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骨髓里的东西

2012-08-09 01:21俞剑明
观察与思考 2012年3期
关键词:骨髓精神文化

□ 俞剑明

文化是骨髓里的东西

□ 俞剑明

有些国际友人问:“我们对中国的古代文化,知道得不算太少,但为什么对中国的当代文化反而没多少印象?”这个问题,同样困惑着不少中国人。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的“文化繁荣”,看似红红火火,热闹非凡,实则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些打着“文化”旗号的东西,骨子里却是在将文化功利化、庸俗化。

文化不是摇钱树。不是“潜规则”大行其道,利益链暗渡陈仓;不是“学术超人”东剽西窃地一周出几篇论文,不是“资深教授”扛着几十个头衔为创收日夜奔劳;不是向小学生讲大道理,向大学生讲小道理;不是要学生上缴盖章费,向学生兜售盗版书;更不是呵斥“没有几千万,就不是我的学生”,误导莘莘学子弃道就器,谋钱不谋道。

文化不是大杂烩。不是手机里的黄段子,网络上的荤笑话;不是千对男女齐接吻,万名老少共刷牙;不是书店里《娼妓文化》、《赌博文化》、《流氓文化》的粉墨登场,也不是荧屏上“性感芭蕾”、“非诚勿扰”、“娱乐至死”的哗众取宠;更不是把早已娶妻生子的伪娘包装成“最有文化失足女”、“中国当代苏小小”。

文化不是遮羞布。不是把劳民伤财大操大办“鸡毛节”、“蒜皮节”美其名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不是把“鬼子进村”、“土匪抢亲”吹成“特色文化旅游项目”;不是把以证券投资方式恶炒艺术品称为“金融与文化对接”;不是把在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乱盖私人会馆捧作“保护和发展文化产业”。

文化不是哈哈镜。不是穿越时空,颠覆历史;不是信口雌黄,“歪批”、“戏说”;不是在独夫军阀家乡建“大帅府”;不是在汉奸国贼生地搞“贰臣院”;不是将千夫所指的西门庆故里装潢得富丽堂皇;不是把万人唾骂的秦桧跪像扶起来歇息。

……

文化的乱象丛生,说得轻点是在糟蹋文化,说得重点是在制造精神食粮中的三聚氰胺。这是时代的文化之憾,更是国人的心头之痛。

这些年,我们的文化出现原创力的萎缩与匮乏,并因此而使文化创造陷于平庸和猥琐。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创作量年年激增,但精品佳作日见稀少。在有如云山雾罩的作品中,鲜见思想深刻、艺术精到、具有强大精神震撼力和时代标识物的作品。究其症结,在于浮躁、怠惰和急功近利;在于对人民大众的冷漠、对社会变革的逃避和对现实生活的疏离;在于热忱的退隐、激情的蛰伏、责任心的消泯和使命感的淡化。一些文化人没有把自己的工作视为崇高的社会担当和高尚的精神创造,而只是把它作为吃饭的营生和敛财的工具。于是,在形形色色的文化场中,一些与良知和道义相悖的不当作为便频频出现:以低俗的流行元素颠覆崇高的文化精神;用媚俗的俯就之风迎合粗鄙的惰性享乐;利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在文化架构中蓄意设置丧失道德底线的噱头和卖点……种种沉渣的泛起,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文化是人类特有的精神之花。从诞生之日起,人类就开始通过改造客观世界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前者使人类得以生存延续,后者让人类能够提升升华。而作为精神财富的文化,象征着智慧和品位,代表着优雅和美好,展现着人性的光辉和对未来的憧憬。

鲁迅先生说:“文化是骨髓里的东西。”作为一个综合体,文化的内涵很深,学问很大,涉及面很广。但就个人而言,最根本、最本质、最重要的是骨髓里有没有文化的滋养,文化是否真正流淌在自己的血液中。

文化的终极使命是“化人以雅”。它不能硬性灌输,不能强制接受,而是让人在欣悦中主动亲近与自觉接纳,并在这个过程中不经意间感悟、接受文化内蕴精神的熏陶与濡染,从而在审美中得到启发、充实、升华和提高。这就要求我们的文化作品表里俱新、形质兼优、内涵丰厚,既能强烈地吸引人、感染人,给人以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又要有品位、有韵味、有魅力,能使人从中得到心田滋润和精神哺养。

滋养“骨髓里的东西”,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靠的不是空喊口号、大轰大嗡,而是知时好雨、润物无声;不是涂脂抹粉、乔装打扮,而是静水深流、精气内行。

责任编辑:孙艳兰

作者俞剑明,男,浙江省政协常委、科技教育委员会主任(杭州 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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