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翠英
(广西灵山县中医院手术室,广西 灵山 535400 E-mail:1455677427@qq.com)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各种医疗设备为了适应相应的手术需求也在不断地改进和更新。曾经用过的手动式气压止血带就改进为自动气压止血仪。作为临床一线经常接触这类医疗器械的手术室护士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掌握仪器的安全使用原则和禁忌证,才能避免因操作失当导致患者发生并发症和医疗纠纷。通过对2010年6月~2011年7月在我院进行四肢手术使用气压止血仪的362例病例进行认真的观察和经验总结,把这些经验应用在临床手术中,均能避免这类仪器的副作用,无一例并发症的发生,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2006年6月~2011年7月,使用该仪器的患者362例,男211例,女151例,年龄最小1岁,最大90岁,平均为46岁。其中腕关节及指骨骨折手术54例;四肢长骨骨折85例窝囊肿手术23例;腱鞘囊肿手术32例;关节手术49例;神经、肌腱吻合手术34例;足踝部手术28例;清创缝合手术57例。
1.2 手术配合
1.2.1 仪器准备 接到手术通知单后,立即准备杭州ATS-1000型自动气压止血仪(杭州江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上肢或下肢气囊止血带一套,另备无菌驱血带一条(弹性橡胶带,大小、长度要根据手术肢体而定)和两块长30cm,宽20cm的棉垫,绷带一卷。检查仪器各部件如:电源线、电源开关、气囊止血带连接是否紧密、漏气,接触有无不良。开机检测止血仪的功能,确保性能良好,经测试无误后方可使用。
1.2.2 协助麻醉及安置使用止血仪 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巡回护士立即建立静脉通道,并协助麻醉(上肢手术采用臂丛麻醉;下肢手术采用硬膜外麻醉、腰麻或腰硬联合麻醉)。麻醉起效后将手术肢体抬高,根据手术肢体情况,将气囊止血带于上肢缚扎在肱骨上1/3段(避开桡神经),下肢缚扎在大腿根部(下肢容易直接压迫股动脉[1]);在缚扎止血带之前在皮肤上先铺上一层棉垫,再将止血带缠绕于其上,然后利用贴近皮肤的棉垫反折覆盖所扎的止血带,最后用绷带把所扎的止血带外缠数圈再次固定,避免术中滑脱。固定止血带后才把抬高的肢体放下,将充气连接管接上主机出气管。打开电源开关,根据手术需要,调节使用参数。
1.2.3 驱血带的使用及护理 手术医生常规消毒手术皮肤后,铺上无菌手术布巾。开始手术前,手术医生需要再次抬高手术肢体超过患者心脏平面2~3cm后,再使用驱血带从肢体的指或趾端,环形往近心端缠绕驱血。注意两圈之间不能留有间隙,互相重叠1~2cm,缠绕时施加一定的拉力,使肢体组织压迫血管,驱使存留在静脉的血液回流至心脏。驱血带一直缠到距扎止血带部位3~5cm为止,即按下充气开关持续往袖带内充气,防止动脉血流阻断之前,血液充盈静脉,增加术中出血量。充气值稳定并且达到压力设定值时,自动停止充气并开始倒记时。解除驱血带时由近心端往远心端缓慢放松驱血带,把手术肢体放下,观察肢体有无充血现象。
1.2.4 术中密切观察病人的体征及反应 手术过程中,护士必须密切观察病人的神志、呼吸和循环功能,手术肢体皮肤温度和颜色。同时注意做好手术患者的心理护理,每项操作都需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留心观察止血的时间、效果以及病人有无不适,如有特殊变化立即报告手术医生,采取相应措施。
1.2.5 密切注意使用止血仪及止血带可引起的不良反应 止血仪在使用过程中,不出血的组织容易干燥,要经常在伤口内滴注生理盐水,减少组织损伤。开放止血带时,应用生理盐水纱布压迫伤口止血,适当抬高患肢。放气前,对有潜在性影响血压的因素,如贫血或出血量过多的患者需要预防性应用小剂量的麻黄素10~15mg以预防止血带休克的发生[2]。并及时提醒麻醉医生适当加快输液、输血的速度,以提高患者的血容量,防止因血压下降而影响患者的生命体征。
1.2.6 术后要管理好患者及手术物品 手术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在做好准备的情况下才能按放气开关,等到工作压力下降到“0”时关闭电源开关,注意手术伤口必须加压包扎以防渗血。最后拆除绷带、气囊止血带和棉垫。止血仪、电线、充气管上如有血迹,可用清水纱布擦干净,再用75%的酒精擦拭晾干备用。对于管道和线路要呈环形放置忌打折,保证物品的使用寿命。
1.2.7 密切观察将离开手术室的病人 出手术室之前要注意观察缚扎止血带的局部皮肤是否瘀血,有无血泡、水泡出现,肢体血是否正常(上肢桡动脉或下肢足背动脉搏动正常),有无神经肌肉的损伤和止血带休克的并发症发生,如无特殊方可离开手术室。
362例四肢手术的病例在术中联合使用自动气压止血仪和驱血带。由于方法得当,都能做到术中无一例并发症发生,而且手术切口无渗血,止血效果好,术野清晰,操作方便,手术时间缩短、降低了手术风险,提高手术医生的工作效率,使手术能顺利完成。
