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1号文件从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2年国务院3号文件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此,水利部决定把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作为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的重要抓手。部党组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陈雷部长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指示,明确要求项目“三年基本建成,五年基本完善”。胡四一副部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项目工作,每月到部项目办检查指导工作。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是根据水人事〔2012〕42号文件要求,依托水利部水文局(水利信息中心)组建。主要负责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对项目技术工作和中央级、流域级和省级等三级系统间集成负总责;负责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监督检查;负责中央项目的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仪器设备、平台软件的集中选型和价格谈判,组织通用软件的开发;组织开展技术咨询、方案论证、阶段检查、成果验收以及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出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工作机制、建设程序、管理措施、验收移交等方面对项目的建设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目前已由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
加强组织建设。4月份水利部《关于加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流域、各地落实文件精神,成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启动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加强项目统一管理。开展水利部和流域机构项目统一监理工作;组织开展项目主要软硬件产品、实验室设备统一选型议价工作,以统一技术架构,节约建设成本,充分发挥资金效益;2012年下半年开始,项目办组织赴各地开展调研、指导及督促、检查工作;2012年10月,召开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统一思想,交流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出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作为2012—2014年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和地方水资源费安排的主要依据,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和目标,统一了技术路线,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已由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
组织编制项目建设技术标准。为确保中央、流域、省三级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本项目将制定项目标准25部,2012年已基本完成16部。
组织开展三级信息平台统一设计、统一集成及通用软件开发的工作。
成立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需要,经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意,部项目办决定成立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对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2012年10月12日,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已就有关问题开展咨询工作。
成功举办三期建管人员培训班。为保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增强建设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理解,解答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部项目办开展了对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人员到位,分工明确。部项目办领导全部到位并明确了分工,三个处按职责进行了划分,负责人到位。项目办现有26人,其中专职22人。专职人员全部集中办公。
内部管理基本规范。组织制定部项目办《工作制度》等9个内部管理办法。项目办信息化办公系统基本构建完成。
交流平台基本建立。“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门户网站投入运行。编发了9期工作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