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燕 张东强
(1.保山学院理工学院,云南 保山 678000;2.保山学院艺术学院,云南 保山 678000)
诺邓古村地处云南大理,形成于西汉,明清时期村落形态基本定型,经1300多年历史洗涤和积累,村名、村民族别、语言一直未变,被誉为“千年白族古村落”,2007年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首批“中国景观村落”(见图1)。古村是因盐业而发展起来的典型“山地型”村落,是白族传统聚居的典型代表,在一定层面上反映着白族聚居地的文化特征,这种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特征空间形态是我国建筑文化中的珍品,为我们进行现代建筑设计和古村落开发保护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有益的指导。
图1 诺邓古村全貌
凯文·林奇在《城市意象》中提出城市意象五要素:路径、边缘、地区、节点和地标,颠覆城市空间组织传统框架,将空间关系提升至人在其中感受和对物质空间感知基础上的空间组合关系。诺邓古村落空间通过街巷、水系等线性空间把集散广场、入口、桥和植被斑块等节点空间串联起来,使独立的建筑单元组织成“建筑簇群”,形成井然有序,公共、半公共和私密空间合理分布的人性化村落空间结构。
1)街巷空间。街巷空间的构成要素包括界面、基面、顶面、转折、岔口和植被等,是村落中人与人多样化行为综合产生的线性场所空间。街巷基面对空间起到引领性作用,而界面、顶面、转折和岔口却隐含在建筑簇群中,形成街巷空间的“面状”要素;建筑簇群作为依附体,积淀着古村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是街巷所有者生命力高度密集区;植被是街巷空间中的“点状”标志物;通过“带状”的基面连接“面状”的建筑簇群和“点状”的空间标志物,形成复杂多变、高低起伏的街巷空间(见图2)。诺邓古村街巷按垂直于等高线和平行于等高线进行布置,街巷之间通过平台、台阶、坡道这三种方式来处理地形高差,使街巷呈现出高低错落的空间层次,街巷体系从二维的平面转换为三维的立体空间,活跃了街巷空间并造就了“山地型”村落的特有街巷空间景观。
2)节点空间。节点空间是村落空间产生变化的转换点,是网络连续性的交接点,主要包括因标志物集结而成的空间节点,或因人群活动、建筑公共需要而形成的广场,或起统领作用的标志点[1]。古村的节点空间界面类型化多样,是村内的公共场所空间,也是组织村落内“建筑簇群”组团的次级结构核心。
a.中国传统古村落的选址除了重视整体景观的同时,还尤为重视村落出入处的水口地带景观,水口是村民出入村落的要道,即村口[2]。诺邓古村口空间位于低位河谷地带,以传统白族古村落中常有的戏台、龙王庙、古盐井、周围山体和错落布置的建筑簇群为界面形成的半封闭节点空间,有较强的引导性和标志性,不仅是进村入口的重要交通作用,还是村民集散、休憩的空间。b.古盐井,盐业开采与发展是诺邓村落形成、稳定和衰退的标志,诺邓盐井自汉朝开采以来,至今1300多年的历史。早期古村的形成是以盐井为核心,不断向外围辐射发展而成,河西、河东片区的民居围绕盐井而布置,建筑密度随着村落的扩张而减小。盐井虽然没有处于诺邓古村的几何中心,却是诺邓的精神文化积聚的源泉,引领着村落发展方向,直接影响着古村落的空间形态。c.大榕树寄托了人们希望村落像“大青树”一样永久昌盛的美好愿望。诺邓村的大榕树集散空间是一个半封闭标志性空间,北面是题名坊,西面和东面是民居立面,南面是街巷,与题名坊、“会魁第”木牌坊和提举司衙门三道门楼相衔接,形成三个较为复杂的连续空间,每个空间结合地形高差层层递进,布局在一中轴线上,形成村落的视觉中心,构成村落休闲、交流、娱乐的综合性公共活动空间(见图3)。d.诺邓村集市空间因盐业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成了诺邓古村特有的节点空间,村落形成了河西“台梯子”集市和河东“盐地街”集市两条“带状”集市空间形态。“台梯子”集市因街区有众多台阶构筑而得名,与八条“盐马古道”相衔接,由两条横向的街巷空间构成斜“U”字形的半封闭空间,集市连接各支巷节点,使街巷的空间序列产生丰富的变化;“盐地街”集市以盐局为中心,南至盐井,途经万寿宫、龙王庙和戏台,形成一条集经济贸易、政治管理为一体的“带状”封闭空间。
图2 街巷空间解析示意图
3)边界。村落边界的存在,使村落从人们难以控制的自然环境中相对地划出人们能够把握的领域,从而使村落更具有场所性[3]。诺邓古村选址于山地,村落依山就势聚居,通过自然边界和天际线表现出明显区别于“平地型”村落的三维空间构成特征。
a.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衔接界定了村落中的建成环境,确定了村落的二维安全格局范围,形成村落的凹凸边界,囊括了村落中的其他构成要素,并与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着诺邓古村的外部形态。诺邓古村中的自然边界形成两种视线较为开阔的界面:“U”形开敞界面和“L”形半开敞型界面(见图4)。b.天际线,诺邓古村因地形起伏、建筑错落布置而形成竖向上的空间边界即天际线,并与自然边界共同构建出诺邓村落空间的三维空间景观安全格局,反映出古村的构成特征、制高点、建筑空间的组合关系以及整个村落与自然地形的吻合程度,主要有建筑形成的人工轮廓和山体形成的自然轮廓。
图3 “大榕树”集散空间
图4 村落边界空间解析示意图
