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青 图/李书原
通往监狱的“艳照门”
文/叶青 图/李书原
常言道:婚姻自主,恋爱自由。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恋情会一次成功。如果遭遇分手,是心平气和地冷静处理,还是歇斯底里去伤害对方?都说爱有多深,伤就有多重。可一旦伤痕无法填平,有人也许就会用怨恨来代替。如果处理不好,必将引火烧身,追悔莫及!
2010年5月5日上午,广西柳州市友谊国际小区大门口,出现一位身材高大,神情凝重,扛着一张大幅婚纱照的中年男子。这名男子在大门附近找了一块空地,把婚纱照摆在地上,然后还在旁边放了一本摊开的相册。照片上的一对新人立即引起了路人的注意,大家一眼就看得出新郎正是这名男子,也有人开始议论新娘是谁。
就在路人窃窃私语的同时,这名男子在墙上贴出了一张“寻找未婚妻”的启事。启事上写着:“亲爱的,你出现吧!别再躲着我,我保证一辈子让着你,不再和你吵架,努力赚更多的钱,不让你再饱受势利父母的唠叨……”男子的这一举动很快引得许多人驻足围观,议论纷纷,不仅引来记者,还惊动了民警。在大家的询问下,男子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他叫颜波,是柳州市人,婚纱照上的女子是他的未婚妻覃莉。颜波自称已有10天没见到未婚妻了,电话打不通,短信没回复,覃莉的家人也不肯透露其行踪!为了尽快找到朝思暮想的未婚妻,他只好选择扛着婚纱照到她家所在的小区门口来寻找。
颜波说,他和覃莉是2008年在网上认识的,没多久就进入了热恋阶段,本打算今年结婚,连房子都装修好了。但因为覃莉在事业单位工作,他没有固定工作;覃莉未婚,他却是离异之人,还有一女儿。所以覃莉家人对他很不满意,坚决反对他们结婚。大约从两个月前开始,覃莉开始隐瞒行踪,当时他心中就产生了猜疑。可他没想到,在2010年4月25日的一次争吵过后覃莉不辞而别。
颜波承认因为结婚的事,他与覃莉之间有一些争吵和摩擦,但用他的话讲,“那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颜波一口咬定是覃家人太势利,才造成了今天这个局面。
眼看人越聚越多,颜波也越讲越激动,在场的民警担心事态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于是想办法劝颜波和聚集的人离开。在民警协调下,颜波极不情愿地取下了贴在墙上的启事,但仍然拿在手中,站在小区大门口等待。
围观的人中有跟覃家同住一栋楼的邻居,见事态僵持,就去通知了覃家。不久,覃莉的姐姐赶到现场。覃姐开门见山地告诉颜波,全家人确实不知道覃莉去了哪里,她只说外出旅游,给家人和颜波分别留有信件,就离开了。但他们从信中了解到,覃莉已经表明态度要跟颜波分手。
得知颜波“中伤”覃家,覃姐反驳说,自己家人并不像颜波所说的那样势利。起初,因覃莉比颜波小10多岁,家人都觉得两人年龄差距太大,所以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但是,覃莉一直坚持,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都主动帮颜波隐瞒他有孩子一事。为了跟颜波在一起,妹妹甚至多次跟母亲吵架。见覃莉态度强硬,家人只得默许了两人的交往。而现在是覃莉自己发现她和颜波性格不合,才决定分手的。
覃姐仔细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围观者显然更愿意相信她的说法。这让颜波有些难以接受。他执拗地坚持要在那里等覃莉,让覃家给他一个交代,场面一度混乱。后来,在民警的一再劝说下,他才勉强同意离开。
不过第二天一早,柳州当地的报纸上就图文并茂地报道了这起寻人启事的前因后果。一时间,这成了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其实把事情闹大正合颜波的心意,因为声势越大,覃莉和覃家人就越不能小觑他。但颜波忘了一点,不可能所有人都帮着他说话。知道事情的人越多,发出的声音就越杂。寻找风波之后,不仅覃莉没有出现,覃家人对他避而不见,也有人开始说他的不是了。
寻人未果又被人议论,颜波异常恼火。眼看一个多月过去了,覃莉依然没有音讯,颜波真的钻进了牛角尖里。既然婚纱照和饱含感情的寻人启事打动不了覃莉,那就来点激烈的吧!
