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睿,徐 奇,曲 琳
(国家大剧院 舞台技术部,北京 100031)
化装间是提供给演员休息、化装、更衣、排练、会客、接受采访的房间,在演出或是排练中,演员往往要在这里呆上几个小时。化装间的大小、位置、设施会随着接待演员的级别不同而不同,化装间的规模应根据剧场演出形式、舞台尺寸、观众席数量而确定。
以租场为主的剧场,接待演员的数量往往难以确定,为了避免造成很大的浪费,应根据剧场的特点及其对应的主要演出形式,取一个平均值,即使当个别演出人数超出化装间的供应能力时,可以临时调用其他空间,如会议室、演员休息厅等来解决此类问题。对于不需要化装的演员,只为他们提供更衣间即可,这样也能节省出许多空间。
在国内外曾有关于剧场化装间/更衣间数量、位置及使用面积等的讨论及相关规定,例如英国1987年出版的《剧场:设计与改建规划指南》(《Theatres: Planning guidance for design and adaptation》)一书中,对化装间提出了详细、具体的建议,表1为该书中所述的各类化装间的内容与相关要求。日本“建筑规划·设计丛书”——《音乐厅·剧场·电影院》对歌剧院化装间的要求如表2所示。
我国目前正在修订的新版《剧场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剧场的等级对化装间提出不同的要求,参见下文及表3。
化装间应靠近舞台布置,主要化装间应与舞台同层。当在其他层设化装间时,楼梯应靠近上场门、下场门,有条件的剧场宜设置电梯。
化装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2 人的小化装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 m2;4 ~ 6 人的中化装间,每人不应少于4.0 m2;10 人以上的大化装间,每人不应少于2.5 m2。
化装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1.化装间采光窗应具有遮光措施。
2.化装间应设洗脸盆,小化装间每间1 个,中化装间每间不应少于1 个,大化装间每间不应少于2 个。
表1 《剧场:设计与改建规划指南》中各类化装间内容与要求
表2 《音乐厅·剧场·电影院》中歌剧院化装间要求
表3 不同等级剧场对化装间设置要求
3.中、小化装间宜附设卫生间、淋浴室。供主要演员使用的小化装间应附设卫生间和更衣间。
4.中化装间宜附设更衣间。
5.附设于中、小化装间的卫生间、淋浴室应提供热水。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剧场篇”中,对化装间的规定是这样的:
化装间采光窗应设遮光设备。演员化装时应采用人工照明,化装照明应与舞台灯光色温一致。化装间应有良好的采暖通风条件,设冷热水面盆(每4 ~ 5个演员设一个)。所有的化装间应设反映舞台的声、光设备。甲等小化装间应设带浴厕的专用盥洗间及休息会客室。群众演员化装,可采用大化妆台及墙镜。
书中化装间人数、间数、面积选用表如表4所示。
本文以国家大剧院音乐厅、戏剧场、歌剧院3个专业剧场的化装间使用统计数据为依据,详细地分析化装间与演员人数、演出类型及与剧场规模等之间的关系。这3个剧场都比较有代表性,音乐厅以举行交响乐、民族乐、合唱/独唱音乐会为主,兼有庆典音乐会演出,其化装间按照演出人数进行分类统计;戏剧场以话剧、戏曲演出为主,但也常有一些歌舞、歌剧、综艺类演出,在统计时按照节目形式进行分类;歌剧院是国内最具代表性的品字型舞台,以歌剧、舞剧及各种大型文艺演出为主,由于舞台较大,且演员需要从舞台的多个地方上下场,在分析歌剧院化装间时除了从演出类型角度对其进行分析,还从化装间布局与舞台的空间关系进行讨论。
表4 《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化装间人数、间数、面积选用表
通过对各剧场化装间使用量统计结果的评估,针对不同的剧场类型,分别给出了剧场化装间数量、面积、位置等建议的数据,为今后剧场设计、运营管理提供参考与借鉴。
