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通信设施工程标准内容解析

2012-07-07 07:19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信息通信专业委员会综合布线工作组
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 2012年4期
关键词:配线插座建设项目

文|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信息通信专业委员会综合布线工作组 张 宜

于2010年正式发布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T 50605)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GB/T 50606),从根本上保障了住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的质量,制止与打破电信经营者通过通信设施对电信业务的垄断,为实现光纤入户的目标,提供相应的技术条款支持。

目前在住宅建筑通信设施项目的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

(1)住宅小区通信管线的规划与设计单位无资质,或者通过挂靠资质的手段承揽业务,使得规划的管道路由与容量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2)由一家电信运营商垄断项目的建设,为此带来通信资源的垄断;免费提供的产品带来了质量的低劣;工程实施过程无人监理,质量无法保障。

(3)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贯彻执行不力与缺失。

(4)设计部门对规范的技术要求了解不足,贯彻执行不到位。

(5)没有完善的工程验收工作,工程管理混乱。

为此,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已在2000年9月20日的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在第45条、第46条指出:

(1)基础电信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村镇、集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中。

(2)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

(3)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到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中,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

(4)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中。

又如:“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规(2005)330号)” 中强调指出:

(1)在电信通行权有限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应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联合建设时,建设各方应执行电信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范,接受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牵头单位应将商定的并经电信管理机关盖章同意的建设方案上报城市规划、市政管理部门审批,履行建设手续。

(3)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将联合建设协议书和项目的建设方案、规模、工程决算等内容向当地电信管理机关备案。

(4)不参与联合建设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原则上在3年之内,不得在同路由或同位置建设相同功能的电信设施。

(5)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配线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等电信设施纳入到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中,以备施工与验收。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由建设项目出资人负责投资。

(6)民用建筑内的通信管线等公共电信配套设施应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保证电信业务在民用建筑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

再后,“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部联规[2007]24号2007年1月15日”指出: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电信用户使用通信设施的需要,要求:

(1)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

(2)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

(3)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应纳入设计文件。

(4)建设项目竣工后、接入公用电信网前,各省通信管理部门要严把接入关。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5)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以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以及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本规范将上述国家法规与政策的精神要求通过技术条款具体化,成为可实施与操作的技术文件。具体的技术要点如以下内容所示:

(1)工程建设原则仍然以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要,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配线网络,住宅区的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住宅区或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等方面的考虑。为了打破通信业务的垄断,对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数(地埋通信管道容量应按线缆的终期容量设计,还应满足住宅区智能化弱电系统对管道的需求,并应预留2~3个备用管孔)、电信间、设备间预留房屋面积,通信业务接入点处设置配线模块、配线箱、柜容量均应满足至少两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2)根据通信业务接入点的设置地点确定工程建设的界面。接入点可以根据通信网络的规划设于住宅区物业管理中心机房、楼内电信间、单元门口、楼层、楼道等处。工程界面的划分同样会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资金与范围。

(3)室外通信线缆、通信业务接入点处的通信设备、接入配线设备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投资建设。室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槽、楼内光缆与电缆、配线机柜、配线机架、配线箱、家居配线箱、信息插座等通信设施,自建计算机局域网所需要的室外地下线缆等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这一条是比较关键的,明确了通信设施的具体投资者的责任,执行时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在工程的概算中列出。

(4)对信息点的设置,每一客厅、起居室、书房、餐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8位模块通用信息插座,卫生间应设置电话插座,或按照工程实际需求设置光纤信息插座。入户线缆应一次到位(房屋信息点),并保持线缆和连接器件在传输带宽等级上的一致性。

(5)入户电缆与光缆配置,每户宜设有两根5e类或以上等级的4对对绞电缆入户至家居配线箱,用于语音和数据等宽带业务。每户2对线用于语音业务或电话线上网。每户可引入2芯或2芯以上的光缆入户至家居配线箱,用于综合宽带通信业务接入。我们国家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因此在配置上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具体如表1内容所示。但从信息发展、三网融合与数字城市建设的方向来看,光纤入户应该成为主流技术。

表1

(6)设备间宜设置在物业管理中心机房,电信间宜设置在住宅建筑的单元(门)处的地下层或底层适当部位。电信间、设备间预留房屋使用面积应满足一个交接区或建筑物内配线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安装接入配线和通信设备总的需要,并符合通信工艺要求。房屋面积的预留大小应该通过对缆线与配线设备容量的预测结果加以考虑,并与土建设计紧密沟通,避免留下隐患。

(7)家居布线系统设计,每户应设置家居配线箱,满足电话、计算机上网、电视播放及家庭智能化系统等的需要。住户家居配线箱至户内各信息插座的4对对绞电缆与光缆应一次布放到位。包括如下:

◆ 语音主干电缆宜选用3类25对大对数对绞电缆;

◆ 数据主干电缆宜选用5e类4对对绞电缆。如传输距离大于90m时,宜采用多模或单模光缆;

◆ 进入家居配线箱的语音、数据电缆宜选用5e类4对对绞电缆;

◆ 光纤入户时,应选用多模或单模8字皮线光缆;

◆ 直接连至外部公用通信网络时,应采用单模光缆;

◆ 家居配线箱至户内信息插座之间宜采用5e类4对对绞电缆,对语音信息插座也可选用2对对绞电缆。

(8)在验收规范中,特别对布线工程的测试连接模型、内容、方法、指标参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建设行业来看,涉及住宅电气设计也发布了很多的标准,如:《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424-2011)等,它们对住宅建筑的设计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完全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与本规范的内容保持了一致。

标准的发布,为工程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有待大家在使用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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