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琛
“在我最后的时刻,请让我破功诅咒你:画皮落尽,一世孤单!”
2012年6月15日的凌晨,刚刚考上博士生的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韩语教师罗洪玲在微博上发出这样一句悲鸣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事实上,罗洪玲口中的“你”正是她法定意义上的“老公”陈勝(化名)——一名隐瞒自己性倾向的男性同性恋者(以下简称“男同”)。
“太多的谎言与欺骗,太多的怀疑与猜忌,太多的嘲弄与颠覆”让不幸沦为同妻的罗洪玲身心俱疲,最终选择了“让这一切都结束”。
同妻,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即男同的妻子,一个比男同更弱势、更隐秘的群体。她们生活得更边缘,不能发出声音,被传统文化打压,为孩子而忍辱负重,不敢大声申诉,她们数量庞大,年龄各异。
或许,正如著名性学家李银河所说,每一位同妻所经历的婚姻,从开始的那一刻起,全都是一场凌迟的开幕与幸福的终结。
以“爱”的名义
罗洪玲新婚的甜蜜日子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
2011年3月,对婚姻充满美好向往的罗洪玲在论坛发帖求助,向网友咨询维持婚姻幸福美满之术。原来,罗洪玲发现,丈夫陈胜对自己的态度在婚后即刻骤降,用罗洪玲的话来讲,“新婚三个月,连一同晚饭的次数都不超过五次”。
一切要从2011年的夏天说起。
本是高中同校不同班同学的罗洪玲与陈胜,在同学的撮合下结识并迅速“坠入爱河”。帖子中,罗洪玲表示,“刚遇到时候真是天雷勾动地火,种种契合”,双方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
“当时,陈胜告诉罗洪玲,他是双性恋,之前在上海有过一个男朋友。两人分手之后,他便把上海的房子卖了,来到了成都。”罗洪玲的学生大棋(化名)告诉《新民周刊》记者,“在跟罗老师恋爱的时候,陈胜始终表现出,他现在‘直(异性恋)了,并是真心想跟罗老师恋爱然后结婚。”
罗洪玲自认为也有着轻微双性恋倾向,选择了相信对方是出于“真爱”遂同意与其结婚,加之介绍人同时对双方知根知底,在恋爱仅五六个月后的2012年1月8日,二人领取了结婚证书。
但正式同居后,罗洪玲等来的却是各种颠覆:“白天没有主动的电话短信,下班了(陈)直接去健身房呆两三个小时,周末去上课。中间间隔着大小冷战,这样的日子过了没一个月已经觉得自己不像自己……”
“从这学期开始,我们发现她脾气开始变得暴躁,而且整天没精打采的。看到她剪了头发并烫卷了,染成了酒红色,她说是要换个发型换个心情。”大棋表示。大棋说,结婚才两个月,罗洪玲就有了离婚的想法。
“刚开始,罗老师不愿离婚是因为,她担心父母会难过,两位老人一把年纪了养她不容易。但两人在生活方式上的分歧,使得离婚的念头越来越深。”大棋回忆道,“而且她爸妈恰好那段时间来成都看新婚的他们,她还要在父母面前装恩爱,装幸福。她说她很累。”
求助帖中网友们纷纷指出,陈胜很可能是个纯粹的男同。罗洪玲随即将大家的说法告诉陈胜,但对方却坚称自己是双性恋,并且拒绝罗洪玲离婚或者“形婚”(互相知情的前提下,同男和同女结婚)的请求,同时“嚎啕大哭涕泪交加”,说罗洪玲怀疑他骗婚“让他伤透了心,不想再努力了”。
“婚前,我们就讨论过‘形婚的可能,所以若是因为掩饰性取向,他没必要这样哄我入彀。”最后,罗洪玲心软,加上对陈胜年少“父母离异,缺乏家庭温暖”遭遇的同情,她将矛盾视为“新婚磨合期”忍受了下来。
就在罗洪玲告诉学生这些事情之后的第二周,她不辞而别。“说是回了重庆老家。”大棋说。
生命的代价
6月13日,“消失”了三个月的罗洪玲再次在原来的帖子中留言:“三个月过去,我来公布答案。楼上所有英明睿智一面倒的姐妹们,你们是对的,我法律上的这个丈夫,他就是个gay(男同),从头到尾,没有变过;从头到尾,都是在骗我!”
