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路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四川成都 610031)
人类社会在前进,城市在不停地变化,城市规划也在不断地寻找更加合理更加科学的方式方法,而有着桥梁作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同样在不断地完善自身。自从20 世纪80年代我国引入控规以来,这个层次的规划就经常处于尴尬的状态。城市设计引导融入控规之中,或多或少地缓解了这种状况。控规当中的城市设计引导对控规来说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其中的色彩引导却是往往被忽略或者说不被重视的一项引导,可是它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又恰恰是不容忽视的。当然,色彩引导为什么要做?怎么样去做?也就成了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所要看到的是其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但是当中的必然性是应该要探讨的。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有明文规定:“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做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1]。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中“城市设计”定义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做的整体构思与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标准中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2]”
城市设计包括宏观层次的整体控制和微观层次的设计引导,而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了城市社会经济方面和空间环境方面的控制。
不管是从理论还是实践中我们可以知道,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相互渗透的关系(图1)。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相互弥补对方的不足,使得双方更为科学化,更为合理化。
控规更偏重于建设管理层面,较规制化,而城市设计则更注重人所活动的场所空间,更感性化,前者主要是对二维平面的控制,而后者更强调三维空间的处理[3]。
本文认为在城市设计中的色彩控制属于四维体系的,因为它直接涉及人的感官,而并不是长宽高的问题。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控规的控制指标包括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指标,其中指导性指标包括对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的要求及其他环境要求[4]。从中可以看出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运用,城市设计引导成为控规编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再者,城市设计引导中的色彩引导也是必须重视的内容。
图1 控制指标体系构架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主要是指导城市空间形成,处理规划地区与城市整体空间的关系与特色,使区域空间协调生长,具有整体性,并获得自身的特色。将用地与空间转化为易于限定和控制的数字和文字语言,设置控制引导指标或标准形成限定表达[5]。控规中的色彩引导即需要将抽象的官能印象转化为可以清晰表达的色彩引导标准,按层次来界定,并附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
控规的工作,宏观层面的城市设计引导是首先要进行的,即城市设计引导的深层内涵研究,为后续层次的城市设计引导提供依据。在宏观层次上,城市设计引导应该要研究区域整体空间特色和整体构架,还要进行景观廊道和节点的设计,为城市的组织走向定位。宏观层面的色彩引导也是研究区域整体特色的过程,是之后微观层面色彩引导的基础。
微观层面的城市设计引导包括具体的空间序列组织、建筑群体形态组织以及环境景观布置。这个层次的设计引导是和控规方案互为反馈的过程,相互融合,以形成合理的控制标准对下阶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作指导[6]。该层面的色彩引导就应在上个层面的色彩引导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的建筑群和个体建筑的色彩引导。
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的研究探索和实践有着肯定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美国的区划从产生到现在,已经历了近100年的时间。区划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福利”为出发点。
