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葡当局制造“一二.三”血案始末

2012-06-04 09:40陆茂清
龙门阵 2012年2期
关键词:同胞当局澳门

陆茂清

无理拒绝正当要求 血腥屠杀无辜百姓

1966年夏,澳门氹(dànɡ,凼的异体字)仔居民为了子女就近入学,自筹经费,与校方组织建校筹备会,向澳葡政府海岛市的行政局申请扩充校舍,核发工程执照。海岛市行政局迟迟不作答复,建校筹备会虽多次派人求见海岛市行政局代局长晏德地,可是眼看已到年底,批复还不见下来。新学年即将开始,急需教室,居民遂与校方按照惯例,在等候开工许可的同时,先行搭建了几间竹棚,作为学生的临时教室。

澳葡当局认为氹仔居民的行为触犯了他们的尊严,1966年11月15日下午,行政局代局长晏德地派人来到施工现场,勒令立即停工,并拆除已建成的竹棚。居民不同意,与之理论。

晏德地理屈词穷,恼羞成怒,便招来警察强行捣毁竹棚,居民奋力阻止,警察大打出手,殴伤居民40多人,还将14人拘捕投入监狱。

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何贤主持正义,派员与建校筹备会代表前往海岛市行政局交涉,没有见到该局局长,代表却被无理扣押了一个晚上。

澳葡当局的司法警察处扬言,将审判被拘捕的华人。11月18日,氹仔居民联名向澳门总督府提出5项要求:

一、必须严惩制造这次流血事件的肇事人;

二、不准阻挠居民修建校舍办学,禁止侵犯居民正当权益;

三、必须赔偿受伤者的一切医药费用,以及因此事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对无理拘押居民代表并判刑一事表示抗议,立即撤销这一无理判决;

五、必须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殴打居民的事件。

11月22日,何贤组织召开澳门各界同胞代表大会,抨击澳葡当局制造氹仔事件,迫害我族同胞。

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等社团纷纷站出来主持正义,或谈话,或发表声明,支持氹仔居民的正当要求。以《澳门日报》为首的澳门报纸更是对澳葡当局口诛笔伐,敦促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澳葡当局却以“警方维护秩序,有时必须采取强力措施”为由搪塞,故意拖延,拒绝处理此次流血事件的肇事者。他们这种傲慢顽固的态度激起华人的持续抗议,事件逐步升级。

11月30日上午,濠江学校师生列队前往澳葡当局总督府集会抗议,高呼口号。

12月3日上午10时许,90多名教师学生代表再次前往总督府,就氹仔事件向总督嘉乐庇提出严重抗议,要求执行氹仔居民的5项要求。

嘉乐庇避而不见,却指使某官员引诱代表们上二楼,然后将大门和所有通道全部关闭,几十个预先埋伏在大楼里的警察在警察厅正副厅长傅基利、颜端尼的指挥下蜂拥而上,挥舞警棍毒打手无寸铁的师生,将他们从二楼推跌下去,楼上的警察还抓起花盆等重物向他们砸去,不少师生被打伤或摔伤。

师生们被追逐出总督府后,警察厅的防暴队大显“威风”,除了用强力水龙头喷射外,还向他们投掷催泪瓦斯弹。

这一天,《澳门日报》、《大公报》和《星报》的记者都在现场采访,澳葡当局做贼心虚,害怕其暴行曝光,竟然扣押记者,抢走照相机。

消息传出,华人从四面八方赶来支援,愤怒的人流冲入总督府,敲破门窗,捣毁办公用品,又将美士基打铜像拉翻在地。1849年,葡军在军曹美士基打带领下袭击大清国关闸,杀害守关官兵,砍倒大清旗杆,声称澳门已由葡萄牙接管。澳葡当局为表彰美士基打的“功绩”,专门为他树立了这座铜像。

澳葡军警倾巢而出,血腥镇压,连在澳门度假的几百个葡萄牙军士也紧急调来参战,制造了屠杀澳门华人的“一二·三”大血案。

当晚6点,澳葡当局宣布实施宵禁,不准市民晚上在户外行走。大街上装甲车、坦克穿梭往来,见华人就打,机关枪、步枪不时向华人店铺、住宅扫射。

第二天,澳葡的镇压仍在继续,据当时的新华社香港电讯,3、4两日共有100多个中国居民死伤,其中打死8人,另有数十人被捕。

据香港媒体披露,澳葡的公职人员都拿到了手枪,准许他们随时开枪以对付所谓的“暴徒”。那些日子,不论白天黑夜,不时都有枪声响起。为捕捉所谓的“暴徒”,澳葡军警随意闯入居民家中搜查,“失踪”的中国居民不断增加。

