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
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编制和部门协调工作,明确了考核对象、内容和程序;编制发布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基本确立今后一个时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工作框架。
2012年5月7—8日,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召开,对“十二五”时期加快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以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为主要依据,将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通过流域,在省级行政区进行分解、协调。目前,部分省区已完成市县级指标分解确认工作,绝大部分省区已完成指标分解技术方案。
2012年2月21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成立,标志着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全面启动和加快推进。联合财政部印发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渠道,下达年度建设资金4.01亿元。
选择1个流域、7个省(直辖市)、2个市和2个县共12个地区作为水利部试点。试点地区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各试点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示范引导凸显出积极作用。
扎实推进首批25条重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启动第二批28条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工作。加强行政协调,优化调度方案,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同时,突出生态调度理念。积极推进水权转让,全面启动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
发布《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100个国家级试点和200个省级试点建设,完成宁夏等30个试点验收工作。开展主要节水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和节水型学校、企业创建工作。
启动了《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控制方案。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
推动14个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建设,完成无锡、丽水等五个试点验收工作,完成查干湖试点的中期评估。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批复济南为全国第一个水生态文明建设城市。
以省级水利风景区机构建设为重点,推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水利风景区领导小组,部、省、市、县四级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上下联动、协调发展的水利风景区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大力培育和打造“国家水利风景区品牌”,全年新增国家水利风景区43家、省级水利风景区15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