我国的控规其实就是从20 世纪80年代引进的美国区划,它是管理城市土地利用以及空间环境微观控制的体系[7]。美国区划中对我们有益的借鉴有以下几点:
(1)美国的区划正是由于之前的区划对城市建设指导的不足,才进入城市设计,来达到城市规划的目标,实现高度的人居环境品质。因此我国的控规也应该在城市设计引导方面下功夫以补足控规层面的缺失。
(2)城市设计引导归属于控规,也就是归属于城市规划,具有法律效益才能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
(3)美国区划从属于典型的市场经济,跟我国的经济体制有所不同,因此控规制定的各种指标和标准更需要衡量其经济、社会、环境的成本与效益。
4.2.1 温州信河街地段详细规划借鉴
温州信河街地段详细规划其控制体系的核心则是进一步确定和划分控制要素的内容。该规划将建设控制要素分别划分为13 项土地使用要素(表2)和8 项建筑空间要素(建筑组群空间组合模式、建组形式、建筑色彩组合、建筑高度、建筑体量、绿地类型、商业标志类型、巷口类型),每个地块均由上述8 项要素类型进行城市建筑空间环境的控制[8]。
其中建筑色彩组合的研究领域、内容和方法如下表1。
表1 温州信河街地段详细规划建筑色彩组合的研究
表2 温州信河街地段详细规划的色调控制要求
4.2.2 德国波茨坦地区城市色彩规划借鉴
瑞士色彩学教授维尔纳·施皮尔曼负责主持了德国波茨坦Kirchsteigfeld 地区的城市色彩规划,遵循德国特有的中明度和中纯度暖色调的建筑色彩传统,将沉稳的氧化红色系和赫黄色系定位城市主色调,灰色系、本白色系、白色系作为城市辅助色系,蓝色系则充当了点缀色,得到了大多数Kirchsteigfeld 居民和造访者的积极评价和肯定[9]。
色彩是光照射在不同的物质上反射的表现。心理学试验测定,在视觉两大构成因素“形”与“色”之中,人类对色彩的敏感力为80%,对形状的敏感力约为20%,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马克思曾说过:“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城市是人类集中居住地,城市中色彩的受众是最广大的“人”。色彩于城市中,就是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色彩引导属于城市设计引导中的视觉方面的引导。
噪音污染刺激我们的听觉,我们要严格控制,而对于色彩来说,它同样给人以直观感受,协调的色彩带给人们的是美感、舒适,而城市中不协调的色彩会给人们带来极端的视觉污染,甚至产生心理问题,因此我们一样需要对色彩进行控制。在控规中的城市设计色彩引导就需要受到重视。
色彩引导是对“人”的尊重、对地域的尊重、对历史的尊重以及对文化的尊重。好的色彩引导可以促进社会安定和谐,避免一些社会问题出现。色彩引导所要进行的就是针对单个地块所处的位置,合理地控制色彩的使用,在不束缚建筑性格表达的同时起到烘托城市特色的作用。
从我国现实的控规实践之中,对于色彩控制出现了这样那样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象,总结出下列现存控规中城市设计色彩引导方面的问题。
5.2.1 较少涉及色彩引导
我国的控规当中引入色彩引导的例子有,但是并不多,原因在于编制控规时忽视色彩引导的意义,认为色彩引导可有可无,故造成杂乱的色彩充斥于城市各个角落,城市中的色彩问题日益突出。
5.2.2 缺乏整体性
由于控规当中用地的地块划分较小,各个小地块被控规生硬地割裂开来,相互之间的联系不够,色彩引导较少顾及其整体性。
5.2.3 体系不成熟
色彩引导与控规的城市设计之中还没有一个成熟的体系,因此在运用时常常出现不合理、不科学的现象,或者过于浅地提及却并未深究。
色彩标准更多的是主观感受,因此控规中的色彩引导的标准是一种“人”的感官体验评价,本文将其归纳为艺术性、可识别性、心理可达性。
5.3.1 艺术性
英国的W.鲍尔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认为一座建筑物只要具有五点其中一点,就应保存,当然也就应予以尊重和协调。这五点之中首要的建议就是“它是一件艺术品,能丰富环境”。借鉴与控规的色彩引导中来,认为色彩引导的标准之一应为艺术性[10]。
5.3.2 可识别性
通过色彩引导,使得规划区域成为有其自身色彩特征的地区,使区域具有可识别性。如青岛的城市特色之一就是红瓦黄墙与绿树碧海相互衬托、辉映,构成优美的海滨城市风貌;而苏州的旧城建筑多是粉墙黛瓦,这就构成了苏州旧城建筑的色彩特征。
5.3.3 心理可达性
本文认为色彩引导的标准之一应为心理可达性,是指色彩的构成能够使人产生亲切感,可接近感以及舒适感。
由于控规的宏观和微观特性,本文将控规层面城市设计的色彩引导分为三个层次:色彩分区、建筑色彩构成控制以及临时色彩控制。本文主要探讨色彩分区方面的问题。
5.4.1 色彩分区
色彩分区是指导建筑形态环境控制中建筑色彩控制的重要依据。本文认为色彩分区应该是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进行的层次,但是由于现状色彩分区的缺失,为弥补即将色彩分区纳入控规中的色彩引导之内是对大面积区块的色彩定位。
对城市要确定一个统一的风格,注重主色调的选择,在不同的功能区中用一个或几个适当的辅助色调使城市色彩有所变化,色彩分区要切合城市空间结构特点,以形成美好的城市色调。
5.4.2 建筑色彩构成
建筑色彩构成是指建筑群体的色彩控制。单个建筑或许对区域的色彩影响不大,但是多个建筑尤其是连续性的建筑色彩构成就会有很大的影响,如果处理不好,将造成破坏性的后果。
5.4.3 临时色彩控制
临时色彩控制即对区域中临时放置的物件如广告招牌、灯箱等的色彩进行控制,不能让混杂的颜色弄脏了这个区域。
5.5.1 色彩引导应该结合本地区地理特色和人文特色进行引导。
