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共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文建华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危机和能源危机,世界各国站在战略高度出台了鼓励发展和引导包括太阳能行业在内的新兴产业发展策略。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更是积极应对,不遗余力,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太阳能发展的政策,比如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特许权招标等方法和措施。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这些招标仅仅是以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投标者“价低者得”,这种状况并不利于公平竞争和整体技术水平的真正提升和持续技术进步。
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带来了标准制修订的困境。首先因为标准制修订过程环节多,从起草到发布实施周期长,部分指标甚至面临标准出台即落伍的局面。其次,已出台的标准实施情况并不乐观,且已有的产品标准和测试方法标准始终不够完善,只能对产品的市场准入起到一个最低门槛的作用,用户难以真正评判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的好坏。最后太阳能光伏应用效果评价等需要进行新一轮的长期评估,甚至具体到如何选取评价指标,其科学性一直在论证中,一时难以跟上应用推广的步伐。
为此,我们亟需一套更为行之有效的策略评价标杆指数,动态地评价相关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技术和经济指标,为消费者、用户、业者和运营商提供正确选购和使用太阳能光伏组件用于光伏发电的依据。
标杆指数研究是利用科研方法,对能代表行业创新技术水平的太阳能光伏标杆产品进行测试,再计算成指数。标杆指数随着技术发展水涨船高,是动态和持续领先的,应用前景非常广泛,既可用以定位当前的产业技术发展阶段,又可为形成联盟技术标准,乃至行业、国家标准提供充分而科学的依据。
标杆指数研究属于联盟标准的预研过程,而依托标杆指数建立的产品评价标杆体系,可解决标准制修订周期过长与产业发展快速之间的矛盾,标杆指数体系的运行比联盟标准的制定还要灵活、动态,更为贴合新兴产业技术发展步伐。
标杆指数研究过程中,将保持对国内外标准、基础技术和测试技术的实时跟踪,同时还将针对目前检测、评价方法中的空白进行攻关,并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行业共识。
标杆指数服务于示范工程,保持对工程的持续测试和样本分析这一重要特点,既能对目前尚无定论的应用效果评价指标研究提出科学方法,还可为太阳能光伏的新指标提出论证依据。同时,标杆指数是量化的,可量化出企业在同行中的相对水平,而标准则没有这项功能。
动态评估就是在产品技术飞速发展、标准严重滞后的情况下,通过标杆指数的研究科学成果,科学地发展检测技术和检测标准,最大限度地正确评价产品的质量水平。
标杆指数是通过对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技术发展水平和市场应用状况等指标进行持续的分析研究而获得的代表行业创新水平的产品动态指数。标杆指数的类型和参数将通过阶段性持续研究进行动态更新完善。
标杆指数研究目前主要针对产品质量,并将扩展到产品成本、产品周期、产品能源消耗等的动态指数研究。因此,对于科技部门引导企业技术研发方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将企业产品指数与当前标杆指数进行对比,从不同方面进行系统持续的分析及比较,可明确产品在行业的水平地位以及发掘产品研发新思路。
利用标杆体系这个工具测量生产过程的重点参数,并就收集的数据与标杆指数进行对比,可监测关键工艺的绩效,观察到的实际绩效与标杆间的差距将被用于制定改进目标,并通过实施正确的改进方法有效地改善绩效,缩小差距。
研究某个阶段持续发布的标杆指数的发展动态,还可了解产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作为企业技术路线图的制修订的科学依据,从而明确科技扶持重点,引导企业研发方向。
标杆体系不仅能为综合性能评价提供科学依据,还能直观反映产品单项指标或性能的细微差距,对不同条件、环境下产品的选择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是保障太阳能光伏工程发展顺利实施的有利手段。
标杆体系从产品质量评测着手,通过动态运行,综合评估企业的竞争地位,引导企业通过对标杆的学习,了解行业最高水平和行业发展趋势,在产品、技术及管理上向先进看齐,不断追求卓越。标杆体系是光伏企业立足国内发展并进入国际竞争的有效保障,为新兴产业技术标准的研究和技术标准战略的稳步推进提供了创新性探索,对促进行业技术和标准升级,保持标准与研发技术的同步性十分有益。
标杆体系研究的新测试原理和创新的测试技术,可为检测机构提供研究方向,形成测试领域的设备、测试方法、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及标准。
标杆体系的动态更新数据库可及时反映行业的最新水平,对标杆指标的持续跟踪测试结果和分析研究,可反映单项或综合技术的发展趋势及共性技术难题,为政府了解行业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向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推进产业发展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相关院校及科研机构可通过分析标杆指数对应的产品最新水平及单项标杆指标动态变化情况,了解行业技术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挖掘共性技术难题,从而确定研发方向。
