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权
愿我们的天空越来越蓝:也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李正权
2011年12月5日,我国北方地区出现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足1 km,致多个省份之间的高速公路关闭,超过300个进京航班延误或取消。为此,美国驻华大使馆每小时发布一次空气中PM2.5的监测数据,引起舆论极大轰动。尽管美国驻华大使馆监测空气质量并发布信息,“在技术上既不符合国际通行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国的要求,既不严谨,也不规范”,但是却让许许多多的中国人第一次知道了PM2.5。虽然至今绝大多数中国人依然不知道这个PM2.5究竟是什么意思,对人的身体健康有哪些危害,但却知道PM2.5的数值高了,就表明空气质量不好。而且,正是因为美国驻华大使馆发布PM2.5的监测数据,也促进了我国加快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的修订和批准发布。2012年2月29日,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发布,PM2.5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被纳入到新标准的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中。
从出现大雾天气,到美国大使馆发布PM2.5监测数据,从有关官员指责美国大使馆到把PM2.5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从某些人把美国大使馆的做法视为阴谋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正式发布实施,这历时大半年的历程,或者可以称为是PM2.5事件。作为平民百姓,政治上的或外交上的事情我们可能看不清楚,也不必去搞那么明白,我们关心的是从这个事件中得到的利益,那就是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因此可以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减轻我们生病的可能性,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从这个角度说,我们还应当多少感谢那一场弥漫整个北方的大雾,也应当多少感谢一下美国大使馆。
我国正处在新旧交替的时代,正在向现代化方向迅猛发展,新的东西层出不穷,旧的羁绊也相当麻烦。但是,不管是谁,不管是来自哪一个方面,不管是操什么腔调,不管是用什么语言,都不能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从PM2.5事件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其一,环境保护的意识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其二,只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我们的党和政府就会从善如流,认真加以解决。因此,我认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的发布实施,可以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
我们生活在环境里,我们生活在空气中。离开了空气,我们可能一刻也不能存活。空气这种看不到摸不到甚至闻不着的生活必需品,其质量如何,关系到我们的健康,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可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类对此却漠然置之。记得20世纪80年代我乘船从重庆到南京,一路经过许多城市,从江上看去,几乎都笼罩在灰蒙蒙的雾气之中。特别是经过湖北省长江南岸某城市时,烟囱林立,那高大的烟囱里不停地冒出滚滚的黄烟,以致整个城市都笼罩在黄色的烟雾之中,让人误以为那是神话世界中被妖魔鬼怪控制了的地方。后来,我还写了一篇以此为背景的科幻童话《孙悟空大战黄烟怪》。
那个时代,我所在的重庆,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含量居高不下,是世界上酸雨最严重的地方。记得有一年,重庆进口了一批小轿车,哪知不到两年,那轿车的车厢就被酸雨腐蚀,不能再用。重庆人中,患气管炎、支气管炎的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那时不仅重庆,本溪、鞍山、太原、包头、兰州、贵阳……在世界污染最重的城市排名中,都“名列前茅”。全世界1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中国城市至少要占“半壁江山”!面对如此严重的情况,官员们说这是发展的代价,是无可奈何之事,也曾出现过类似于美国大使馆公布PM2.5监测数据一样的外交事件,甚至也出过政治事件。更多的人却是悲观失望,认为中国的环境已经无法改变,中国人只能在龌龊的空气中呼吸,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
那时的人们谁也没有想到,不过短短20多年,中国的环境质量就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改变。以重庆为例,如今阴霾弥漫的日子越来越少,每年的蓝天天数已经达到320多天。虽然这“蓝天”可能还没有包括需要控制的PM2.5值,其他有关污染的控制值或许还不先进,其“含金量”可能还不高,但是,相对过去几乎难以看到蓝天,几乎大半年都生活在雾霾中的重庆人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不仅重庆,其他城市,例如我最近几年走过的北京、上海、济南、成都、南宁,几乎也都如此。可以说,20多年来,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的提高是有目共睹的,是不可否认的。
在这个过程中,有关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肯定是立了大功的。早在1982年,我国就制定并发布实施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之后进行过3次修订。2008年,环境保护部又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的修订工作,并终于在PM2.5事件的推动下正式发布实施。
不管是产品质量标准还是环境质量标准,一旦制定并发布实施,对社会进步都是一股强大的推动力。特别是环境质量标准,由于关系到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对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也就更加明显。首先,通过对标准的广泛宣传,可以极大地提升公众的环境质量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其次,通过标准的实施,可以促使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特别是有关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去减少或减轻污染,提高环境质量。因此,我们相信,随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的发布实施,我国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的步伐还将加快,我们所呼吸到的空气质量也将越变越好。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在工业化的进程中。虽然我们的环境空气质量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善,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空气质量相比,甚至只是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来衡量,依然相当严峻。世界卫生组织对世界1 100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特别是PM10的状况做了统计,中国城市的最好水平是810多位。如果按PM2.5的含量来衡量,可能就更加严峻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只提供了衡量环境空气质量的指标和相关的检测要求,虽然也规定了“未达到本标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达到本标准”,但并没有规定如何达到标准的要求。治理环境污染,与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是不相同的,需要综合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我国城市环境较差的根本原因,是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强度都处在高位,单位面积、单位GDP的排放量比国外高出了许多倍。追根究底,还是我国的发展方式出现的问题,我国的经济结构过于偏重,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所占比例大。
