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笑霞 李明辉 吕伟
摘要:对于事务所规模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存在不同的理论:根据产品差异化、声誉投资以及市场势力理论,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呈正向关系,而根据规模效应理论,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成U型或负向关系。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最终将取决于前三个因素与规模效应何者更占优势。我们利用2007—2008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分别以业务收入、CPA人数和从业人员人数作为事务所规模的指示变量,检验了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度量事务所规模,在控制了其他影响审计收费的因素之后,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都呈显著的正向关系。这表明大事务所可以收取更高的审计费,这也意味着,在我国审计市场,规模效应相对于其他三个因素可能并不占优势。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审计费用;规模效应
中图法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关于大事务所是否会向客户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一直是监管部门和理论研究关注的重要话题。现有文献中,关于事务所规模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存在产品差异化理论、声誉理论、市场势力理论以及规模效应理论等不同的理论。根据前三个理论,大事务所将收取更高的审计费;而根据规模效应理论,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应当是负向或U型关系。在实际当中,上述因素可能都是存在的,因此,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最终的关系取决于前三个因素与规模效应相抵之后的净效应。可能正是由于上面的原因,西方对于大事务所是否会收取规模溢价的结论并不完全一致。那么,在中国审计市场上,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或者说,前三个因素与规模效应何者占主导?本文利用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7—2008年数据,并分别用事务所的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及从业人数度量事务所规模,检验本土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本文的结论是,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度量事务所规模,在控制了其他可能影响审计收费的因素之后,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都成显著的正向关系。因此,在我国,前三个方面的影响可能是主要的,即便存在规模效应,也不足以抵消前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
本文的贡献和创新主要包括:(1)对事务所规模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面的理论分析,并通过检验事务所规模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考察事务所规模的提高是否会产生显著的规模效应;(2)尽管关于事务所规模溢价的文献已有很多,但考虑到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呈现明显的分层,本文没有采用现有文献中常用的将事务所简单地划分为“X大”与“非X大”的做法,而是采用连续变量来度量事务所规模;(3)考虑到“四大”收费结构与本土事务所的差异,我们在研究时剔除了“四大”审计客户,因而可以进一步了解我国本土事务所规模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并可以避免现有研究将事务所划分为四大/非四大从而混淆规模与声誉的缺陷。此外,本文还对大规模公司和小规模公司两个子样本分别进行了检验,因而可以考察不同的客户市场是否都存在规模溢价。
二、文献回顾
(一)国内外文献回顾
