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不断推进水土保持机制创新,全面强化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
福建省长汀县在长期治理水土流失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做法,习近平同志先后两次就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大力弘扬长汀精神,2012年5月,水利部组织召开了总结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座谈会。
2012年9月,财政部在已安排5亿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央财政资金的基础上,追加中央财政资金15亿元。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涉及的11个省(自治区)提出了加快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
2012年,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投入力度明显加大,落实中央投资14亿元,较2011年增加4亿元,实施范围由2011年的22个省份100个县扩大到140个县,建设高标准梯田142万亩(9.47万hm2),带动全国实施坡改梯400万亩(26.67万hm2)。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二期工程2012年启动。该工程目标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95km2,实施坡改梯315km2;水土流失累计治理程度达到50%以上,新增项目区林草覆盖率增加5%~10%,年均增加调蓄能力2亿m3以上,年均减少土壤侵蚀量1000万~2000万t。
2012年,全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已建成清洁小流域301条,为改善人居环境、保障水质安全、控制面源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已评审了11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1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市、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命名了2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2012年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全国共划分为8个一级区、41个二级区、117个三级区。一级区为总体格局区,二级区为区域协调区,三级区为基本功能区。
2012年,水利部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进一步扶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释放民间资本在水土流失治理中的能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