基于流派的跨国主义,我试图阐明,诗歌分析是如何促进审美地理解跨国主义文学批评的,其中尤其要关注诗形、节奏、典故、诗节、诗行、象征、流派,以及其他类似的一些诗歌因素。
尽管英语诗歌中诸如“美国的”、“英国的”或“爱尔兰的”等国家叙事仍占主导地位,而且也不可能消失,但正如我在前两章中所提议的,这一领域的理论重建能够有助于搞清楚全球化、跨国移民以及现代性地理空间上的延伸,是如何已经影响到为数众多的现当代诗人(从T.S.艾略特、希尔达·杜利特尔(Hilda Doolittle)和克劳德·麦凯(Claude McKay)到德里克·沃尔科特(Derek Walcott)、克里斯托弗·奥克格博(Christopher Okigbo)和玛里琳·陈(Marilyn Chin)),以及如何被他们所重新想象的。在大致勾勒本书各章观点的轮廓的同时,第一章探讨的是,我们能从诗歌中了解到什么样的全球化,以及能从全球化中了解到什么样的诗歌。第二章探讨的是,对于20世纪和21世纪的英语诗歌,跨国影响和间质性的迁移带来了怎样的正式性的、历史的和学科性的结果。第三章我思考的是,怎样的特定诗歌手法能够产生跨国界的想象旅行,而且它们对跨国身份诗学所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本章研究诗人们为在想象意义上旅行穿越巨大地理空间而采用的诗歌手法,这方面的诗人很多,诸如: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伊丽莎白·毕晓普(Elizabeth Bishop)、弗兰克·奥哈拉(Frank O’Hara)、西尔维亚·普拉斯(Sylvia Plath)以及迪奥尼西奥·D·马丁内斯(Dionisio D.Martinez),他们通过诗歌中隐喻性的跳跃与迅速的位移来完成想象旅行。从诗歌的韵律、节奏、诗行排列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技巧转到风格流派,我在第四章要探讨的是,民族主义、反民族主义和跨国主义在哀悼诗中是如何、为何,甚至在何种程度上相互交错的,而且还要探讨挽歌是如何有助于推动文学跨国主义诸多形式的分类。正如本章所承认的,虽然一般意义上的诗歌和特殊意义上诗歌中的哀悼往往被赋予了民族主义的意图,但是跨国主义分析却揭示了哀悼者与被哀悼者之间跨文化小众的悲伤,也揭示了叶芝、W.H.奥登、丹妮斯·莱维托芙(Denise Levertov)、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卡马乌·布拉斯威特(Kamau Brathwaite),以及其他一些诗人所写挽歌中的死亡和哀悼的跨国性的成形。
在本书的后半部分,这些英语现当代诗歌的全球化方法可以用来分析西方现代主义(包括黑人和白人)和南半球诗歌之间大部分未曾涉足的关联,但也不会忽略它们之间的差异。尽管现代主义自我吹嘘世界主义,但是后殖民与现代主义研究的学科界限势必遮蔽后殖民主义与现代主义之间的交叉性、贯通性和分歧。诗人们是怎样以及为何本土化而且又杂糅来自世界不同地区的文化资源——与欧洲现代主义相关的后殖民主义、与亚洲相关的欧洲现代派?以及如此跨文化的的拼贴和杂糅在文学史上又处于何等位置?与后殖民作家反驳西方现代主义这类司空见惯的情形相反,第五章探讨的是,诸如洛娜·古迪逊(Lorna Goodison)、奥克格博、布拉斯威特、阿迦·沙希德·阿里(Agha Shahid Ali)等诗人已开始对艾略特、叶芝、庞德(Ezra Pound)诸人的现代主义拼贴来探索他们自身的更加复杂的杂糅体验——这种关联反过来会推动现代主义中跨文化主义的重新认识。