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君主立宪制与民主共和制

2012-07-18 00:00:00毛新民
中学政史地·初中 2012年2期

在学习中,许多学生不能正确区分君主立宪制与民主共和制,往往张冠李戴,或者把两者混淆在一起。那么,如何区分君主立宪制与民主共和制这两种不同的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呢?

君主立宪制,又译立宪君主制或议会君主制,起源于英国1688年宫廷政变,即“光荣革命”,是资产阶级的一种统治形式。1688年宫廷政变后,为了限制王权,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控制的议会颁布《权利法案》。18世纪初,英国议会又颁布《王位继承法》,进一步削弱英王的权力,巩固了议会的权力。君主立宪制将封建时代的君主统治与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巧妙地结合起来。在这种制度下,英王作为世袭的国家元首,根据宪法规定在名义上享有很大的权力。事实上,英王权力的行使要按照宪法的规定,并受到内阁的限制。后来,内阁的权力越来越大,成为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内阁首相也就成为政府首脑。今天,除英国外仍有不少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如日本、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瑞典、丹麦、挪威等国家。君主立宪制下的国王是“统而不治”、“临朝而不理政”的。君主的权力虚有其表,其一切行动和政务都要遵照宪法的规定,完全服从内阁的控制与安排。这样,君主立宪制与专制君主制相比,就有了本质的不同。国王基于宪法而存在,而宪法又是国民意志的体现,从这一点来说,这些君主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民选元首没有本质差别,所以人们形容君主立宪制是“世袭总统制”的变种。现代君主的权力虽徒有其表,但并非在政治实践中无所作为。由于他们远离政治,超然独立于党派的政治斗争之外,因此具有保全议会中的民主政治、保护行政连续性和抑制急剧变革的作用。

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另一种政体形式。这种形式萌芽于16世纪,到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正式确立,并在以后的200多年间被许多国家所接受。在民主共和制下,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因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不同,这种制度又可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实行议会共和制的国家,立法权归议会,行政权归政府,总理为政府首脑并对议会负责,所设总统的职责是礼仪性和象征性的。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集外交、内政大权于一身。在总统共和制下,总统通过定期选举产生,政府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要向议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议会;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可行使否决权。今天,德国、以色列等国实行议会共和制,美、法等国实行总统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