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严碧华
聘出瓷饭碗公务员
□ 本刊记者 严碧华
要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核心是必须打破沿袭多年的“铁饭碗”,将“铁饭碗”变成易碎的“瓷饭碗”。
始于2007年的深圳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试点,已走过五年时间。从最开始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如今推广到所有新进人员,深圳公务员改革备受关注,成效与争议并存。
“一方面,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城市之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对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探索;另一方面,由于地缘优势,深圳和香港经常往来,深受香港公务员办事效率影响。”在深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的漆染看来,这两个因素,解答了改革为什么选择深圳的疑问。
当然,作为一项触及公务员体制的改革,还有诸多瓶颈待破,比如晋升机制是否畅通,如何避免考核走形式等。
一杯茶,一张报,这是外界所理解的公务员上班状况。
如今,这一情景正被打破。改革从最前沿的深圳开始,原人事部(现合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同时批准试点的还有上海浦东新区,时间是在2007年1月。
试点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聘任制,力图以合约的形式来约束公务员,激发公务员工作热情。
没有前车之鉴,一切从头开始,其难度可想而知。
今年是漆染在深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的第十个年头,从最开始的制度设计到招考与后续管理,她全程参与,因而感触颇深。
5月22日,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略显拥挤的办公室里,漆染接受了《民生周刊》的采访。
在她看来,推行阻力比预计的小,因为深圳早就具备了一些基本条件。
“早在2004年,深圳曾实行‘雇员制’,在用人方面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漆染说,这些给三年之后的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还有一项,也是最为重要的,那就是整个社会的透明度在逐步提高,公众对公务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这逼迫我们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消除长期存在于机关的弊端。”
基础加契机,使得深圳公务员改革比预期的容易。“我们当时做了很多设想,后来真正实施时,反而觉得没那么难,都很支持。”
漆染清楚地记得,接到国家试点任务后,深圳市经过充分研究、探讨,出台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方案及管理办法、工资分配方案、职业年金计划、聘任合同标准文本等文件。
2007年11月,经过紧张的准备,深圳第一批聘任制公务员开考了,当时的招聘范围设置在专业技术人才。
尽管这次招聘的大多为专业技术人才,但仍然产生了巨大反响。尤其通过媒体放大之后,几乎一夜之间,“公务员聘任制”成为搜索热词。
2009年6月,有了一定经验的深圳再次招考,但仍然限定在专业技术人才。
通过两次招聘,最终有53人被先后录用。漆染和同事对这些人进行了“跟进”,发现他们在各单位表现不错,领导和同事的反响也可以。
有了前面的两次小范围实验,2010年1月,深圳再次组织聘任制公务员考试。与此前两次不一样的是,这次招聘范围更广、人数更多。
“2010年1月1日起,新进入我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漆染表示,这是聘任制公务员改革的又一个节点,也将聘任制公务员改革推向了高潮。
截止目前,深圳已组织四次招考,在岗聘任制公务员超过1800人。
2010年下半年,深圳聘任制公务员招考现场。图/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要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核心是必须打破沿袭多年的“铁饭碗”,将“铁饭碗”变成易碎的“瓷饭碗”。
合同制管理成了必然。在漆染看来,合同管理使聘任制公务员对自己的职责和权利义务有清晰、明确的了解。聘任制公务员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或聘任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给予解聘或期满后不予续签合同。
梁辉强、黄健彬等多位聘任制公务员向记者表示,聘任合同就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压力时刻存在。“表现不好,就有可能在三年之后不再续签。”
记者了解到,聘任制公务员第一次合同期限是三年,之后是五年。为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增强机关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连续聘满十年的人员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
但这并不意味着聘任制公务员从此上了保险,可以高枕无忧。受聘用合同约束,对于违反规定或合同条款的公务员,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聘。
“公务员捧的不再是‘铁饭碗’,而是‘瓷饭碗’,需要更加用心用力才能把这个饭碗捧得住、捧得好,这就增强了公务员的职业危机感,也激发了其勤勉工作的动力。” 漆染说。
真正实施合同制管理,除了合同约束,还得出口通畅。而要使出口通畅,需有制度建设,保障中途辞职的公务员利益。
目前委任制公务员普遍没有缴交社会养老保险,须在机关退休才能获得相应的退休待遇;若中途离职,无论其为政府服务了多少年,都是“净身出户”。没有社会养老保险的积累,退休待遇难以保障,这就增加了公务员离职的成本。
