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启动以来,辽宁省先后有51个县分别列入第一、二、三批重点县,国家累计补助建设资金11.47亿元。几年来,辽宁省各级财政和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以重点县项目为平台,以重点县建设为抓手,积极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分区域、分类型整体推进工作,使项目区内的灌排体系得到完善,大大增强了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快了全省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对中低产田改造、地下水保护、经济作物主导产业的快速形成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保障全省粮食增产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省51个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全部完工后,可新增灌溉面积101.61万亩(6.77万hm2),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39.31万亩(15.95万hm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20.58万亩(14.71万hm2),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4.46万亩(6.30万hm2),新增旱涝保收面积59.72万亩(3.98万hm2),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5亿k g,粮食增收7.25亿元,新增节水能力2.04亿m3,项目区内人均年增收200元左右。
辽宁新宾、建平、黑山、绥中等4个县的做法较好地展示了辽宁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成效。
位于辽宁省东部的新宾满族自治县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将其作为服务三农、惠及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实。为确保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新宾县结合本地实际,以四大举措为抓手,扎实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县农田水利建设水平较以往上了大台阶。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新宾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公室。严格实行定任务、定投资、定工期、定质量、定安全的目标责任制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局面。
二是规范程序,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公开、公正、公平地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监理制,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严格合同管理,同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三是深抓细管,强化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质量、安全、进度三到位原则。工程监理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工程进度进行通报,对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
四是监管严谨,强化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局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资金申请、审查、审核、划拨、决算制度,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实行县级报账制,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
通过四项举措,新宾县高质量地完成了重点县建设任务。完成总投资1.5059亿元,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5.72万亩(1.72万h m2),较原有效灌溉面积17.47万亩(1.16万hm2)增加了8.25万亩(0.55万hm2),增加了47.2%;节水灌溉面积达到9.54万亩(0.636万hm2),较原来1.29万亩(0.09万hm2)增加了8.25万亩(0.55万hm2),增加了639.5%,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573亿kg。
建平县位于辽宁省西部,十年九旱,农田水利设施不足。2009年被列入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后,建平县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创新管理机制,使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几年来,项目区粮食产量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全县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了。
在项目实施中,建平县共完成小农水投资1.731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791.5万元,省级投资4085.6万元,农民自筹资金419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亿余元。共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32万亩(0.55万h m2),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万亩(0.213万h m2),改善灌溉面积5.12万亩(0.34万h m2)。工程全部发挥效益,年节水447万m3,节地831亩(55.4hm2),节能64万kW h,省工1.4万个工日,年可增加粮食产量907万k g,纯收入1361万元;新增经济作物产值4035万元,纯收入2017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年增收447元。
在重点县建后管护工作中,建平县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为重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适应不同工程类型要求的管理模式,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理措施。目前对122处工程进行材料设备登记造册并移交给受益的26个村。各村成立了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会计、村民组长、机泵手组成,人数为3~5人。将工程的经营使用权以合同形式承包给懂技术、责任心强的受益村民管理,承包期为1~3年。村委会为甲方,管井人员为乙方,双方协商后签定承包合同。合同条款的内容包括甲、乙双方的义务、职责,如冲淹井体后怎么办,小型维修、设备折旧费用如何计算等,明确设备丢失由乙方负责。考虑到设备保值问题,有条件的村可收取一定的风险金。乡镇水利站负责本乡镇水利工程的技术服务和管理监督。工程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每处工程的水源、设施、土地等情况,通过核算确立灌溉亩数、消耗、管护及每小时收费标准等指标。通过实行农民自主管理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水利设施能够得到及时维护和保养,保证工程高质量运行。
在农业水费计收上,建平县总结、完善和推广了“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等合理的计价制度,灌溉时采用IC智能卡测控设备“刷卡消费”,做到“供水到户、收费到户”。同时实行“水价、水量、水费”的公示制度,有效地减少水费收取的中间环节,遏制中间环节乱加价、乱收费和水费的截留、挪用现象,减轻了农民不合理的水费负担。
位于辽宁西部的黑山县是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第一批项目县,3年建设期内共完成建设任务41150亩(2743.3hm2),完成总投资5256.11万元,其中国补资金3000万元,省以下资金2256.11万元。小农水重点县的实施为黑山县设施农业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年均经济净现值1746.5万元。通过项目区半拉门镇半东村的建设,可见“小农水”带来了“大实惠”——
半东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区直接受益面积5000亩(333.3hm2),间接受益面积5000亩(333.3hm2)。在没有实施项目前,半东村项目地块以种植大田玉米为主,地块低洼易涝,农田作业路为土路,没有灌溉、排水条件,雨天农民下不了地,秋季粮食归仓难。实施项目后,项目区打2寸小管井400眼,打3寸小管井120眼,打深井54眼,修农耕桥11座、涵80个,清淤20k m,修砂石路3km,农业基础设施面貌焕然一新。
为了充分利用好水利工程,促进农民增收,项目区所有土地实行了土地流转,每亩地价格450元,而非项目区地价为每亩300元。项目区全部种植两茬作物,上茬西瓜、白菜,下茬向日葵、芥菜、胡萝卜,亩纯收入达到3000元,是大田收入的5倍(当年大田纯收入比较好的为600元)。2011年,一种植大户承包了项目区中的800亩(53.33hm2)土地,亩效益最高达到6000元。2012年项目区土地流转价格高达每亩660元,是普通大田的两倍。项目建设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为管理好农业水利配套设施,半东村成立了水管会,共同约定:“井落在谁家地里,井就归谁家管理,配套的水利设备就归谁管理;相临地块的人家可以借用,村民间可以串换使用。”
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全面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由此带来4个“促进”。一是促进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农业种植一茬变两茬;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亩纯收入由500元增加到最高达6000元;三是促进了乡风文明,水利设施、设备充分利用,增强了邻里互信互助;四是促进了干群关系的改善,由“让我干,就是不干”,转变“为让我干,咋说咋干”,提高了干部威信。
位于辽西南沿海的绥中县2009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后,以重点县建设为契机,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大力发展小型农田水利。通过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拉动,全县共完成投资9872万元,新增供水能力240万m3,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0.56万亩(0.7万h m2),其中节水灌溉面积8.51万亩(0.57万hm2),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0.04万亩(2.67万hm2),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达到44.89%,提高了11.84%;粮食产量达到3.76亿kg,提高了10.85%。
在重点县建设中,绥中县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筹资、农民投劳的资金投入机制,以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为引导,因势利导,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方式。同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做到“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记其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的9872万元投资中,专项资金3602万元(中央财政2400万元,省配套160万元,地方财政565万元,群众自筹477万元),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各类涉农资金6270万元。强大的资金投入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 项 目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种植模式,经济效益显著增长,农民收入明显增加。王石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实施后,灌溉水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52提高到0.7,提高了灌溉保证率,确保项目区农作物的高产、稳产。秋子沟乡腰岭子果树节水灌溉工程竣工后,全村水利覆盖率达到90%,实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用水成本由原来的5元/t降到1.2元/t,人均收入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
生态效益 通 过王石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塘坝和方塘等小型水源的兴建,有效地调节了区域小气候,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环境,很多水利工程已成为当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促进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社会效益 重 点县项目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达到增产增收的目地,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对建设水利基础设施的认识程度,同时对周边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使全县农民自发掀起水利建设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