因此,要真正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最根本的就是转变发展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应当承担最主要的职责。如果政府依然只看重GDP,官员们依然只看重表面的政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的实施就缺乏了坚实的基础。
环境保护也好,改善环境质量也好,都不能脱离我国的客观实际。事实上,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也充分考虑了我国复合型、压缩型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充分考虑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阶段性管理目标以及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相衔接。但是,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展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官员的政绩,而是为了全国人民的幸福。如果身体出了问题,如果没有了健康和安全,那发展还有什么意义!鉴于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着相当大差距,更应当按照“三个代表”的理论,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来处理发展与环境的矛盾。必要时,甚至应当有减缓经济增长势头的勇气,来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只有这样,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才能真正落实。
其实,发展与环境并不是对立的。20多年前,当许多城市陷于黄烟黑雾之中时,一些官员也和现在一样,认为如果强调保护环境就可能阻碍经济发展,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存在着极大的抵触情绪。但是,20多年过去了,空气质量已经有了很大改善,经济建设的速度并没有落下来。事实上,发展与环境不仅只是矛盾的,而且也是相互促进的。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 规定,为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快增长及产品出口,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要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要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提升车用燃油清洁化水平,加快淘汰“黄标车”,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这些要求,实际上也为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转型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契机,拓展了新的领域和机会。
基于此前20多年的事实,我相信,随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的逐步实施,在下一个20多年内,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我国的经济也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不信,我们“骑驴看书——走着瞧”。
在一个新旧交替的社会,可能产生新的意识,甚至出现超前的意识,但旧的意识往往还没有及时退出历史。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人已经有了环境保护意识,但还有相当多的人并没有把环境保护意识与平时的生活结合起来。特别是在遇到可能涉及自身某种利益的时候,往往就牺牲环境,自觉或不自觉地造成环境污染。要真正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需要政府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但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来参与,都来努力。我们关心和保护环境空气质量,实际上就是关心和保护我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要关心和保护环境空气质量,首先就应当了解《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当然,我们不是专家,不必要也不可能去完全弄懂诸如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之类术语的含义以及如何监测如何分析这些污染物的含量及其产生的原因。但是,我们应当知道有这样一个标准,应当知道新的标准强调了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拿起这个标准,去和那些污染环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斗争,包括要求政府严格实施这个标准。
其次,我们要提高自己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遇到破坏和污染环境的现象,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重庆电视台有个“天天630”节目,节目中经常有关于环境的新闻报道,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有人发现环境污染现象后,及时向电视台反映,记者赶到现场进行采访,然后公之于众,引起有关部门关注而得到解决。虽然空气质量污染不像水污染、固体污染那样一目了然,往往需要进行专门的监测,但依然有不少空气质量污染我们也能发现。比如粉尘污染、烟雾污染之类的现象,一旦发现如果我们能够及时举报,就为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做出了贡献,也就是为提高空气质量做出了贡献。
再次,我们一定要管住自己的手脚,不要去污染空气。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我们可能形成了不少传统习惯,例如焚烧秸秆,例如烧荒。有几年,成都双流机场就因为农民焚烧秸秆,造成飞机不能起飞降落。这样一些污染空气的习惯做法,必须停止,必须改变。实际上,通过其他方法也可以处理秸秆,例如把秸秆放进沼气池,不仅可以获得沼气当能源,而且可以增加秸秆的肥力。还有建筑扬尘、烟囱扬尘之类,需要政府来监管,但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自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只有我们每个人都来保护环境,我们的空气质量才能真正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的指标。
最后,我们还要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虽然在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相关污染物控制项目已经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决定了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还只能与发展中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普遍采用的世卫组织第1阶段目标值接轨。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标准与世界仅仅是一种“低轨”相接,要实现与世卫组织提出的指导值接轨,还将有更长的路要走。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在适当的时候,采取自觉的手段,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用更高的标准来提升我们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