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与读

2012-06-11 23:51
新民周刊 2012年50期
关键词:精神病人遗体保安

《乡村学校:校园安全短板》

(2012年第49期)

我是河南的一名乡村小学教师。即使近几年校园伤害案连连发生,我们这里很多乡村小学仍然没有门卫或者保安,有的学校干脆让老师们代劳,轮流站在大门口值班,但并没有什么补贴,基本算是“义务”,有的校长好像不怎么在乎会惹什么安全事故,只是把大门关上挂一把锁就算了。一所乡村学校的学生也就100个左右,上级拨给的经费勉强够日常开支。虽然也有一些学校仍然在乱收费,但那也不过够招待各级的检查组吃喝而已,哪里有“闲钱”设门卫请保安呢?乡村小学很穷,请保安的事应该由政府承担责任。如果一所小学出了事故,也应该追究当地政府失职的责任。

此外,乡村精神病人也需要各方给予广泛的关注。我所在的一所乡村小学经常有精神病人进出,这令很多家长都感到不放心,而且也的确发生过一起精神病人闯入教室伤害学生的案件,同样是持刀跑到学校砍伤学生。此外村里还有两个精神病人也经常到处乱跑,好几次都站在学校门口漫无目标地大骂一通,围观的人们常常就当看笑话,既没有人愿意去劝阻,更没有人给予病人一点安慰。

大概是出于经济原因,无力长期维持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很多乡村的精神病人都没有得到医治,送到精神病院治疗的极少。而且很多病人的家属监护不力。如果精神病人的权益得到很好的保障,得到认真的治疗和照顾,他们可能就没有机会伤害到别人。他们的治疗以及监护仅仅是他们家属自己的责任吗?政府和社会是否应该给予帮助?

这些漫游在乡村的精神病人处境令人十分擔忧,那么,政府能否考虑不仅把他们列入医疗保障体系,还要给予特殊的医疗补贴?如果政府或者民间志愿者组织能给精神病人的家属提供监护帮助,那就更好了。

河南 朝敬

《中国器官自愿捐献:路阻且长》

(《新民周刊》第48期)

中国的善良人还是很多的,愿意热心助人的也很多,但提到捐献器官,很多人就犹豫了。有些人甚至对义务献血都没有兴趣呢。很多人的生命健康意识不完整,对身体器官的迷信意识还在很多人头脑里根深蒂固,总以为保留“完整”的遗体才是对死者的尊重,哪怕一个眼角膜也不肯捐。

据了解,台湾艺人伊能静等明星也曾经签署了遗体器官捐赠协议,我想,如果有名人、政府官员、医护人员带头参与遗体器官捐献,影响必然会更大一些,宣传效果大概会更好。也许不妨参照诸如关注艾滋病患者之类公益活动,聘请某位愿意捐献遗体器官的名人担当“形象大使”进行广泛宣传,由知名度较高的人士带头倡议,应该能够起到更积极的宣传效应吧。不知道有没有哪位名人,包括政府官员愿意以身作则“挺身而出”公开宣布愿意参与遗体器官捐献?

河南唐河 马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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