大事务所是否会导致审计市场垄断,是西方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重要话题,因此,许多学者就大事务所是否会收取更高的费用进行了实证检验。Simunic(1980)发现,无论是在大客户市场还是小客户市场,“八大”与“非八大”的收费没有显著差异。[1]而Francis(1984)对澳大利亚公司研究后发现,无论是在小客户市场还是大客户市场,“八大”的审计收费均显著高于非“八大”。[2]Francis and Stokes(1986)则发现,在澳大利亚的小客户市场中,“八大”收费显著高于“非八大”;但在大客户市场中,“八大”与“非八大”的收费没有显著区别。[3]Francis and Simon(1987)对美国小客户市场研究后发现,“八大”的审计收费显著高于处于第二层次的全国性事务所及地区性事务所。[4]Beatty (1993)对美国IPO公司研究后发现,“六大”可以收取更高的审计费。[5]Palmrose(1986)则发现,审计收费与事务所的绝对规模(是否“八大”)存在显著正向关联,与其相对规模(市场份额)之间尽管存在正向关系,但并不显著。[6]关于其他审计市场中是否存在规模溢价的研究同样未取得一致结论。如Firth(1985)对新西兰市场研究后发现,事务所规模对审计定价不具有显著影响[7],但Johnson and Walker(1995)却发现,在新西兰,“五大”在大上市公司以及小的非上市公司审计市场中可以取得审计溢价。[8]Chan et al.(1993)对英国上市公司研究后发现,事务所规模对审计收费具有显著影响[9],但Che—Ahmad and Houghton (1996) 对英国中等规模客户市场研究后却发现,“八大”并未收取更高的审计费。[10]综上,在西方,关于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尚未形成一致结论,不过,对于小规模客户市场,许多研究都发现大事务所可以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
随着2001年后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审计费用,近年来,我国一些学者也对事务所规模与上市公司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如李常青和王澍(2003)发现,本土大事务所与本土小事务所在审计收费上并不存在显著差异。[11]刘斌等(2003)也发现,事务所规模对审计收费无显著影响,他们认为其原因可能是规模经济与深口袋效应相互抵消的结果。[12]不过,雷俊宇和郭群(2007)发现,规模较大事务所收取了更高的审计费。[13]漆江娜等(2004)也发现,“四大”审计收费显著高于本土事务所,但她们仅研究了“四大”的审计溢价,而没有对本土不同规模的事务所进行研究,因此,很难说这一溢价究竟是声誉溢价还是规模溢价。[14]吕兆德和宋常(2007)则发现,“四大”对大公司及小公司均收取了规模溢价,而“中资十大”仅对中小公司收取溢价。[15]
(二)对现有研究的总结与评价
从上可以看到,尽管我国已有一些学者对事务所规模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但现有研究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对于在我国审计市场中大事务所是否可以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尚未有一致的结论;(2)现有研究往往是借鉴国外的做法,将事务所划分为“四大”/非四大、“十大”/非十大,这样做,存在明显的不足:其一,将事务所划分为“四大”与非四大,只能将“四大”与我国本土所之间的审计收费进行比较,忽视了大量的本土所之间的差异;其二,混淆了事务所的“声誉”与“规模”。在西方,具有较高声誉的“四大”(以及之前的八大、六大、五大)规模也远高于其他所,将事务所划分为“四大”与非四大,实际上是依据规模分类与依照声誉分类重叠的结果,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但在我国,规模较大的本土事务所可能尚未形成很高的声誉,简单地将为我国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划分为“四大”与非“四大”,不仅忽视了大量本土所内部的差异,而且也不必要地混淆了事务所的声誉与规模;其三,其他将我国事务所划分为“十大”/非十大或“X大”/非X大的做法,同样也显得过于武断,因为,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像西方的“四大”那样在规模等方面与其他所形成明显而稳定的差异,简单地将其分为两类,显然是不合适的。(3)我国现有研究往往不考虑客户市场细分,对所有上市公司进行检验,而从西方的研究来看,在大客户市场和小客户市场上,大事务所是否存在规模溢价,结论是不同的。
基于以上考虑,本文分别以业务收入、CPA人数和从业人数等三个连续变量来衡量事务所规模,对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以探讨在我国这一新兴市场中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进而探讨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经济效应问题。本文还分别对大客户和小客户子样本进行了检验,以考察对于不同规模客户,大事务所是否都收取规模溢价。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事务所规模对审计定价的影响:竞争性假说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理论:
1.产品差异化与声誉理论
