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中明 摄影/ 蒋爱山 赵月林
巾帼楷模:忠实践行核心价值观
文/林中明 摄影/ 蒋爱山 赵月林
最高检授予上海检察官葛海英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2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隆重召开表彰大会,授予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葛海英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长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葛海英颁发荣誉称号证章、证书并讲话。
会上,韩正代表上海市委、市政府向葛海英同志表示祝贺,向辛勤工作在上海市检察战线的同志们表示敬意。他指出,上海市检察干部要争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先行者,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实践者,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葛海英同志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的杰出代表,充分体现检察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集中展示了新时期检察干部的良好风貌,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榜样。”韩正强调,做好检察工作,关键要有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顽强、专业能力过硬、职业操守优异的检察队伍。
@葛海英:此次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颁发的"全国模范检察官"这一崇高荣誉,我备受鼓舞,十分激动。我获得的荣誉和成绩,离不开组织的培养,离不开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请允许我真诚地道一声"谢谢"!
表彰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葛海英颁发了荣誉称号证章、证书。曹建明称赞葛海英同志是”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是以实际行动深刻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巾帼楷模。”
葛海英同志从事检察工作33年来,作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你把当事人放在什么位置,当事人就会把你放在什么位置。真心实意为民办事,才能取得老百姓的信任。”
“忠诚事业,尽职尽责,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刻苦钻研,勇于开拓,勤勤恳恳,无私奉献。”曹建明会上高度赞扬了葛海英政治坚定、忠诚履职的崇高品格,认为她的行为在全力向基层群众传递党的温暖、法律的温情,她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为广大检察人员树立了学习榜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长韩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
韩正书记、曹建明检察长与葛海英合影留念
曹建明要求检察干警,通过这次表彰大会,深入学习葛海英同志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深入学习葛海英同志践行宗旨、心系群众的高尚情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学习葛海英同志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学习葛海英同志勤勉敬业、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努力创造一流业绩。
会上,高检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授予葛海英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新华社上海分社总编辑助理杨金志介绍了葛海英同志事迹。葛海英发言表示,将继续坚定信念,砥砺前行,坚持执法为民,坚守“服务群众向前一步”,做一名让党和群众深深信赖的人民检察官。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丁薛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高小玫出席会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主持会议。上海市检察机关局级以上干部、劳模先进代表、干警代表等参加会议。
据悉,葛海英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个人、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第三届“平安英雄”;她所在的团队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上海市劳动模范集体、上海市政法系统化解信访矛盾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
编辑:靳伟华 jinweihua1014@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