本次统计样本来源于2009年5月~2011年7月国家大剧院3个剧场化装间的使用统计数据,但考虑到一些特殊演出活动如: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国际芭蕾舞比赛”等不具备普遍性,因此,未将其放到统计数据中。
国家大剧院音乐厅呈椭圆形,观众席为岛式布局,可容纳2 017名观众(含站席)。能同时容纳120人的四管乐队演奏和180人的合唱团,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专业团体的演出需求。音乐厅的演出形式一般以独奏、合唱、交响乐、民乐等为主,这些表演形式与演员人数有很大关联,因此,分析其化装间使用量时从演员数量小于10人、演员数量介于11~40人之间、介于41~70人之间、介于71人~130人之间和演员数量大于131人的演出规模进行分类整理,并对各化装间的使用总量进行统计。
国家大剧院音乐厅共有21间化装间,共可容纳211名演员,音乐厅舞台位于-1层,本层化装间有8间(1~8号),均为单人或双人的贵宾化装间(其中2号、4号、5号、7号为单人贵宾套间,1号、3号、6号、8号为双人贵宾间),总面积219 m2,总容量13人。另有13间大、中型化装间位于-2层(其中9号~15号为大型化装间,16号~21号为中型化装间),总面积613 m2,总容量198人,演员需要乘电梯或走楼梯到达舞台(乘电梯时间约半分钟,共有两个电梯均额定13人/次)。图1和图2为音乐厅单人贵宾化装套间,图3为音乐厅中型化装间,图4为音乐厅大型化装间。
对音乐厅化装间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大型化装间的面积最大,其次分别是单人贵宾套间、中型化装间和双人贵宾化装间。
(2)单人贵宾化装套间呈内外分布,里间是化装间并配有躺椅,外间是会客间,相当于家里的客厅,有会客沙发和钢琴,有时候也在这里进行小型合练,总面积约33 m2。4间单人贵宾化装套间均有一套独立盥洗间,其中,4号和7号是精装修套间,其服务标准要比其他化装间高,只开放给国际顶级音乐大师使用,另外2个贵宾套间主要供普通乐队指挥使用。
(3)双人贵宾化装间面积最小,但也有一套独立的盥洗间和2张标准的化装桌,平均每人面积约9 m2,提供给乐队首席、主持人、独唱、领唱等使用。
(4)大型化装间内的设施只有简单的更衣和化装桌、洗手盆等,约2.8 m2/人,主要是给演奏员或合唱演员使用。
通过将样本数据整理后得出的统计结果如图5所示。
从图5可以看出,对于演员数量小于10人的音乐会,如独奏、重奏、室内乐等,只用到与舞台同层的-1层贵宾化装间,且从图5中也可以看出1号和2号化装间使用率要高于其他化装间;其次是3~6号化装间的使用量,而且使用值较平均;而7号和8号化装间使用率最低。
演员人数介于11~40人之间的音乐会,多以室内乐演出、小型演唱会、音乐会为主,化装间的使用也主要集中在-1层化装间。其规律与小于10人规模的音乐会差不多。但由于-1层的化装间总共容量只有13人,因此,对于一些小型民乐或交响乐队,需要提供-2层地理位置较好的9号和10号大型化装间给乐队中的普通演奏员使用。
演员人数介于41~70人之间的中等编制乐队演出,在-1层化装间的使用规律上与前两者基本一致,只是这种音乐会的乐队人数相对要更多一些,因此,-2层的大化装间使用量有所增加。
在音乐厅中最常见的是演员数量介于71~130人的大型音乐会,在此,建议在设计音乐厅化装间时着重考虑这类规模演出的需要。从图5中可以看出,对于这类规模的乐队既要为指挥、独奏家、乐队首席、独唱演员、主持人等提供相应的贵宾化装间,同时,提供给普通演奏员和合唱演员的大型化装间需求量也非常大。对于-1层的贵宾化装间来说,依然是1号和2号化装间使用量最大,3号化装间其次。2号化装间作为贵宾单人化装套间一般留给乐队的指挥使用,1号和3号化装间为双人间,一般供乐队首席或独奏使用。从统计来看,-1层的化装间数量足可应对这类规模的演出。-2层是普通演奏员或合唱团演员的化装间,由于乐队的演奏员一般不像其他类型的演出如歌剧、京剧那样需要“浓妆艳抹”,所以,化装间对他们来说更大的意义是休息和更换服装,合唱演员只需要简单的化装即可。对于这个规模的演出来说,4~6间20人左右的化装间已足以应付一般的演出需要,通常将这些房间按照男、女比例进行分配。
