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雍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市 300387
乐感俗称“音乐的感染力”,即对音乐的感觉,也是对音乐的体验和感悟能力。从狭义的角度分析,乐感体现为音高、音色、节奏、声音等。从广义的角度分析,乐感体现为欣赏、理解、创作等,譬如对音乐内涵的理解能力,对音乐的记忆能力,对音乐的审美能力等,譬如我们常说的“动人心弦”“感人肺腑”等。声乐乐感的特点,就源自于广义的角度,主要体现为:(1)无意乐感,属于一种下意识的记忆,在某种暗示的情况下,无意间想起了一首歌曲的旋律,这种乐感虽然是下意识的,但并非凭空出现,是由于触及当前的人、物、事和声音等外界因素,譬如在车站时候,看见一位男士与一位女士依依惜别,叮嘱、拥抱等离别场景,会让人情不自禁想起《离别的车站》歌曲以及歌曲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而这种思想感情在没有此种情景,缺乏专业音乐素质的情况下,是难以体会的。(2)有意乐感,属于一种有意识的声乐感觉重现,即根据自己已经掌握声乐知识和技能,自觉和主动地将音乐表现的内涵体现出来。譬如某演唱者在比赛之前,根据之前的声乐知识和技能,让自己对声乐感觉在比赛时体现出来。再如学生在课堂上学习歌唱的技巧,在复习的时候,会将脑海中的声乐技巧回忆,并进行巩固。(3)再认乐感,就是在接触一件事物的时候,感觉到这件事物曾经接触过,并在脑海中寻找类似的经历,譬如听到《烟花三月》这种歌曲的旋律的时候,脑海中回忆起这首歌的名字,并跟着哼唱,这就是乐感的再认现象。笔者认为乐感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客观地表现一个人听到音乐后的心理反应,也是对音乐整体的感知能力,一个专业的声乐歌手,他在声乐的理解能力方面会偏向于音准、节拍、调性、和声等音乐要素,但这种技术层面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掌握的,我们只有通过声乐乐感的培养,方可将其赋予生命,在创作、表演和欣赏中灵活灵现体现出来。
声乐的演唱需要词曲的统一,语言作为歌唱的基础,需要在掌握语感之后,发音自然之后,方可与乐感气息连贯,使得两者协调统一。语感的训练,尤其对于方言较重的学生,譬如潮汕地区、四川地区以及客家方言等,要引导他们规范语言,以说代唱,具体的方法有:(1)在声乐作品中抽出较有难度的词句,放慢节奏高位置练习,譬如传统的喊嗓,针对性纠正错误发音。(2)不要看到作品后就急于开谱,要掌握作品的思想内涵之后,进行感情朗诵,彻底了解作品的内容之后,再配上音调进行演唱,也可以避免忘词现象的出现。(3)让学生高位置、有感情地说,譬如国外作品的演唱,要先区别词的清浊、重音和连续等问题,避免音高、音色或者节奏不够影响作品的表现力。
声乐细节的精微处理,是提高声乐的最主要途径,主要的方法有:(1)换气的随意性会影响作品的整体效果,换气的动作练习,将换气动作融入到演唱当中,或轻柔、或激昂、或平稳,根据音乐的情绪进行换气,使得该动作在演唱中收放自如,当这种动作在声乐演唱时处于下意识的状态,演唱的效果将趋于完美。(2)提高过程中面部和肢体的表演行为,体现声乐表演者的内在乐感,在练习声乐的时候要声情并茂地演唱,逐渐形成自觉的表演行为,使得在演出和比赛的时候能够挥洒自如。(3)声乐演唱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是钢琴伴奏,钢琴伴奏的影响形态是对声乐作品内涵的重新体现,通过钢琴演奏,可以通过演唱者的发音状态判断音准和节奏是否准确,还能通过伴奏的技术弥补演唱者的失误,调动其演唱情绪和缓解心里的紧张。
声乐是一门实践型的课程,声乐乐感的掌握,需要通过实践进行检验,这样声乐的感觉、演唱的技巧才能得以提高,有些人平时在室内进行声乐练习,一旦踏上舞台,会出现不适应舞台环境变化的情况,从而使得掌握的声乐乐感无法全面发挥,因此声乐乐感的学习者要多创造登台表演的机会,在舞台表演中积累丰富的经验,检验乐感的掌握情况。
综上所述,声乐乐感是对声乐的整体感知能力,既有技术层面上的理性内容,也有听觉和心理的感性内容,但作为声乐的演唱者,必须具备掌握良好的音乐技巧,培养乐感方面的感知审美能力,方可围绕乐感进行创作和表演。而声乐乐感的培养并非短暂的过程,只有针对性地进行特定训练,从语感、细节和舞台三个方面进行培养,开拓多元化的音乐文化视野,与其他学科相结合,方可提高声乐的乐感,提高声乐演唱者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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