产品差异化理论认为,在竞争性市场上,大事务所之所以可以收取审计溢价,其主要原因在于大事务所与小事务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上存在显著差异,而不是由于这些大事务所具有垄断地位[10][16]。大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之所以更高,一方面来自于规模提升后独立性的提高[17],另一方面来自于他们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问题的能力更高,因为大事务所往往拥有更高水平的专业人员、可以实施更有效的质量控制、采用更先进的审计技术与方法、实施更大范围的审计。而这些,都意味着需要更高的审计投入。根据财富最大化要求,当审计师在客户身上需要花费额外的成本以提高审计服务质量时,其所要求的审计费用也将提高以便补偿其审计投入[18][19]。从需求角度来说,上市公司之所以愿意接受大事务所提出的高价,主要是由于接受大事务所提供的高质量审计服务可以传递公司质量的信号,从而提高公司价值、降低融资成本,由于上市公司自身可以从中受益,因而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购买审计服务。
声誉投资理论认为,规模较大的事务所更注重维护自身的声誉、更关注自身的法律风险。因为,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其损失将远远超过一般的小所;另一方面,大规模的事务所往往是经过多年的积累才发展壮大起来的,规模的不断提升,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良好声誉带来的稳定增长的客户源、更低的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根据Klein, Crawford, and Alchian (1978)[20]和 Klein and Leffler (1981)[21]的声誉投资模型,品牌声誉导致了质量保证价格的产生,这一保证价格高于最低质量价格。在这里,声誉实际上是一个抵押物,它可以提供激励来促进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避免声誉损失 [22]。因此,对于风险较高的审计客户,更关注自身声誉的大事务所往往要花费更多的努力、实施更大范围的审计,以发现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从而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更高程度的保证,这将增加事务所的审计成本进而导致其要求更高的审计收费。关注于风险的大事务所还将通过收取风险溢价来弥补其未来可能的损失[1]。而对于那些对自身声誉并不十分注重的小事务所而言,其更关注于争取客户,它们往往不惜降低收费(同时也降低审计质量)甚至通过恶性竞争手段来争夺客户,其无论是审计投入还是风险溢价都远低于大事务所,其所要求的审计收费自然更低。另外,大事务所还需要通过收取更高的价格来弥补其长期以来巨大的声誉投资。
产品差异化理论和声誉投资理论在逻辑上有所差异,前者实际上是将审计质量看成是特定客户的准租的被动的副产品,而后者则认为事务所创立并维持声誉是为了保证和保护声誉所带来的准租[22]。不过,这两种理论都认为,大事务所可以向客户收取更高的审计费。
2.市场势力(market power)
审计收费作为一个买方与卖方都接受的价格,很大程度上还要受到双方力量对比或者说议价能力的影响,其实际上是审计师市场势力与客户影响之间均衡的结果[23]。从供给角度来说,会计师事务所在客户面前的议价能力提高,会提高审计收费。尤其是当事务所构成市场垄断时,其在与客户进行审计收费谈判时将拥有很大的主导权,从而可以索取更高的收费,尽管其提供的审计质量可能并不比其他事务所更高,相关的审计投入也不见得更高,这种情况正是监管部门不希望看到的。一些研究发现市场集中度与审计收费之间确实存在正向关系,如Bandyopadhyay and Kao (1999)对加拿大安大略公共事业审计市场研究后发现,审计费用与市场集中度之间呈显著正向关系[24],而陈杰平、苏锡嘉和吴溪(2007)对中国审计市场研究后发现,“五大”在竞争性稍差的补充审计市场中可以赚取审计溢价,而在竞争性的强制审计市场中则未赚得溢价,因此,“五大”的审计溢价很大程度上应主要归因于其市场地位而不是由于其在中国这一新兴市场上的声誉。[25]另一方面,从需求角度来说,客户在事务所面前的相对议价能力提高后,审计收费也会下降,如Casterella, et al.(2004)调查发现,当客户公司在事务所本行业中客户群当中的相对规模提高以后,审计收费将会下降。[26]Huang et al. (2007) 发现,在SOX法案实施之后,无论是对于大客户还是小客户,客户的议价能力与审计收费之间均呈负向关系。[27]
3.规模效应
所谓规模经济,是指平均成本随产出的增加而下降。事务所规模提升产生的规模经济效应主要来自于如下方面:(1)随着规模的扩大,事务所相关的固定成本(比如行政管理成本)得以在更大范围(主要体现为业务量,尤其是客户数)内分摊,事务所内部的生产要素之间得以产生出更大的协同效应;(2)规模扩大后,事务所内部专业化分工更加详细,并且更有能力进行研发和培训活动,单位业务的研发成本也可以有所降低;(3)知识外溢。