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博隽
目前浙江城乡统筹发展处于整体协调阶段,呈现出全面推进、加速提升的良好态势
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测算,2010年浙江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为9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9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继续居全国第4位,仅次于上海、北京和天津。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够走在全国前列,与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率先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率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分不开。回顾总结浙江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经验,主要有五条:
经验一:把新型城市化作为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战略。回顾浙江统筹城乡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无论是自发性的城乡关系变迁,还是自觉性的统筹城乡发展,都顺应了城市化集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是把新型城市化作为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战略。正是将城市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导力量,充分发挥新型城市化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通过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回馈农村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等途径,开创了浙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经验二:把农民转移转化作为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方向。浙江统筹城乡发展的历程表明:无论是上世纪80年代的“离土不离乡”,还是90年代的“进厂又进城”,都契合了发展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进入新世纪,更是把农民转移转化作为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方向。这里的“转移”就是劳动力从农村向城镇、从农业生产领域向非农生产领域的转移,也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从分散经营向产业化经营的转移;“转化”就是从农民工向城市居民、从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的转化。数据显示,浙江近5年累计实现农民转移就业200万人,2010年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84.6%。
经验三:把县域作为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阵地。这是浙江发挥体制改革先发优势的一次成功实践。浙江是全国最早开始探索“省管县”改革的省份,从1992年开始,先后进行了四轮“强县扩权”的管理体制改革,2009年更是将县域扩权的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县。这一管理体制的先行改革,极大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浙江成为全国县域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为县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奠定了重要基础。目前,全省58个县(市)统筹城乡发展已全部进入整体协调和全面融合阶段。
经验四: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抓手。2008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加快城乡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积极构建不同层次、覆盖城乡的大社保体系,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抓手,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目前,浙江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面向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全省新农合参保率达92%以上,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标准化公路通行政村率、村庄整治率、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分别达95.8%、99.5%,63.3%和 86.0%,全面实现“户户通电”、“城乡同网同价”。
经验五: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动力。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浙江既在面上率先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又在点上积极探索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人进城、地流转、房置换”的体制改革,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动力,有效地促进了劳动力、土地、资产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到2010年,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36.9%,134家小额贷款公司、21家村镇银行开业运行,股权、承包经营权、使用权贷款业务有序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进程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