与欧裔美国人和哈莱姆文艺复兴更为规范的现代主义诗歌相较而言,那些通常没被定义为“后殖民的”而非“现代主义的”诗歌是怎样回应全球化现代中科技、异化以及其他特征的?这是第六章要探讨的问题。为了处理这或许让人吃惊的辐合区,本章考察其中共享的异化,以及对彼此形成冲击的影响和对部分经典现代主义作家、哈莱姆文艺复兴诗人、后殖民主义诗人现代性中创造性潜能的悖论式的回应。像经典现代主义作家艾略特、哈特·克兰(Hart Crane),哈莱姆文艺复兴诗人麦凯、休斯、吉恩·图默(Jean Toomer),以及后殖民诗人沃莱·索因卡(Wole Soyinka)和路易丝·贝内特(Louise Bennett),他们与西方现代性的关联往往加剧了自身的矛盾心态。考虑到另一个全球性的变化——大英帝国的非殖民化,尤其是由诗人们所建立起来的跨半球的联系,这又将给诗歌带来了何种影响?第七章把爱德华·萨义德的跨国联系和非殖民化文化抵制的观点引入诗歌分析,本章要探讨的是,对于后殖民诗人,诸如贝内特、沃尔科特、奥卡特·皮比特克(Okot P’Bitek),与大不列颠诗人菲利普·拉金(Philip Larkin)、托尼·哈里森(Tony Harrison)比较起来,上个世纪极具定义性的一个历史特征——非殖民化所带来的巨大文化断裂——是如何在殖民鸿沟的两端呈现出来的。最后,英国黑人诗人、其他移民和散居诗人是如何在想象中使得一个地区的语言杂合和跨区域?第八章通过提出了“跨地域诗学”,为理解诗歌和地域之间无论是有根或无根,本地还是世界的关系,提供了某种理解的选择。第八章探究的是,后殖民和英国黑人诗人,以及卡里普索(calypso)歌手,从麦凯、洛德·基奇纳(Lord Kitchener)到林顿·奎西·约翰逊(Linton Kwesi Johnson)和伯纳迪恩·埃瓦里斯托(Bernardine Evaristo),他们是如何已经带着非洲、加勒比的文化和历史来重新想象作为宗主国的英国的。
在本书跨国的大框架范围之内,不同章节有不同的重点。比如,在书的前半部分,甚至与书中任何其他章节相比,第二章更多地引用了现代主义时期和西方当代的诗歌,第三章更多的是北美诗歌,第四章则多是大不列颠群岛的诗歌。第五章和第六章的重中之重是考察彼此相关联的现代主义与后殖民诗歌;最后两章重点关注南亚、非洲、加勒比和英国黑人诗歌。这些不同区域化重点的论述指认了诗人们交涉、接受、本土化、抵制和改变外国影响和全球化历史的强制力的情形,而这与他们特定的历史与文化状况又是相符的。即使如此,各章还跨越了民族的、区域的和种族的界限,本书正是从基本与宽泛性的诗歌和全球化的论述推进到逐渐更显地域化之特异性的探讨,正如最后一章将分析单纯(跨)地域性诗歌中的跨国主义。不管是追溯南半球和北半球诗歌的循环流转,还是探讨时有争论的深嵌于某些特定诗歌中的跨文化主义,本书中的每一章都在寻机阐释复杂多样而又彼此相关联的诗歌文化、地域性和民族主义,我往往是快速穿行于众多的作家之中,而不是驻足于某个孤立的例子。我希望,在这些宽泛基础上的融合、分类和论述,能促进今后能在全球框架内来考察单独的作品和诗人。然而,诗歌和跨国主义微观层面的研究,却能放大形式和语言微观层面上的问题——这些就是诗歌之所以成为诗歌的饱含美学的成分,这可由精选的诗行和诗章来诠释。一方面要考虑诗歌光芒的独特性,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诗歌全球化的循环流转性,我希望奉上一些研究现当代诗歌的不同的方法,这些方法既能够反映也能够创造性地重塑跨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