审计师在审计时需要了解客户所在行业的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和会计准则,大事务所拥有更多的客户,因而能够比拥有较少客户的小事务所更广泛地了解不同行业的专业化知识,并且能够更有效地运用这些知识[28],也就是说,事务所规模的提升可以降低搜集信息的成本;此外,大事务所内部从业人员之间(尤其是在特定行业内从事审计活动的员工之间)的相互学习也可以提高审计效率,这将导致事务所成本费用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4)大事务所往往拥有更多的区域性分支机构,这使得其能够降低由于客户地域分布过于分散而导致的巨大成本[28];(5)大事务所可以承接大公司客户的业务,这也有助于降低边际成本,因为,行业专家(审计师)将其所有时间集中于某个大客户的报表账户要比审计多个账户的效率更高 [28];(6)大事务所能够支付更高的薪酬,因而能够吸引更多具有较高技能的审计师[29]。Danos and Eichenseher (1982)认为,审计市场存在规模经济的内在原因在于,审计过程中相关的专业化投入缺乏“完全”的市场,事务所不能够从外部购买仅仅为一个特定客户服务所需要的专家,相反,其只能购买能够为众多客户服务的专家,这一成本以及/或禁止事务所之间进行业务转包的制度导致了潜在的规模经济。规模较大的事务所承担的专业化相关生产成本更低。[30]当存在规模效应时,大事务所提供同样审计服务的成本将低于小事务所,在竞争性市场中,其所要求的审计收费也可以更低,以更好地吸引客户。 一些研究[30] [31]发现审计市场中存在明显的规模效应。当然,在规模超过一定的边界之后,事务所内部管理成本的上升将超过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降低,从而导致总成本的上升,即产生规模不经济。据此,事务所规模与单位业务的审计成本之间可能是一种U型关系:当事务所规模在一定区间内时,存在规模经济,单位审计成本随规模的提高而下降,相应地,审计收费也可以下降;当事务所规模超过一定边界时,单位审计成本随规模的提高而提高,相应地,审计收费也提高。
(二)研究假说
上述不同的理论之下,审计收费与事务所规模的关系及原因是不同的。从审计质量异质化角度来说,事务所的规模越大,所提供的审计质量越高,因而要求的审计收费越高;从声誉投资角度来说,事务所规模越大,越注重声誉的建立和维护,因而需要收取更高的价格来补偿声誉成本;从市场势力角度来说,事务所规模越大,在面对客户时越具有价格决定上的优势,因而收费越高;而从规模效应角度来说,审计收费与事务所规模之间则应当成U型或是负向关系,但至少在一个区间内审计费用会下降。在现实当中,上述因素可能都是存在的,并且前三个因素的累计正向效应与规模效应之间可能会相互抵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费用之间的最终关系将取决于前三个因素与规模效应之间的力量对比:如果前三个因素占优势,则审计收费与事务所规模之间应当成正向关系;如果规模效应占优势,则审计收费与事务所规模之间可能成U型或负向关系。为了解我国审计收费与事务所规模之间究竟成何种关系,我们提出如下两个竞争性假说:
H1a: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成正向关系。
H1b: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成U型关系或负向关系。
四、数据与研究设计
(一)研究设计
根据DeAngelo(1981)对准租的论述,事务所的客户数量或者规模是事务所规模的最好替代变量。但在目前,我们很难获取事务所所有客户的信息,而只能获取上市客户数量及规模的信息。在我国,有些事务所虽然拥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规模也较大,但其承接的业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工程造价审计等,只是做少许几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以表明其具有相关资质。因此,如果仅以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数目或上市客户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来衡量事务所规模,显然存在较大偏差。基于这一考虑,本文用事务所的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以及从业人数三个指标来分别衡量事务所的规模。
考虑到采用虚拟变量度量事务所的规模存在明显的缺陷,我们将采用连续变量而不是虚拟变量来度量审计师规模,这与Petroni and Beasley (1995)[32]、Li et al. (2006, 2008)[33][34]、蔡春等(2005)[35]、Choi et al (2010)[36]的做法相似。
我们将在控制其它可能影响审计定价的因素的基础上,检验事务所规模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控制变量具体包括:(1)公司规模;(2)审计复杂性;(3)存货占资产比重、应收款占资产比重;(4)资产负债率;(5)是否ST公司(包括*ST公司)。ST公司为了摘帽摘星,具有强烈的利润操纵动机。因此,是否是ST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盈余管理的压力。(6)是否报告亏损。(7)ROE是否处于敏感区间。ROE略高于0或者再融资要求的6%,表明上市公司进行盈余操纵的可能性较高,因此,审计师会收取更高的费用以补偿自身的风险和更高的审计成本。(8)非经常性损益。我国上市公司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操纵盈余,非经常性损益占资产的比重越高,表明其盈余操纵的风险越高。