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证券化及机制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将现在缺乏流动性,但未来会产生预期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进行组合,并且进行信用增级,最后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的融资活动。20世纪70年代,资产证券化在美国产生,随后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我国于1995年拉开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序幕,随后经历了一段缓慢发展的阶段。2005年,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证券化成为我国首例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随后,我国金融机构及企业推出了多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及企业资产证券化等。
(二)资产证券化运行机制
资产证券化过程的主要参与者有:发起人、特设信托机构、投资者、承销商、信用增级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以及托管人等。一般的运行机制为首先由发起人将资产出售给特别信托机构(SPV),然后SPV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可流通证券,并通过承销商出售给投资者,最后SPV把从承销商处获取的大部分证券发行收入支付给发起人。这样发起人实现了一个完整的融资过程。另外,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评级,为广大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依据;承销商主要负责向投资者销售这些资产支持证券。
二、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
(一)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1995年资产证券化在我国拉开了序幕,其后的发展和实践对改善我国银行经营管理、扩大企业融资及发展资本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银行资产证券化能够改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降低流动性风险
现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呈现长期化而负债呈短期化的现象日趋明显,使得信贷期限结构错配问题突出。尽管期限转换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但我国金融市场仍不完善,金融监管不到位,导致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暴露日益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很难承担。实施中长期贷款证券化,不仅可以解决期限错配问题,提高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而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企业传统的融资方式一般均是向银行信用借款,这使得企业承担很大的市场风险,当市场利率增加时,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大。若企业采用资产证券化融资,以资产未来现金流为基础,通过真实销售和破产隔离,再辅以信用增级等手段,提升发行证券的信用等级,这样必然会带来融资成本的降低。
3.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
目前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渠道单一,且容易受到国家及银行政策的影响;企业发行债券又受到净资产的限制;而人民银行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又有一定的资格限制。这些使得企业资产证券化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另一条渠道,有利于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外部融资规模。
4.资产证券化能健全市场定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目前,银行仍是资金供应的主体,市场主要依靠银行来识别风险、配置资金并承担风险,不利于资金的安全及优化配置。采用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使得各方参与者共同判断风险,确定资金价格,并且共同承担原集中于银行的信贷风险,有利于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5.资产证券化能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增加投资种类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正在经历着不断改革创新,正由单一银行体系向多元市场体系过渡,融资手段由间接融资为主向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并重转变。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转变为可以自由流通的有价证券,这样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品种,而且可以使其能间接投资于以前难以进入的领域,例如:基础设施、住房贷款等,这非常有利于资本市场向多层次化方向发展和完善。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种类
综观证券化市场,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根据发起主体分类,主要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及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1.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发起人,将信贷资产组成资产池转移给SPV,再由SPV向投资机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最后以信贷资产产生的现金支付证券收益的融资活动。例如: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06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东元2006-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由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发起的“信元2006--1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2007年,建设银行的建元 2007-1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兴业银行的2007年兴元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08年建设银行发行的国内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建元 2008-1 重整资产证券化。
2.企业资产证券化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指企业将可证券化的资产转让给证券公司,并以这些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撑发行专线理财计划份额,专项理财计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并在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比如:2006年,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收益凭证”;大连万达集团联合迈格里银行推出的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2011年,银行间协会拟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作为发行人,试点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初期试点企业包括22家银行、中信证券及中金公司。2012年,信托公司有望继银行之后,成为为地方融资平台“输血”的另一主力军。过去的3个月内,中融信托、中信信托、中铁信托、天津信托及长安信托等公司已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了上百亿融资。
三、关于我国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1)加强资产证券化相关市场建设。资产证券化是基于债券等基础金融资产上的衍生产品,因此其发展必然要基于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市场越健康完善,资产证券化越容易实施;再者,有些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开发基于其他衍生产品的,这必然要求我国加快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建设的步伐;最后,从其他国家证券化标的资产可以看出,其贷款产品十分丰富,包括住宅抵押贷款、消费性贷款、汽车贷款及中小企业贷款等,而我国这方面贷款才刚刚起步。因此,我国需要大力发展这些市场。
(2)建立资产评估标准体系和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估机构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很重要的参与者,但是我国之前出台的一些资产评估相关措施已不能满足当前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也不能适应其不同组织形式、不同经营方式和不同目的要求。因此,建立一个以基本准则为纲、其他应用准则为辅的标准体系势在必行。 信用评级之所以降低信息成本、提高企业价值,是因为信用评级机构具有关于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的专业技能和高声誉度。从国外资信评级业的发展来看,我国应重点培养几家不仅在国内具有权威性,而且在国际上与标准普尔等机构实力相当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必须要保证其评级结果的准确性,这样才能在广大投资者中树立良好的信誉,因此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的评定理念和放上基础上,学习和设计新的精确合理科学的评级方法。
(3)丰富基础资产类型,加大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力度。由之前的论述我们可以得知,ABS是属于金融衍生产品,它的创新发展必然依赖于基础资产。从国外的基于不同基础资产的产品我们可以看出,无论基础资产是什么,只要产品适应市场的需要,设计合理,就可以创新出更多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因此我国应大力开发基础资产。结合我国的实际,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可以首次试点优质信贷资产,然后不断将不良贷款、信用卡应收款、企业应收账款、基础设施收费权及房地产物业租金等资产发展成为基础资产。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及企业资产证券化,包括的基础资产种类仍较少,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不明显,因此我国应加大资产证券产品创新,使更多的非流动资产自由流动起来。
(4)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间的各种法律关系非常浮躁,如果没有较好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各个环节的良性运转,就会导致风险失踪。因此要顺利开展资产证券化,必须要有配套的政策法律作支撑。我们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在市场准入、参与主体行为规范、会计准则、税收制度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推广试点政策,争取从法律层面来管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从而保障资产证券化健康可持续运作。
参考文献
[1]潘晓明,吴勇.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切入点分析[J].现代金融,2010.
[2]郭珊.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
[3]胡颖森.新形势下对我国资产证券化时间与发展的反思[J].武汉金融,2010.
作者简介:吴华(1984-),女,安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责任编辑:陈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