我国的地域范围广,经纬度差别也较大,东南西北地理气候特点不一,各地风土民情各样,因而控规中的色彩引导就不能违背这种地域差异性。
5.5.2 统一中有变化,变化中有统一
在城市中的建筑群其色彩必须服从城市的统一色彩规划,将建筑和周围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来构想。虽然几幢建筑对城市的总体色调影响不大,但群体的集合就形成了一个城市的风貌。作为几幢建筑的色彩处理要着眼于城市的总体色彩的对比与调和,并形成一定的色调。当然色彩的丰富也是必要的,也不是完全一种风格,而是按区域,或者根据房屋建造年代不同而形成几种色调的城市色彩。
人们因年龄、阅历、素养以及心情因素的不同对色彩的需要也有所不同,色彩看似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参杂其中,但是宏观地看这个问题,这应该只是问题的次要矛盾,而什么才是主要矛盾的呢?本文认为色彩的功能效益和社会效益才是其主要矛盾,然而要解决或者说只是缓和这个主要矛盾,色彩分区即成了一把钥匙。
5.7.1 功能依据
不同的色彩有其自身的功效,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聚居地,冷暖问题是切身的感受,首先需要满足的肯定是生理需求,因此色彩分区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其功能效益。我国南方属于亚热带和热带地区,夏季时间长,具有较多的太阳辐射热,采用反光率较强的清淡色调,对减少太阳辐射热是很适宜的,因此南方色彩应较多的使用高明度的中性色或冷色;而北方地区基本上处于暖温带,全年日照不够充分,属于寒冷地区,建筑色彩则应以暖色或中性色为主,以增加建筑表层的吸热系数[11]。
5.7.2 经济依据
建筑材料是色彩分区十分重要的物质基础,它铺设或涂刷在建筑物上构成表面色,通过材料的色彩、质感及光泽使建筑物增辉,达到美观的效果。建筑材料作为建筑色彩依附媒介,它的选择和使用时关系着色彩分区的经济性,地方材料的使用可以提高其经济效益。
5.7.3 历史文化依据
无形的色彩附着于有形的物体之上就能表达很多。色彩往往承载着更多的东西,除了它本身的性格之外,还传递着一种文化信息以及象征意义,当中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市甚而国家的文化,传承着城市的历史。一个城市或区域的发展都是经历了长期的过程以致通常都形成了某种富有浓郁色彩特色,在满足生理需求的同时也要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因此色彩分区应按照不同的民俗民风作为依据。
本文认为色彩分区之中要做到协调,可70%进行类似色相对比和邻近色相对比,30%进行对比色相对比,其中类似色相对比是指在色相环上相距不超过30°的两种或多种颜色之间的对比,邻近色相对比是指距离介于30°~90°的色相间的对比,这样可以让区域有统一调和感[11]。
对于笔者之前所做的“绵阳市涪城区新行政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当时对色彩引导的认知缺乏,而忽视了色彩引导。整个规划面积为1 km2,规划用地西侧面向西南科技大学,东临涪江。
站在现在的认知角度,认为可以将规划用地分为两个色彩分区,分别为靠近涪江的东区和靠近学校的西区(图2)。该用地地处绵阳涪城区,民风淳朴,整体色彩不张扬。东区部分由于靠近涪江,需要和江河协调色彩,因此考虑采用中明度中饱和度蓝灰色作为基调色,能够很好地和水天呼应,配以明丽活跃的点缀色,渲染江岸生活情趣和宜人味道。西区临近高等教育学府,考虑采用低饱和度茶色为基调色,黄色和灰白色为辅色,中彩度跳跃色点缀其间,形成淡雅平和、亲切轻松的氛围。
图2 规划范围色彩分区
城市控规的发展中,城市设计引导的融入是必然的,而色彩引导也应作为城市设计引导的一项内容共同指导区域规划建设。色彩引导应在控规的城市设计引导中得到重视与控制,而不是等着色彩问题的出现才来想办法,应该积极地去面对。色彩引导只有纳入控规在法律的监督和政府行为的有效干预下,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怎样去做控规中的色彩引导这个问题本文只是粗浅地进行了一些探讨,在以后这个方面的问题仍应受到充分重视,并对其进行更多更深入的研究。
[1]2005 建设部第146号令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S]
[2]GB/T 50280-98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S]
[3]赵健,刘苏.控制性详规阶段的城市设计[J].城市规划,1995(5)
[4]1995 建设部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S]
[5]侯全华,吴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融合[J].社会科学家,2006(9):137-139
[6]戴逢.控制性规划的认识与实践[J].城市规划汇刊,1996(6)
[7]石楠.Zoning 区划控制性详规[J].城市规划,1992(2)
[8]文国玮.关于详细规划方法的思考[J].城市规划汇刊,1988(6)
[9]崔唯.城市环境色彩规划与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215-218
[10]田银生,刘韶军.建筑设计与城市环境[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1
[11]黄国松.色彩设计学[M].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