3.1 自动气压止血仪的优势 旧式的气压止血仪为手动式,但是常有漏气、不能持续充气维持稳定的气压、无法自动记录止血时间、不能随时调节压力的大小,更无报警提示等等缺点。杭州ATS-1000型自动气压止血仪是一种智能型的四肢手术治疗工具,可根据压力表随时测定控制及调节其压力大小,并有定时报警系统,设置所需止血时间,避免了旧式气压止血带使用的盲目性和不科学性。但是新生产的气压止血仪又因止血带的表面非纯棉布包裹,弹性不够高,导致手感过硬,患者感觉不舒服,每次止血的时间不长,造成手术的不便。本院通过把旧式气压止血带的气囊止血带部分(此类止血带为弹性较好的橡胶,外套为纯棉布)。换上与自动气压止血仪相合适的充气管接头,除了能达到更好的止血效果之外,能让患者感觉更舒服,坚持配合止血的时间更长,所以改进后的自动气压止血仪能在本院大部分的四肢手术中推广应用。
3.2 禁忌证及其预防 自动气压止血仪作为四肢手术的常用重要工具,虽然具有止血,清晰术野,缩短手术时间的效果,但是使用它们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不正确操作,术中也会导致其它的并发症,止血仪和驱血带的应用所造成的伤害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有文献报道在四肢骨折中应用止血带导致急性肺动脉栓塞,一般认为四肢骨折手术应慎用驱血带,我们将自动止血带、驱血带联合尝试应用于四肢末端或远端的骨折手术152例,驱血始于骨折近端以上,避免了因驱血带挤压骨折断端所导致脂肪栓塞以及急性肺动脉栓塞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3],同时又达到了减少出血量的目的,效果良好,所以操作者必须掌握它的使用原则,熟练掌握这项操作方法,才能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3.2.1 气压仪器表的使用原则
3.2.1.1 止血仪常规使用压力:成人上肢35~45kPa,下肢55~65kPa,小儿上肢20~22kPa,下肢22~33kPa,压力过大,患者不适感增加,不良反应大,坚持止血的时间短,容易导致并发症。压力过小,不仅不能达到止血效果反而让出血加重。
3.2.1.2 止血仪常规使用的时间:成人上肢一般不超过60min,下肢不超过90min;小儿上肢不超过45min,下肢不超过60min。若手术时间较长,应暂时放气让肢体恢复血流10~15min,利用间歇的时间让局部组织恢复正常的血液循环,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之后每次间歇的时间逐渐加长,止血的时间逐渐缩短,禁止擅自延长止血时间,避免局部组织因缺血缺氧时间过长,导致并发症的发生。
3.2.1.3 放气注意事项:双侧肢体同时应用止血带时,不能同时放气。防止出现止血带休克等并发症的发生。注意设定时间倒计时差10min时出现报警,提醒术者时间一到立即自动放气,让术者做好准备,防止突然放气,发生大出血。
3.2.2 气囊止血带的使用原则
3.2.2.1 止血带不宜与皮肤直接接触,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一层棉垫,宽度要求为所用止血带的2倍。棉垫柔软弹性好吸水性强。除了能保护皮肤之外,还可使止血带避免受血迹污染。与皮肤直接接触的棉垫必须平整,保证气压能均匀作用于局部皮肤,防止因压力不均使皮肤产生水泡。
3.2.2.2 缚扎气囊止血带时,用力要均匀,确保止血带的固定,止血带不宜过松或过紧,过松易滑脱,过紧患者不适感增加,以能放入一指为宜。
3.2.2.3 尽量在靠近躯体的大关节处扎上止血带,保证较大面积的血流量的阻断,减少出血量。也有报道[4]认为对于下肢远端的手术,止血带的袖带越宽,四肢的周径越小,阻断血流所需的压力就越低,使用者感到越舒适。因此建议足趾手术时止血带最好放置在踝上方。
3.2.2.4 定期检查止血带是否老化或漏气要及时更换。
3.3 使用自动气压止血仪的禁忌证:动脉血栓形成;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肺栓塞;明显的周围血管病;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镰状细胞性贫血;化脓性感染坏死;断指再植者。驱血带的禁忌证:组织有异物取出;患肢有静脉曲张伴血栓形成;患肢有感染病灶;恶性肿瘤:由于使用驱血带要施加压力,才能将肢体软组织内的血液驱净,因此会影响到患者的血液循环,所以只能使用止血带,需要抬高患肢,但不应使用驱血带,以免将血栓、细菌或肿瘤细胞挤入血液扩散。对严重的挤压伤、肢体远端严重缺血、年老、小儿、肥胖、长期卧床及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功能代偿失调者禁用或慎用。
综上所述,自动气压止血仪联合驱血带在四肢手术的使用中,具有减少术中出血,保持术野清晰,术者操作方便等优点,但前提是必须严格遵守仪器的使用原则和正确的操作方法,掌握禁忌证,完善各项护理工作,这样才是预防并发症的有效措施,为成功手术保驾护航。
[1]刘铁梅,马战胜,孙云芳,等.充气止血带术中应用的相关问题[J].国外医学:护理学分册,2005,24(12):777-780.
[2]张贵春.止血带及其副损伤[J].实用医药杂志,2003,20(1):65-67.
[3]梁艳华.骨科手术中联合应用电动气压止血带和驱血带[J].第四军医大学学报,2005,26(1):1036.
[4]王娟,刘敏.气压止血带在四肢手术中的应用及研究发展[J].实用护理杂志,2006,22(5):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