正是在此背景下,一些委任制公务员宁可混在机关,也不愿离开,这对于机关与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损失。
已在深圳司法系统工作十年的委任制公务员周丰(化名),形容他的职业状态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学法律的他大学毕业就报考了公务员,然后进了机关工作。一晃十年过去,周丰现在每月收入1万多元,但与那些在企业工作或者经商发财的同学比起来,他特别失落。形成对比的是,在大学时,他曾经非常优秀。
周丰曾想过辞职创业,但权衡再三,还是没走。“我30多岁,出去重新开始,没这个胆子。出去后,我们没有养老保险,等于这些年的青春浪费了。”因此,他特别羡慕聘任制公务员的养老制度,“他们像香港一样,退休后能拿到一大笔职业年金。我们则要尽可能地活久点,才可能多拿点。”
周丰所顾虑的,在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设计上却做了充分考虑。
聘用制使公务员职位从“铁饭碗”变为“瓷饭碗”。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不执行现行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政策。具体讲,就是聘任制公务员参照企业员工的办法,由财政和个人分别按公务员月工资总额的10%和8%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直接实现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同时,政府每月按聘任制公务员月工资总额的8%为其缴交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
为了体现差异,职业年金还与公务员在机关的奖惩情况挂钩。“表现优秀受到奖励的人,可以获得额外的职业年金奖励;表现不好受到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停缴职业年金;而受到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全额收回职业年金以示惩罚,但保留社会养老保险以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漆染用“进可攻、退可守、生可转、死可传”来形容其特点。
据介绍,聘任制公务员实行与社会其他群体接轨的养老保障制度。当聘任制公务员离开机关时,其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都可以随之转移,减少了其二次择业的成本,消除了公务员离职的后顾之忧;聘任制公务员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职业年金账户余额可按规定由继承人获得。
随着改革的深入,深圳发现,要真正实现预期目标,分类制非常有必要。分类制可避免官员过多,使公务员向一线执法倾斜,从而更好地服务公众。
在具体的分类管理方面,按照《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局批复的改革方案,从现行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类别中,逐步划分出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职位。
其中,行政执法类职位是行政机关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职位。为便于操作和方便单位管理,第一步确定了地税、交通、环保、劳动监察药品监管、卫生监督与城市管理等部门中,整建制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改革单位。
“其中,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统一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加上已先行改革的公安系统警员,全市行政机关共约21000名公务员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约占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的56%。”漆染说。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在行政机关中,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公务员职位。暂时确定了公安系统的刑侦技术、行动技术(包括网监)两个职位系列,和气象部门的气象预警预报、气象信息网络两个职位系列。
分类之后,相关的管理规则随之出台,通读之后可以看出,其正向一线执法员倾斜。
“天花板”问题是制约基层公务员发展最突出的问题。统计显示,深圳市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前,主任科员以下层级的人员占所有非领导职务人员的96%,基本上都集中在市局或分局机关中,且70%公务员只能在正科以下职务退休。
分类管理改革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建立了“年功积累”、“小步快走”的职业发展通道。表现优秀的基层公务员,每年度考核称职可晋升一个薪级,约3至4年晋升一个职级;大部分人都有望在退休前晋升为一级或二级执法员,薪级待遇能达到副调研员以上水平。
此外,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与机构规格挂钩,基层执法员与市直机关公务员有大致相当的发展机会,基本不再受“天花板”制约,形成了持续激励、长效激励机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与执法类相似,只是薪级待遇会更高。
“改革使基层和技术单位公务员的出路不再限于‘挤机关’和争‘官’做。只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一辈子在基层干也有良好的发展,这就稳定了队伍,为基层真正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漆染说。
基于此,改革推进过程中,基层公务员普遍表示欢迎。其中,区级单位和市直单位所属科级建制的所、站行动最为积极、迅速,部分未纳入第一步改革的单位主动要求尽快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