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思考

2012-08-15 00:48陆良县三岔河镇农经中心655603陈琼仙
云南农业 2012年2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发展

□陆良县三岔河镇农经中心655603 陈琼仙

近年来,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三岔河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已成为促进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并呈现出了服务内容不断拓宽、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内部管理逐渐规范、助农增收效果日益明显的良好发展趋势。

1 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到2010年末,全镇共建立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4家,范围涉及蚕桑、莲藕、食用菌等种植业、生猪养殖业、草席营销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以下特点:

1.1 组建形式多元化

一是龙头企业领办型。龙头企业利用其技术、品牌营销等优势牵头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运作模式为“龙头企业+协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培训交流、生产的跟踪管理、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如三岔子食用菌合作组织,就是依托绿圆菇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合作组织,在五年时间内发展社员600多户,建成大棚400多个,每年助农增收600多万元。二是基层组织牵头型。农村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其引导优势,围绕某一特色产业,牵头创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其运作模式为“村级组织+专业协会+基地+农户”,如棠梨、白岩村的蚕桑协会。三是能人带动型。农村中从事专业生产经营的大户,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利用其生产、经营、购销等优势,联合其他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运作模式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如清河村的草席合作社,就是由当地青年能人黄世栋注册而成。入社成员21户,社员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发展了主导特色产业并享受生产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实现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这类合作社占到了全部合作社的40%。

1.2 业务范围以种植、养殖业为主

在24家合作组织中,从事食用菌、浅水藕、蚕桑、葡萄种植的有14家,从事生猪、蛋鸡养殖的有6家,从事豆制品加工的2家,从事草席收购的2家。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合作经济组织占全镇的83%以上。

2 取得的成效

2.1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加快了农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发展步伐,涌现了一大批“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村。如三岔子“蘑菇村”、天宝“浅水藕村”,都成了远近闻名的特色村。

2.2 提升了集体主义观念

参合农户在团结互助过程中,加强了沟通和联系,思想观念发生了碰撞,互相促进,提升了集体主义观念,有利于乡风文明的形成,实现了村居和谐。

2.3 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有效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办不起的问题,按照市场需求开展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系列化服务,引导同业农民有序、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从根本上改变了分散农户在市场竞争中孤军作战的局面。

2.4 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

三岔河镇40%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产业大户或购销大户牵头组建的,这些能人利用自己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降低了进料成本,提高了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3 存在的问题

3.1 辐射带动能力弱,合作水平低

三岔河镇是农业大镇,全镇总人口13万人,3万多户,但合作经济组织只有24个,平均一个村才有一个,会员总数占总户数的比例不到10%,且各个村发展不平衡。大多数合作组织是由一个种养大户或种养能手牵头组成的,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整体经营规模不大。

3.2 对农民利益保护不够

24家合作组织中企业带动型、专业协会型的紧密型合作组织只有5家,40%以上是由能人、大户带动的,这些带头人在组建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并没有从维护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开展紧密的互助合作与联合,造成农民利益得不到合理保证。

3.3 缺乏一支高水平的经营管理队伍

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者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工作。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加大了农民培训服务,但真正有合作理论、实践经验、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的牵头人仍然非常缺乏。

3.4 制约瓶颈

一是财政支持有限。由于县、镇财政困难,难以对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二是贷款困难。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实力弱,没有足够的资产进行抵押,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此外,虽然24家合作组织都建立了章程和相关制度,但大多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真正按章程和制度行事的为数不多。大多数合作组织属松散型结构,账户建立、会计核算、利益分配不规范,缺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处于一种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的随意状态。

4 对策建议

紧紧围绕三岔河镇 “十二五”时期“优粮、强桑、旺畜、扩菜、活劳务”的总体发展思路,站在支持合作组织发展就是支持“三农”工作的高度,本着“引导不干预、指导不代替”的原则,重点从科学规划、科技培训、政策资金支持、规范引导、引进龙头企业等方面,推动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4.1 提高认识,科学规划

坚持以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切实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为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因地制宜、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特色”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一是结合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每个主导产业形成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特色产品成立一个以至若干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结合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一个产业、一片基地、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龙头企业”的模式,在全镇农业生产基地建立一批专业合作社。三是依托农村能人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村能人大户发挥自身典型示范作用,带领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或者参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结合 “省级扶持重点村”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每个重点村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十二五”末,全镇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0个以上,60%以上的农户加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0%以上的大宗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加工和销售。

4.2 加大扶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二是加大涉农项目支持。各涉农部门要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村扶持开发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等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发挥其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组织优势和示范作用。三是落实优惠政策,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政府在税收、注册登记、用地、用电和产品流通等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四是加强信贷支持。镇政府每年向上级政府争取1000~1500万元的财政贴息小额信贷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村信用社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资金问题。

4.3 重视人才培养工作

农科、畜牧、蚕桑、经管等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逐步建立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合作组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普通成员的基本素质。一是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二是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专业合作组织任职,以提高发展潜力。

4.4 规范内部行为

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四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督专业合作组织是否依法经营;要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监事会和农民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以促进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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