(9)上年审计意见类型。(10)最终控制人类型。在国有控股公司中,经理人往往由国有股东任命,并更多地受到政府的监督与干预,因而其经理人的行为可能比其它企业更能与投资者保持一致,从而降低代理成本,作为监督机制的审计收费也将相应降低。并且,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往往与政府之间存在较强的政治关联,寻租能力较强,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潜在的处罚和诉讼风险均较低。此外,最终控制人为政府的上市公司在与事务所谈判时有更强的议价能力,从而导致审计费用的降低。(11)股权集中度。一方面,股权集中可以解决股权分散下的搭便车问题,从而加强对经理人的控制、降低代理成本,股权集中度的适度提高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和审计定价;另一方面,股权过于集中时,由于大股东能够从其它渠道获取信息,因而对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依赖性较弱,并且,大股东还会利用财务报告来掩盖其侵占公司和小股东利益等不当行为。因此,在股权过于集中条件下,会计信息质量较低。(12)上市公司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13)所在行业。
本文的检验模型具体如下:
其中,AUDITOR=REV,CPA,PERSON
由于我们要将事务所规模的平方项放入以检验审计定价与事务所规模之间是否成U型关系,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问题,我们对事务所规模变量进行了中心化处理(即减去均值)。有关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AUDITORSQR 事务所规模,具体包括:REV:事务所年度收入(万元)的自然对数;CPA:事务所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的自然对数;PERSON:事务所从业人数的自然对数(以上三个变量均进行中心化处理);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我们选取沪深两市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7—2008两年的数据。其中,财务数据和股权集中度数据来自于“WIND资讯金融终端”,公司所处行业、交易状态(是否ST或*ST)和最终控制人类型来自于北京色诺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CCER一般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数据来自于中注协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2008、2009两年)。上市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数目则通过手工查阅上市公司的年报获取。此外, WIND数据库中的审计费用数据与年报披露的实际金额存在一定出入,我们与年报进行了认真核对,并对有关错误进行了更正。
2007和2008年CCER与WIND两个数据库共有的样本分别为1517、1572个,在剔除掉当年IPO公司、同时发行B股公司、缺失数据公司以及国际四大审计公司后,还剩1894个样本,其中,2007年820个,2008年1074个。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报告的是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2 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分析与T检验
对于所有连续变量,我们进行了Pearson相关性检验(表3)。结果发现,无论采用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还是从业人员数度量事务所规模,规模及其平方项均与LNFEE在1%水平显著正相关。此外,LNFEE与被审计单位规模、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数、资产负债率、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正相关,与预期一致;LNFEE与最终控制人是否为政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与应收款比重、ROE是否处于[0,1%]之间、非经常性损益比重显著负相关,与预期相反。
对于ROE1、ROE2、LOSS、ST、PREOPIN、STATE等六个虚拟变量,我们进行了独立样本T检验(表4),结果发现,本年亏损、ST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显著更低(10%水平),与预期相反;最终控制人为政府的公司审计费用显著更高(1%水平),与预期相反。由于单变量检验未排除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我们还需要结合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来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尽管许多变量间存在显著相关关系,且一些变量间的相关系数还较大,但在回归时计算容忍度和VIF发现(表略),除部分行业变量的VIF达到3略强(这远低于一般认为的10的标准)外,其他变量的VIF均低于2、接近于1,因此,可以认为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3Pearson相关系数矩阵