一时间,白色恐怖笼罩着整个澳门。

内地声援口诛笔伐

面对澳葡当局的残暴镇压,澳门华人不屈不挠地坚持斗争。他们罢工、罢市,商店、餐厅、摊贩不卖食品给葡萄牙官员,立时物价飞涨,货币贬值,银行挤兑,市面萧条。

《澳门日报》发表社论,谴责澳葡政府犯下的血腥暴行,指出“一二·三”大屠杀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性质十分恶劣,后果极为严重。

1966年12月5日,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向澳葡当局提交5点要求:

一、全部接受氹仔居民所提出的五项要求;

二、惩办指挥镇压师生的主凶傅基利;

三、立即停止开枪扫射澳门同胞的暴行;

四、对被害者赔偿一切损失;

五、保证今后不再发生镇压我澳门同胞的残暴行为。

“一二·三”血案发生后,祖国大陆是澳门同胞的坚强后盾,中央政府一开始就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外交部长陈毅和国务院侨办主任廖承志,布置了相关应对措施。

时值“文革”期间,被称为“革命闯将”的红卫兵组织情绪激昂。12月7日,广州大专院校数千红卫兵集会声讨澳葡当局。广东省委、省政府负责人出席大会,在讲话中严正指出:澳门葡萄牙当局对澳门同胞的屠杀与镇压,是一种法西斯暴行,广东省人民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和坚决谴责。澳门爱国同胞对澳葡当局的斗争,完全是正义的行动,广东人民坚决支持。澳葡当局必须立即无条件地执行澳门同胞的5项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澳葡当局负责。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人民不是好惹的,我们誓做澳门同胞的坚强后盾,将彻底粉碎美帝国主义及其帮凶的阴谋。

会后还进行了示威游行,一路上“强烈抗议澳葡当局法西斯血腥暴行”的口号声响彻云霄。

12月9日,广东省遵照周总理的指示,由外事处处长出面发表声明,坚决支持澳门同胞的正义行动,奉命对澳葡当局的法西斯暴行提出最强烈抗议,并向澳葡当局提出4项要求:

一、立即无条件接受氹仔地区中国居民在11月18日提出的五项要求;

二、立即无条件接受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在12月5日提出的五项要求;

三、立即向中国居民赔礼、道歉,并严惩主要肇事者,即:陆军司令施维纳、警察厅厅长傅基利、警察厅副厅长颜端尼、代理海岛行政局长晏德地等;

四、切实保证今后决不允许蒋匪特务在澳门进行任何活动,并把1963年6月澳门葡萄牙当局侵入中国水域带走的7名蒋匪特务立即交还中国政府处理。

次日,紧靠澳门的珠海、香山、前山、南屏等地的工人、农民、渔民、红卫兵万人集会,声援澳门同胞,代表们争相发言,严厉警告澳葡当局: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7亿中国人民是不可辱的,我们一定要清算这笔血债,不获全胜,决不罢休!

与此同时,广东省军区的炮艇出动,在澳门四周水域游弋,向澳葡当局示警。

不许澳葡政府蒙混过关

有了祖国的支持关爱,澳门同胞大受鼓舞。1966年12月10日上午,澳门各界举行抗议大会,会议通过了谴责澳葡当局的抗议书,当场推选出13人,代表全体澳门华人向澳葡政府递交抗议书。

13名代表慷慨表示将不避安危,不辱使命,临行前齐声朗诵毛泽东语录:“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他们昂首挺胸进入总督府,向总督嘉乐庇宣读了抗议书,义正词严宣告,澳葡政府必须接受和实现6项要求:

一、立即严厉惩办出动陆军任意屠杀澳门中国同胞的刽子手施维纳。立即撤职查办傅基利、颜端尼和晏德地等祸首。

二、立即撤销戒严,立即停止逮捕,停止屠杀和停止迫害澳门中国同胞的法西斯暴行,必须绝对保障澳门中国同胞的人身安全和自由。

三、立即赔偿受伤者的一切损失,立即抚恤死难者的遗属,承担死难者的安葬费,并不准干涉澳门同胞为死难者举行葬礼、召开追悼会。

四、立即全部释放在法西斯血腥暴行中被捕的澳门中国同胞,并公布全部伤亡者名单。

五、立即实现氹仔居民学校筹备委员会的五项要求和澳门中华学生联合会的五项要求。

六、立即向澳门同胞当面认罪,签具认罪书,同时将该认罪书在报纸和电台上公布,保证今后不得再有任何迫害澳门中国同胞的事件发生。

抗议书最后指出:澳葡当局必须迅速做出接受以上6项要求的答复,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澳葡当局负完全责任。

澳门各界代表会议还作出决议:组织治丧委员会,为死难同胞治丧,举行追悼会;成立“澳门各界慰问团”,向死难同胞家属和受伤同胞慰问。

12月11日,大陆的《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题目是《严正警告澳门葡萄牙当局》,文章指出:中国人民不是好惹的,居住在澳门的中国居民是绝不容欺侮的,葡萄牙政府必须立即接受并完全实现中国方面提出的一切严正要求,否则必将自食其果!