建筑是村落构成要素体系中的核心和基础,而自然环境是建筑空间形态的主要制约因素,诺邓古村村民善于利用地形起伏来巧妙安排建筑空间,从而产生了较为独特的建筑类型,如“台式合院”和“滴水合院”等皆是建筑与环境融合的典型,在取得高低错落变化的同时,还获得丰富变化的景观效果。
1)传统的“合院建筑”。诺邓古村以“合院建筑”构建村落生活空间,“合院建筑”的基本单位为“四合院”和“三合院”。“三合院”继承了白族“三坊一照壁”传统建筑思想,由“三坊”和照壁围合成天井为典型;“四合院”遵循四“坊”围合成中心庭院空间为典型;白族民居中典型“四合五天井”也是村落“四合院”建筑构成形式之一。“合院式”建筑功能分区清晰,流线主次分明,房屋沿轴线层层深入,空间遵循“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私密空间”组织空间序列,过渡合理具有较强的内聚性、私密性和安全性。古村中较大的民居院落和公共建筑都是“三合院”和“四合院”两种基本院落单元按一定的秩序和环境限制组合而成的院落群。
2)台式建筑。“台式建筑”是诺邓“合院建筑”与地形环境完美结合的典型,也是标准院落模式地域化的演绎过程的结果(见图5,图6)。古村中的台式院落建筑主要有:“台式四合院”“五滴水四合院”和“四滴水四合院”。建筑在保持“合院”布局形式的基础上,使用错层和提高勒脚的方法来处理坡形较陡、局部变化较大的建筑环境,从而形成“台式四合院”。该类建筑依山就势,在进深方向形成不等高的楼面,相互之间错开将近半层,与山地地形相服帖[4]。而“合院”单体建筑又因正房、厢房和倒座位置以及修建基底高差的变化造成了屋面参差交错,下雨时,雨水可以流经四层、五层檐面形成了“四、五滴水四合院”。该类合院的院落内部空间层次丰富,在三维的院落内部介入了时间概念,创造了院落内部的四维性。
3)建筑空间形态特色。诺邓古村陡峭的地形延伸了建筑空间在垂直方向多维度空间感,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因坡平基、分阶筑台,沿等高线层层跌落,最大限度的组织利用土地,与地形完美契合,突显院落空间形态的立体性,使合院内部形成错落有致的空间形态。大部分院落以纵横轴的方式,将数个单体建筑组织起来,形成功能和层次分明的建筑簇群。在诺邓这样地形复杂的区域,建筑通常在一个相对适宜的地段布置形成组团,组团中的建筑见缝插针的紧凑布局形成簇群状,某个适宜地段占据完后再寻找附近下一个适宜区域进行发展,这种簇群式的建筑组团呈“跳跃式”发展,这样的布局形式充分争取有限的空间,也促进了建筑空间秩序的形成。
图5 “五滴水四合院”院落空间
图6 “台式四合院”空间解析示意图
诺邓古村的村落空间形态是各个特征空间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整体空间形态上反映出以下特征。
村落空间是多种要素的复合体,多种构成要素彼此“交融”在一起形成村落。古村空间不仅在空间构成要素上具有多要素的叠加复合性,在空间的功能及所蕴含的人文历史上也具有高度的复合性。
诺邓古村与所在的山地环境相适应,表现出古村空间横向和竖向上的三维立体性。空间的立体性增强了古村中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耦合度,也增强了古村空间的立面视觉效果和景观安全格局的稳定性。
诺邓古村空间收放有序,富有韵律,呈现出逐渐深入的层次性。整体空间表现为“街巷—大门—院落—厅堂—厢房”的递进关系,呈现出“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私密空间”空间序列。古村独特的地域空间形态,使街巷、建筑随之起伏变化、错落有序,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自然融合为有机的整体,呈现出多层次、富于变化的形态。
在“十二五”规划的社会大背景下,新农村建设已散布大江南北,伴随着村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各种商业的介入,古村的空间生命力在逐渐消失或变化,原来许多具有特殊意义的节点空间和特定用途的场所空间逐渐失去了原本存在的意义,大多空间在村民生活日趋同化和特定政策影响的情况下,村落的空间格局、秩序和功能在改变,致使给人们印象最深的空间形态也随着改变;“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半私密空间—私密空间”的村落、院落空间序列因交通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发生了变化;向心性的村落空间安全格局也在逐渐淡化,村落空间的组织更加随意,村落空间层次感减弱,抹灭了村落空间特征,诺邓古村正在保护和开发之间挣扎着。今天,我们更应该深刻的领会传统民居的历史演绎过程,将传统和现代完美融合,使现代城镇规划选址、建筑设计和古村开发保护走上一条可持续道路。
[1]段 进,龚 凯.空间研究1(世界文化遗产西递古村落空间解析)[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141.
[2]刘沛林.古村落:和谐的人聚空间[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90.
[3]蔡 凌.侗族聚居区的传统村落与建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268.
[4]王海松.中国传统山地建筑形态初探(下)[J].时代建筑,199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