表4独立样本t检验
(三)多元回归分析
表5报告了多元线性回归的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无论是采用业务收入、CPA人数还是从业人数度量事务所规模,AUDITOR与LNFEE之间都成显著正向关系。为了检验事务所规模与审计定价之间是否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我们还尝试将AUDITOR的平方项放入,结果AUDITOR仍显著为正,其平方项符号为负,但均不显著;并且,平方项放入后R2并无明显改善。因此,审计费用与事务所规模之间呈显著正向关系,而没有呈现出U型或负向关系,H1a得到支持。
对于控制变量,SUBS、LOSS、EI、LOCATE与审计收费呈显著正向关系,STATE与审计收费呈显著负向关系,与预期相符;CR1与审计收费呈显著正向关系,表明对于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审计师会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这或许表明审计师对于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较为怀疑,因而要花费更多的审计成本。此外,存货比重与审计收费之间呈显著负向关系。
表5 多元线性回归结果
(四)进一步检验
1.区分大小客户
为了了解是否对于不同规模的客户大事务所都会收取更高的审计费,我们依照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从小到大排序,并对前1/4和后1/4的样本分别进行检验,结果表明(表略),对于小规模公司,AUDITOR 仍与审计收费成正向关系,不过,在采用CPA人数衡量事务所规模的时候,不再显著,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度量事务所规模,其平方项都不显著;对于大规模公司而言,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度量事务所规模,AUDITOR均显著为正,其平方项符号有正有负,但都不显著,因此,对于大规模客户而言,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呈显著的正向关系。
2.放入国际“四大”样本
由于“四大”的规模远大于本土所,并具有较高的声誉,其规模扩张路径、组织形式与内部管理方式与我国本土所均有较大差异,前面我们仅是对本土事务所进行了检验。那么,我国本土事务所与国际“四大”是否存在差异?我们先对“四大”样本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如果仅包含事务所规模变量,则AUDITOR符号为负,但不显著;加入平方项后,在用业务收入和从业人员数度量规模时,AUDITOR符号为负,其平方项符号为正,但都不显著,用CPA人数度量规模时,AUDITOR及其平方项符号均为正,且都不显著。由于四大客户样本数仅为98个,且事务所规模变量的数值过于集中,因此,我们进一步将“四大”与非四大客户样本合并,并加入BIG4以及BIG4与规模的交叉项,可以发现,BIG4和AUDITOR总是显著为正(1%水平);就BIG4与AUDITOR的交叉项而言,当用业务收入度量规模时,交叉项符号为正但不显著,当用CPA人数和从业人员数度量规模时,交叉项显著为正(10%水平)。以上结果说明,“四大”内部的规模溢价不如本土所显著。
(五)稳健性测试
我们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测试(表略):(1)改变因变量的定义方法。我们分别采用 和 作为因变量,进行回归,结果发现,AUDITOR均显著为正,而其平方项均不显著,因此,前面的结论没有实质变化。这说明,无论是从收费额绝对值还是单位资产费用率的角度,审计收费与事务所规模之间都成线性正向关系。(2)缩尾处理。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奇异值的影响,我们对SIZE、LEV、CR、EI、INV、REC、SUBS这七个连续变量在1%和99%水平上进行缩尾处理,并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发现,AUDITOR仍显著为正,而其平方项不显著。(3)剔除涉及合并事务所。2007年北京立信、天华中兴、立信闽都、南京立信永华(均并入立信)、大连华连(并入中准)五家事务所,2008年南京立信永华、重庆天健(与天健光华合并)两家事务所的相关指标,中注协的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并未包括,前面我们是依照合并后事务所指标进行检验的。考虑到这样做可能存在偏差,我们将上述事务所审计的客户剔除后重新进行检验,结论与表5没有实质性差异。(4)以审计收入度量事务所规模。考虑到以事务所总收入来衡量事务所规模并检验其对年报审计定价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偏差,而2009年中注协对事务所的总收入和审计收入进行了分别披露,因此,我们单独对2008年数据用审计收入度量事务所规模进行了检验,结论仍然没有实质性改变。(5)加入年份虚拟变量。结果发现,2008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显著高于2007年,但审计收费与事务所规模之间仍呈显著的正向关系。以上检验说明,前面的结论是稳健的。
