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草山饲料站 673400 蔡学忠 杨 辉
□福贡县上帕镇畜牧兽医站 673400 和喜花
几年来,通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养殖业项目的实施,项目区退耕养殖户的经济收入有了显著增加,养殖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们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拓宽了退耕农户的就业渠道,保障了饲草料的供给。同时,大面积的草山建设,禁牧、休牧草地产草量逐年增加,大幅地提高草地生产力,使林草覆盖率进一步得到提高,有利于土壤植被的改善和保持水土,对推动我县发展生态效益型的草地畜牧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福贡县连续3年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项目,项目共投入资金416.30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投资258.2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投入158.105万元。涉及到全县7个乡镇11个村民委员会625户退耕农户2 500人。完成了棚厩建设11 900 m2,青贮窖建设3 400 m3,饲料地建设 373.33 hm2。
为确保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养殖业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项目建设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领导为副组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林业局退耕办、饲草饲料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县草山饲料站站长为副组长,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县级技术指导组,同时要求各乡站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把项目建设任务及农户的指导任务明确到每个技术员,确保整个项目有人建设、有人抓、有人指导、有人管,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为实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在项目实施前,我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安排专人,结合福贡县县情及畜牧业发展实际,精心编制了《福贡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人员认真学习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理解其内涵,明确了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二是确保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生计不受影响。
责任明确后,项目实施人员进村入户摸底调查、核实扶持项目村和扶持对象。选择以退耕还林农户集中的村社为主,以退耕村为基本实施单元作为项目村。以退耕还林农户为重点,农户自愿为原则,从事畜牧业生产的退耕农户为扶持对象。对扶持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在所扶持农户中,退耕还林农户占97%以上。
在认真开展示范户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为确保项目建设按照细则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扶持农户签订协议书,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目的,以发展畜牧业为重点,以利益为驱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步伐。协议明确界定了项目标准、建设的内容、补助范围、完成的目标时限。
扶持对象确定后,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和技术培训。培训工作坚持进村入户的原则,对项目涉及农户进行集中培训,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内容,开展了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培训。棚厩及青贮窖建设通过观看模型、发放培训材料和现场讲解方式进行。饲料地建设通过现场指导种植技术,发放牧草种植技术资料,口头讲解、回答疑问,现场培训,让农户掌握和了解牧草播种方法、时间、播种期、播种量、田间管理、收获和饲喂。共开展培训25期,受训人数2 500人,发放培训资料3 000多份。
实行了技术员分片包干负责制,一包到底的办法,加强了技术指导。县上派出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乡镇的村、社棚厩、青贮窖及饲料地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抽查、督促,及时交换意见,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蓄、专人管理。项目建设资金补助实行先建后补的方法,即项目农户按项目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农户先投资投劳建设,经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验收,首先由村民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初次验收,整个项目村初验合格后,由县级组织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验收组进行终验,验收合格后,以村为单位制作项目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经乡政府、乡畜牧兽医站、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后,对补助资金进行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最后统一发放补助资金。资金使用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
项目建设资金补助坚持“国家补助标准不变、不缩水”的原则,公开国家补助标准,即:棚厩建设补助100元/m2,青贮窖建设补助80元/m3,饲草饲料地建设每亩补助200元的标准不变,统一标准,足额补助给农户。切实维护退耕养殖农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通过项目实施使养殖户掌握了科学化饲养、规范化管理等畜禽养殖技术,使项目区家畜存栏数增大,出栏率提高,经济收入增加。共计项目区增加存栏家畜5 930头(只),其中,山羊3 420只,牛1 760头,猪750头。增加出栏家畜3 590头(只),其中,山羊2 490只,牛750头,猪350头。出售商品畜收入331.5万元,经济纯收入129.5万元,户均2 000多元,使625户农户2 500人受益。通过实施棚厩、青贮窖和饲料地建设,促进了退耕农户的养殖业在总量和质量上进一步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解决了退耕农户发展与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为家畜提供了优质的饲草饲料资源,缓解了人畜争粮的矛盾。二是为社会提供丰富的绿色畜产品。三是实行舍饲厩养,对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四是项目的实施还解决了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并培养出一批懂技能、业务精的科学养畜能手。五是通过项目区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改变了周边农户的养殖方式,使项目建设达到以项目区为中心,带动周边农户大力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种草养畜、舍饲厩养技术的推广,为草食家畜提供了饲料,减少了放牧时间,减轻了自然草山、草坡的承载负荷,同时也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提高了地表覆盖率,涵养了水源,减少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平衡,改善了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生态效益显著。同时避免和减少因牛羊等家畜啃食经济林木、践踏林地而产生的民间纠纷,解决了林产业封山禁牧与畜牧业发展的矛盾。实现了生态保护和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
由于种草养畜在福贡是新鲜事物,部分群众还没有接受,大面积推广有一定的难度,即使种好的饲料地,也缺乏后期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牧草的质量和产量。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耕农户的深切关怀,项目建设内容中棚厩建设受到退耕农户的普遍欢迎,积极性较高。而其中的青贮窖建设,由于我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贫困山区,形成坡度在25度以上的高山峡谷地貌,二道搬运费用高,建设成本过高。
福贡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养殖业仍然比较分散,规模不够大,形不成产业,覆盖面也不够广。
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养殖业,初始起步阶段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然而群众资金不足,加之地方财力十分困难,金融部门贷款规模小,安全性要求高,致使产业开发投入不足,影响开发进程。
乡、村两级的农村服务网络的科技指导服务作用没能很好地发挥,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农技推广和农业科研示范工作经费紧张。在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养殖业中,农民缺乏科技知识,缺少信息,他们感到茫然,无所适从。
俗话说“三分种、七分管”,牧草种植后,要勤除杂草,中期要适时刈割,刈割后要及时追肥,做到加强保护与合理的利用,这样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立草为业,积极推广“窄林带、宽草带”工程模式,继续推广林草间作,充分发挥退耕还林(草)地的优势,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种植紫花苜蓿等优质多年生牧草,为草食畜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饲草料资源,实现生态建设与畜牧业生产的双赢。
加快以牲畜暖棚为主的畜牧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舍饲圈养为主的庭院式养殖业,实行“封山禁牧”,开展围栏封育,使一些退耕村成为养殖的重点村。对退耕区农户发展养殖业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贷款发放、品种改良、畜禽疫病防治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扶持发展。
林下养禽是福贡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养殖业的有效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协会运作、统一经营、分户管理、系统防疫”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在林业、畜牧等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充分利用退耕还林资源优势,动员群众在退耕还林地散养生态鸡,发展后续产业,最终实现带动一方养畜业,造福一方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
大力实施好畜禽良种工程,引进繁育牛、羊、猪优良新品种,优化畜种、畜群结构,加快出栏转化,提高商品率。
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带建立各类协会,把有一定规模的养殖户吸引进来,创新管理机制,形成利益联结体,在发挥好科技服务、人员培训、信息收发、产品运销等方面服务功能的基础上,不断延伸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并联合全县养殖业、运输业等专业户,建立集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于一体的新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产业化经营是引导农民实现产品进入市场,参与经济大循环,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养殖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产业化经营必须依靠龙头企业来实现,所以必须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在政策、资金等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引导基地、加工增值、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等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