演员规模大于131人的大型音乐演出常为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大型文艺活动、大型交响诗、大型合唱等。虽然人数众多,但从图5可以看出其对贵宾化装间的需求并没有增多,且演出场次也比较少。但根据曲线可以清楚地看出,对于-2层化装间的使用量有明显提高,特别是-2层的9~15号大型化装间,而中型化装间的使用率依然很低。因此,若是以大型综合类演出为主的表演场所应加大对大型化装间的投入。
在统计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使用频率,用不同的颜色在图纸上覆盖相应的化装间,能够更直观地看出使用频率与化装间位置和大小之间的关系。将使用总量大于401次的化装间用红色覆盖,在101~400次之间的用蓝色覆盖,小于100次的用黄色覆盖,上下场通道和电梯用绿色表示,见图6和图7。
表5 一般音乐厅对化装间的需求情况
从图6和图7可以看出,使用量接近的化装间其位置也很接近,其原因除了与距离有关,还与管理有关——这样能够方便剧院人员对化装间的管理和服务。演员的集中管理不仅可以减少服务人员的数量,并且能够降低演员误场情况的发生。此外,从图6和图7中可以得出红颜色的几个房间应该是在为音乐厅设计化妆间时所重点考虑的,一般的音乐会演出以71~130人的乐队编制为主,主要应为乐队指挥和首席准备贵宾化妆间,其他演奏员按照男女比例将其分配到相应的大化妆间里,且位置应尽量靠近舞台。另外,4号和7号化装间作为精装单人贵宾化装套间,服务对象都是国际顶级大师,但同一时间有两位顶级大师出现的情况并不多见,因此,这种类型的化妆间对于普通剧场来说数量不应超过1个。
通过分析得出了音乐厅化装间使用上的一些规律:
(1)化装间的交通便利与否是演员(特别是贵宾)选择化装间的重要因素。
(2)贵宾化装间一般都有钢琴,在使用时为避免相互干扰,应注意考虑隔声,或者尽量不考虑同时使用相邻的两个化装间。
(3)贵宾化装间的需求量不会因乐队编制的增大而增多,在贵宾化妆间的分配上除了要尊重演员的习惯,还根据演员的级别、国际名望等进行合理安排。但是,随着乐队编制的增大对大型化装间的需求有所增加,从图5的曲线能够看出,当演员人数超过131人时,9~15号大型化装间曲线最平缓,特别是13 号大型化装间的使用率得到明显提高。
(4)对乐队来说,中型化装间使用量并不大,因为乐队首席、指挥等一般都被安排在单人或双人化装间内,而其他普通演奏员和合唱人员使用大化装间,有利于演员的集中管理。在大剧院的音乐厅里,当一天同时安排了两场以上的演出或者排练时,会用到中化妆间来应急。
(5)有些大型演出活动,因演员人数众多,多采取轮流化装的方式,有时候不能保证为每个人都提供一个化妆台,但指挥和领唱等必须有自己的化妆台。
(6)从使用总量上来看,舞台同层的化装间使用总量高于-2层的所有化装间使用总量(-1层8间化装间共被使用2 300次,-2层13间化装间共被使用2 160次)。
(7)不能够与舞台同层的化装间一般多为大型、中型化装间,这类化装间是供乐队演奏员或合唱演员使用,因为人数较多,设计时应特别考虑他们进出舞台的流线,并尽量减少通往舞台的距离和等候电梯的时间。
通过统计发现,国家大剧院音乐厅的化装间数量十分充足,能同时使用全部21间化装间的情况非常罕见,根据这样的统计规律总结出了一般音乐厅对化装间的需求情况,如表5所示。
贵宾单人化装套间主要供乐队指挥、领唱、独奏等使用,需配有钢琴、盥洗间等设施,并提供一定的空间供合奏排练使用;贵宾双人化装间主要供乐队首席、主持人等使用,需要配有盥洗间;普通化装间提供给乐队其他演奏员、合唱团成员等,房间根据男女比例进行分配即可。
表5所配置的化妆间可供100~140人同时使用,总面积约为400 m2~500 m2。当演员数量超出化装间的供应能力时,可以通过临时调配来弥补,例如在下场口、休息区设置临时化装区,或演员轮流使用化装间等,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若按照最大量去考虑配置化装间则会造成面积浪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