六、结论与讨论
(一)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利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07—2008年数据,检验了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影响审计收费的因素后,无论是以业务收入、CPA人数还是从业人数度量事务所规模,其与审计收费之间都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并且,无论是对大客户还是对小客户,结论都是如此。这说明,在我国,规模大的事务所可以向客户收取更高的审计费。
如前所述,事务所规模扩大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将导致其审计效率的提高、实施相同审计程序所需要的审计成本的降低,进而导致审计费用的相应降低。如果规模效应相对于其他因素占优势的话,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应当成负向关系。即便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以后产生规模不经济效应,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之间也不应呈显著的线性正向关系,而应当表现为U型关系。因此,本文的结果表明,在我国审计市场上,规模效应并不重要,或者说,相对于产品差异化、声誉投资和市场势力三个因素,规模效应可能不占优势,其对审计收费的负向作用远小于上述三个因素对审计收费的累计正向作用。
刘明辉和徐正刚(2005)认为,经济准入管制和价格管制导致我国审计市场竞争的缺乏、监管部门对“四大”的迷信、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国际经验是制约导致我国本土大事务所规模效应发挥的四大原因。[37]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本土事务所的扶持力度,许多本土事务所通过合并等方式大大提高了其规模,本土大所的市场份额逐年上升[38],但为何本土事务所仍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规模效应?对此,我们认为,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提高,往往并非市场力量作用下理性发展的结果,而是在行政管制力量推动下“大跃进”的结果。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通过行政手段鼓励我国事务所通过合并等方式实现“做大做强”,但在政策落实的着力点上却往往停留于外延的“做大”,而忽视事务所内涵的提高(“做强”),导致许多事务所仅仅为了获取某种稀缺资源(如H股审计资格)、提高排名而扩大规模,却未在提高规模的同时加强内部整合从而发挥出规模扩大所带来的种种好处,甚至有不在少数的事务所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下不断地在进行合并、开设分所,这些处于持续性扩张冲动中的事务所根本无暇顾及内部的整合,规模效应发挥作用的途径如固定成本分摊基础扩大、知识外溢、专业化投资等都很难实现,相反,事务所为了协调内部众多合伙人的利益冲突,甚至还可能导致管理边际成本上升。尽管这种背景下事务所规模的提高也能够导致业务量和市场份额的提升,但并不能导致审计效率的显著提高或者审计成本的显著下降。 一方面,规模效应不能充分发挥,另一方面,我国审计市场竞争性的缺乏导致大事务所可以凭借市场势力要求更高的价格 ,两相结合,导致规模大的事务所收费更高。
规模效应的缺失,意味着本土事务所的扩张行为可能是效率不足的,至少从生产角度而言如此。这不仅意味着事务所外延扩大与内涵发展的脱节以及大事务所内部蕴含的巨大风险,而且对于审计服务的购买者——客户而言也是不利的。
(二)本文的不足
本文的不足主要包括:(1)导致大事务所收费更高的原因包括产品差异化、声誉投资以及市场势力三个,本文的结果只能说这三者的综合作用超过了规模效应,但并不清楚这三个因素是否都存在、各自的影响如何;另外,对于究竟我国审计市场当中是否存在规模效应以及规模不经济效应是否已经抵消了规模经济效应?也不清楚。未来可以从生产角度来检验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效率之间的关系来进一步检验我国审计市场是否存在规模经济及规模不经济效应。(2)在我国审计市场中,由于竞争的无序性,审计收费与审计成本之间可能并非完全的正向关系,因此,规模效应的存在可能并不意味着审计收费的必然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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