12月11日下午,广州各界10万人举行声势浩大的集会,中共中央中南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驻军负责人出席了大会。大会由广州市长曾生主持,广东省副省长林李明在讲话中说:“葡萄牙帝国主义屠杀澳门同胞的法西斯血腥暴行,引起我省4千万人民的极大愤怒,对此我们决不能容忍,对澳葡当局表示最强烈的抗议。我们严正警告澳门葡萄牙当局,如果你们执迷不悟,还要欺侮我澳门同胞,还敢残杀在澳门的中国居民,你们必将碰得头破血流!”

红卫兵代表讲话的措辞更加激烈:“澳葡当局如果不悬崖勒马,低头认罪,而是顽固地与中国人民为敌到底,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的革命行动,造你们的反……”

香港中华总商会、港九工会联合会也都集会声援。

内外中国人同仇敌忾,澳葡政府终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开始在最初的顽固立场上退步了。

12月13日,澳葡政府总督嘉乐庇派人向澳门各界代表送来书面答复,声言愿意接受6项要求。但这个答复颠倒是非,避重就轻,没有悔罪诚意,只字未提总督本人认罪一事,显然是想蒙混过关。对此,代表们极不满意,澳门同胞也表示不能接受。

12月20日下午,梁培、何贤等澳门各界代表再次前往总督府见嘉乐庇,梁培将其送来的书面答复退还,严肃指出:澳葡政府在蓄意制造这一血案后,玩弄两面手法,一方面在中国人民及全澳同胞压力下,不得不宣布接受澳门各界代表会议提出的6项要求,另一方面,未经澳门同胞同意,就将施维纳等凶手放走,而且对当面认罪、签署认罪书以及在报纸电台公布等项要求,未作任何答复。

代表们还对嘉乐庇的书面答复中推卸罪责的做法逐一驳斥,如把血腥屠杀的法西斯暴行说成是“获悉骚动而引起受伤,并有死亡”;把戒严说成是“维持社会秩序”;把开枪杀人说成是“防止抢劫,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梁培警告说:“如此严重歪曲事实,不但没有承担罪责,反而企图把责任转嫁到华人身上,这是决不能允许的。澳葡政府必须立即全部彻底实现广东省外事处提出的4项条件及澳门同胞的6项要求,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澳门总督签字认罪

12月22日,澳门各界代表再次召开会议,谴责澳葡政府狡诈耍赖,对我正义要求借故拖延,拒不认真兑现。决议要求从 1967年1月25日起对澳葡当局采取3项制裁措施:

一、不交纳税款;

二、不出售一切东西给澳葡政府机构及其官员;

三、市内一切服务性行业一律抵制葡籍官员。

内地同胞也全力声援,掀起了声讨澳葡政府暴行的高潮,据《人民日报》报道:广大城乡人民纷纷集会和游行示威,警告澳葡当局,必须全部实现我方主张。

1967年1月27日,广东省外事处再次发表声明,指责澳葡当局居心叵测,玩弄阴谋诡计,并警告他们,如顽固不化,必将自食恶果!

据《人民日报》报道,两个多月来,澳门爱国同胞举行了410多次反迫害斗争大会,一起行动起来,制裁澳葡当局,形成了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使澳葡官员饮无茶,食无餐,行无车船,到处受到抵制……

嘉乐庇总督踌躇再三,决定投降。1月28日,嘉乐庇总督指派的代表波治前往广东拱北,向中方代表表示,澳门政府全部接受广东省外事处的4项条件及澳门各界代表的6项要求。对此,中方代表表示欢迎。

1月29日是澳门同胞扬眉吐气的一天,这一天,澳葡政府当局在认罪书上签了字。

澳葡政府递交认罪书和实施条款书的仪式,分别在澳门和广东省珠海县拱北海关举行。

是日午后,澳葡总督嘉乐庇及其随员到达澳门中华总商会。总商会礼堂墙上,高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毛泽东主席画像。

下午2点,仪式开始。梁培、何贤等澳门各界代表13人入席后,澳门总督府秘书长波治代表总督嘉乐庇宣读认罪书。

认罪书中承认澳葡政府在“一二·三”血腥事件中犯下了“严重罪行”,“要承担全部责任”,表示要惩办主凶,赔偿一切损失,向澳门全体中国居民“认罪和赔礼”,今后切实保证澳门中国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

读毕,嘉乐庇总督在认罪书上签字,然后双手递呈给梁培。这时,镁光灯闪烁,相机“咔嚓”,中外记者争先恐后摄下了这一令中国人大快人心的瞬间。(压题图:澳葡当局军警在大街上随意搜查华人居民。)(责编:王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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