2010年6月16日,颜波先是在网上公开自己与他人的聊天记录,称覃莉与别的男人有染,背叛自己,他要把事情宣扬出去让覃莉身败名裂。然后,他陆续在自己的博客和QQ空间里发文章,用“婊子”、“烂货”等不雅词语谩骂覃莉及其家人,同时公布覃莉的家庭电话,甚至悬赏2000元对覃莉发动人肉搜索等。这些东西一经发出,便引来了好事者的注意,同时也刺激了颜波的情绪。
怨恨这种东西似乎最经不起“重复”。颜波原本是想通过辱骂来泄愤,可当他反反复复指责覃莉时,怨恨非但没有发泄出去,反而在他心里越积越多,文字显然已经难解颜波的心头之恨了。
10月25日,颜波通过博客、QQ空间和一些网络论坛上传了50多张覃莉的艳照和一些不雅视频。覃莉也许没有想到,除了婚纱照,颜波手里还有她的艳照。那些浓情蜜意时拍下的缠绵画面,此时竟然成了颜波泄愤的工具。
艳照的影响力比文字大得多。一夜之间,覃莉俨然成了另一场“艳照门”的女主角。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开始议论纷纷,各种猜测随之出现。
就在网民们好奇地猜测和寻找“柳版艳照门”的当事人时,男主角颜波突然现身,并且接受了柳州当地两家报社记者的采访。他声称公开艳照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覃莉。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颜波似乎已经失去了理智。当被问及是否会担心惹官司上身,他居然说希望在“名誉侵权的审判席上与覃莉见面”。而经过媒体的报道,这起事件更是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其实覃莉并没有外出旅游,而是有意躲避颜波,因为经历过两年的交往,覃莉发现颜波为人偏执,性格有些极端,跟自己的确有很多不合适的地方。但面对愈演愈烈的局面,覃莉和覃家人不可能再保持缄默了。
义愤填膺的覃莉终于现身了,并且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追究颜波的刑事责任。由于证据清楚充分,2011年1月6日晚,颜波因涉嫌侮辱罪,在家中被警察抓获。次日凌晨,被送进了看守所。
法院很快对该案进行了审理,颜波也终于“如愿”地在法庭上见到了覃莉。
庭审中,覃莉的代理人认为:2010年10月下旬以来,颜波在网上发的艳照中,虽然大多数敏感部位均经过了处理,但人像的面部特征非常明显。艳照在网上流传后,覃莉就辞职了,情绪低落,数次想要自杀。覃莉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父亲更是因为遭受打击,忧愤成疾住进医院。就连覃莉的姐姐和姐夫的工作也受到了严重的侵扰!颜波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覃莉的隐私和名誉,还给她和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已经构成侮辱罪,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颜波想到过覃莉会告他,但他一直认为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赔点钱。艳照门这种事不是他开的先河,之前他也看到过形形色色的报道,基本上都是争执一番,赔钱了事。所以颜波在法庭上辩称,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民事侵权行为,没有触犯刑律——构不成犯罪。而他之所以会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完全是因情所伤而性情大变,情有可原。
不过对于何为犯罪,刑法规定得清清楚楚。所谓侮辱罪,就是故意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的人格,破坏他人的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故意、公然、情节严重”则是其中的关键。
颜波为泄私愤,通过网络公然发表多篇博客,用侮辱性词语辱骂覃莉,明显有破坏覃莉名誉的故意,公开诋毁她的人格。他还散布覃莉的不雅照和视频 、公布她的真实身份信息,严重泄露了覃莉的隐私。这些行为持续长达半年之久,引来大量网民关注和媒体报道,给覃莉和她家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故意、公然、情节严重”,颜波一个个都做到了,所以已经构成了侮辱罪。
2011年3月21日,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颜波有期徒刑3年。颜波不服,随后上诉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颜波的行为导致覃莉的人格 、名誉都受到极大损害,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其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因此,颜波的上诉意见不成立,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的第二个月,覃莉以名誉侵权为由,将颜波诉至城中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颜波立即停止侮辱行为,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颜波在互联网上公然诋毁覃莉的行为,已经刑事判决书认定构成侮辱罪。但是,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民事责任的免除,颜波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法院支持了覃莉的请求。
一审判决后,覃莉、颜波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该判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颜波万万没有想到,他一手制造的这扇“艳照门”,通向的竟是牢房。也许有人跟颜波一样迷惑,为什么有的艳照门只需要赔钱,颜波就要坐牢呢?原因在于,那只属于民事上的侵权行为,还没有严重到构成侮辱罪的程度。而像颜波这种“故意、公然、情节严重”的侮辱,则已经突破了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的界限,触及到犯罪的领域了。
另外,应该是颜波的偏执激怒了覃莉。侮辱罪是一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只有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做出这种处理。如果覃莉不告颜波构成侮辱罪,法院不会主动去抓他。如果覃莉只以颜波侵犯了她的名誉和隐私为由,要求他赔钱,法院也不会判他入狱。
这个案例再次提示人们:恋爱中的情侣,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采取偏激的手段去报复对方。否则,伤得最深的恐怕并非他人,而是自己。遗憾的是,颜波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为时已晚,他将为自己的极端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董晓菊 dxj5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