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龙
约翰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人,此人温文尔雅、有条不紊,是位很有风度的男士,但他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喜欢开快车。只要一上公路,汽车就像飞一般,为此他吃了不少罚单,还险些被吊销了驾照。
后来约翰听说有个商店在卖雷达侦测器,这种雷达侦测器可以侦测到全美国警察使用的雷达测速器,从而提醒司机避免超速等违规操作。于是约翰立即到商店花一千多美元买了一套雷达侦测器。
一天,约翰带全家人度假。途经美国北部的一个小城时,公路的标示是限速80英里,可是约翰却开到了140英里。
不久,就见一辆警车尾随而来,灯闪笛鸣。约翰忙将汽车停在路旁,接受警察的检查。警察上前说道:“对不起,先生,你超速了。”
约翰心想,机器没有反应,说明警察没有打开雷达测速器,只是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事,没有真正的证据。于是约翰就问:“我的速度是多少,你可以告诉我吗?”
警察说:“当然。”说着,领约翰来到警车跟前,让他看车中的雷达测速器记录,只见荧光屏上赫然显示着142英里。
约翰没有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地收下了罚单。几天后,约翰找到了卖雷达侦测器的那家商店老板,把罚单递给了他:“你保证这台侦测器在全美国有效,为什么我还会被抓到?”
老板一听,说道:“不可能啊,我卖了好几万台,从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你一定是将机器搞坏了。”
约翰说:“你保证5年不出问题,现在还没有到5年,你要检修,并替我付罚款。”
老板忙让员工检查机器。员工拿着仪器和工具检查了半天说:“机器没有问题。”
“这绝对不是我的机器的问题。”老板一看机器没有问题,态度就变得强硬起来。约翰一气之下,将商店老板告上了法庭。
3个月后,约翰赢了官司。理由很简单,商店出售的商品没有达到标示的功能,是欺诈行为。为此,约翰不仅赢得了原机器退款和汽车罚款,而且还赢得了对商店惩罚性的赔款两万美元。
商店老板一看不对劲了,机器已经卖了数万台,如果其他人都来索赔,岂不是要将老本都赔光?于是找人调查约翰的超速被罚事件。原来,那个小城的警察使用的频道不是政府规定的警用雷达测速频道,于是他马上找了个律师去告警察局。
官司一打就是两年,从地方法院打到巡回法院,结果是商店老板胜诉。理由是,警察局使用的不是政府规定的警用雷达测速频道,这是不合法的行为。警察局败诉了,不仅要将因为使用这种测速器而受罚的车辆所交的罚款全部退回,还要补偿利息和损失。加上法院对警察局的行政罚款200万美元,总金额高达3000万美元。这个小城警察局每年的经费才几百万美元,根本承受不了这样的罚款和赔偿。无奈之下,警察局只得向国会申请破产。
最后,在整个小城市民和国会的干涉下,才免去了对警察局的巨额罚款,从而保住了警察局,而有了这次教训的警察局再也不敢滥用违法工具来征收罚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