本提案适用于利用太阳能光伏组件作为光伏系统应用的示范项目行动计划、“金太阳”项目招标、特许项目招标、示范工程等,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标杆指数的指标确定、动态管理,以及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在标杆体系中的评价、检测。
(1) 管理机构:国家科技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能源部门负责标杆体系工作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以及检测机构的遴选。
(2) 执行机构:太阳能光伏组件产业联合会(暂定名)负责组织标杆专家委员会,开展标杆体系的构建、指数发布、产品样本抽取、检测数据核实、一致性核查等相关服务工作。执行机构接受科技部门指导,并定期向科技部门报送检测结果。
(3) 检测机构:由科技部门负责遴选。受执行机构委托,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检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标杆体系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
图1 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架构
标杆指标:综合评价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并基本体现产品技术特性的评价指标。
标杆产品指标值:当期所有标杆产品的标杆指标测试结果的平均值,标杆产品指标值将进行动态评估并定期对外发布。
产品指数:检测产品的标杆指标测试结果经加权计算得出的分值,分为单项产品指数和综合产品指数。综合产品指数与标杆指数对比,可直观判断检测产品与标杆产品的质量高低及差异程度。
标杆产品:综合产品指数排名前10位、产品等级为A级的检验产品的统称。在同期标杆指数下,其技术和质量总体上代表国内行业创新水平。
产品等级:以综合产品指数为基准,以产品指数为依据,根据产品分级方法对检测产品进行评级,反映当前产品性能的行业位置。
标杆指数:标杆产品的综合产品其指数固定为100。
标杆指标在符合目前国家相关安全与电磁兼容要求基础上,按性能指标、耐候性指标、可靠性指标和经济性四类指标,选取若干项标杆指标,既考查技术指标,也考查经济指标。
产品指数的构建分为两个步骤。首先,将检测产品的测试结果按照产品各标杆指标的单项原始分,再将各单项原始分按式(1)计算得出单项产品指数,单项产品指数按式(2)可计算得出综合产品指数。
由申请单位(一般为产品制造商)向标杆执行机构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就有关事宜与执行机构签署协议。申请书格式由执行机构另行制定。
(1) 从企业提供的若干件同一规格的太阳能光伏组件中随机抽若干样品,并随机编号。
(2) 产品须经权威检验机构检验,符合相关国家和国际标准有关安全要求及EMC要求。
产品检验由指定的检测机构按照“标杆指标测试方法”的要求具体实施。
生产一致性审查由执行机构委托相关机构在抽检产品生产厂进行。审查内容包括:对产品结构、规格型号、重要材料或零部件等的核查;对工厂的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有权对已进入市场销售贴有分级标识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核查。若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管理机构及执行机构有权取消该产品甚至产品所属单位参与标杆体系认证的资格。
任何关于产品的一致性变更,企业必须在执行机构和检测机构备案。视实际情况需要,执行机构有权要求对产品重新检测。
自发布之日起,标杆指数更新发布周期为一年,由执行机构在各类权威期刊、网站刊载公布。发布内容包括标杆指标及其测试计算方法、标杆产品指标值等。
标杆指标根据产业发展和应用实际需要可更新和扩充。指标的更新和扩充,由标杆专家委员会提出,经技术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对新增或替换评价指标的技术成熟度、终端应用需求和检测技术完备程度进行综合测评。
首批标杆产品的选取采取预约方式,邀请具备一定实力且产品入选规模化应用工程的企业,抽取现阶段规模生产和应用的产品进行检测。从第一批标杆指数发布之日起,标杆产品将采取末位淘汰制,实行定期动态更新。即选取产品指数超过上一期标杆指数的产品,替代排名靠后的标杆产品,形成新一批标杆产品,而标杆产品总数保持不变,如此往复。
产品按综合指标产品指数评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共4级,由认可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加贴分级标识。若出现单项指标值为0的情况,最高评级为B。加贴的标识仅在当期标杆指数下有效。
申请成为检验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获得国家级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 拥有国家级相关实验室。
(4) 检验人员的专业、人数应与申请检验类别和项目相适应,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 拥有与申请检验类别和项目所必需的检验仪器设备,要求量值准确、性能可靠、经过校准并在校准有效期内。
(5) 检验机构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与标杆体系相关的标准检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