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透露,中国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框架已初步建立,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他说,经国务院批准,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业务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并开始从经常项目扩展至部分资本项目,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运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提供了便利。
今后,中国将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以此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李东荣称,目前与境内发生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的境外国家和地区已达181个,各项业务规模稳步扩大。
李东荣介绍,在央行间货币合作方面,截至2011年末,央行与韩国、马来西亚、香港、白俄罗斯、阿根廷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签署了总额为1.3万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李东荣表示,在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要完善的地方。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两方面推进跨境人民币各项工作:一是推动实现人民币跨境良性循环,进一步拓宽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协调境内外人民币市场协调发展。二是推动商业银行提供高质量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揽子”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