三个月期间,陈胜并未改变自己对罗洪玲冷淡的态度,依旧用各种理由长期在外。5月21日,半信半疑的罗洪玲趁着陈胜洗澡之时,偷偷翻看了他的手机。结果犹如晴天霹雳:陈胜确实是个纯gay,并且自新婚以来,从未中断过利用各种社交软件与多位男性保持暧昧关系。
罗洪玲这才大悟,自己确是被眼前这位自己掏空了积蓄帮扶着的“丈夫”欺骗了。而这个“丈夫”就是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用她花钱买来的iPhone跟多位男性“视频暧昧”,甚至还用她的钱给“男性友人”买礼物。
这一刻,罗洪玲提出了离婚。然而在父母、陈胜好友和其姐姐的劝说下,罗洪玲再次“服软”。
在后来的日子里,罗洪玲患上了严重的忧郁症,她一边治疗并同闺密诉苦,一边逼迫着陈胜说出真相,并反复要求离婚。而陈胜在使尽欺骗瞒哄的手段而无果之后,最终同意离婚。
6月14日晚,也就是罗洪玲自杀的前夕,陈胜在新浪发了这样一条被她认为带有“玩笑”性质的“道歉”微博(已删除):“罗老师,对不起嘛。我就是个gay,还要装着是双。是我骗了你,骗婚目的就是掩盖自己,对不起。”
6月15日凌晨,几近绝望的罗洪玲最终从自家三楼阳台一跃而下,将人生永远定格在了而立之年。据了解,陈胜当时就身处同一屋檐下。
有网友认为,在罗洪玲饱受凄苦与屈辱之后,正是这条轻薄的道歉给罗洪玲的伤口上撒了把盐,使她愤恨难当而自尽。
“我会负责,也会承担她未完成的责任。怀着赎罪的态度去尽未了事。对朋友造成的无辜牵连非常抱歉。”6月19日23时,陈胜在微博对此事进行表态。
“这件事对罗老师父母的打击很大。现在,她妈妈住院了,罗爸爸身体也非常不好。我们建议他们先联系川大,请求法律援助。老两口文化程度不高,每个月的钱并不多。罗老师又是独女,家里本来就只靠她的。所以那男人一旦跑了,他们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大棋说。
而事后,在众人眼中“内心强大且屡败屡战”的罗洪玲的死也引起了四川大学学生以及罗洪玲亲友对整个事件前因后果的探寻。按照他们的说法,不算上罗洪玲之前被骗走的10万元,现在就连罗生前买房的房产合同书也不翼而飞。
6月25日,一位自称是陈胜好友的的网友“Slayer_2000”又曝料称,事发后的陈胜并没有愧疚,并称罗的自杀是她本人性格缺陷,如今却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用他(陈胜)姐夫的话就是,社会上这么多夫妻吵架的、打架的,那岂不是全要自杀?我们还没家暴呢,所以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随后,“Slayer_2000”进一步表示,6月23日,陈胜去见了律师,就赔偿、后事处理以及网上舆论做了咨询。
“律师说从法律角度来讲,陈胜这个情况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可以不拿一分钱,在哪打官司都一样。但从道义上讲,他可以拿出钱来补偿,陈的姐夫说他们的底线是10万。”“Slayer_2000”表示,将这些内容公布于众是出卖了陈,但对得起自己的心。
另外,据网友称,由于自杀现场有多处可疑血迹,并且罗身上被发现有不明毒素,目前警方尚未排除本案为他杀的可能。
就在记者截稿时,大棋给记者发来私信称:“罗老师父亲给我打电话了,他说明明约好的跟那男人一家于7月2日商议日后赡养等问题,结果那男人电话什么的都打不通,完全联系不上了……”
谁制造了“同妻”
“如果有可能我真希望同性婚姻法在中国实施的日子指日可待,那样即便是部分人群丑陋自私的人性并无改变,许多悲剧是不是也能避免上演?”罗洪玲直到死前还在这样呼吁。
李银河说,同妻现象是一个最富中国特色的现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国家都很少见到,因为其他国家的同性恋者或者独身,或者与同性同居,或者与同性结婚,很少进入异性婚姻。“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中国文化特别强调结婚和生育,到了强迫症的程度。”
2005年,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播放了记者柴静做的一期《以生命的名义》的节目,这是在国内主流媒体上首次深入地探讨了有关“同性恋”和“同妻”群体的话题。该片受到很多同性恋者认同。
节目解说词说,“由于传统社会的认知障碍,中国的男同性恋中有90%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选择了婚姻,而他们的配偶大多数对此一无所知。”
片中,一名来自大连的同妻小雯在节目中出镜。她背对着镜头说:“在一辈子最好的时候,我却嫁给了一个同性恋。”
根据相关组织的估计,国内约有2000万的男同性恋倾向者,包括:男同、男子双性恋者和极少数有变性倾向的男子,由此产生的同妻,数量亦相当多。
“80%的中国男同性恋者会进入婚姻或已在婚内,人数约为1600万。”国内首位在男同性戀人群中进行大规模艾滋病干预的专家,马丁奖得主,青岛医学院教授张北川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同妻并不是严谨的学术概念,如果排除双性恋,真正意义上的同妻数量应该在1000万以上。”
致力于同志研究23年,张北川接触同妻的时间也长达15年。他说,这些女性,要么成为同性恋传宗接代的工具,要么成为其丈夫掩盖身份的保护伞。“而同妻成为弱势群体,最根本的原因仍为社会对同性恋人群的无法接纳。”
李银河也曾说,在极为重视传统婚姻家庭和生育的普众文化心态下,许多同性恋者不得不屈从于社会习俗和压力走向婚姻,是造成同妻现象的根本原因。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由于中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父母想抱孙子,独子将承受更大的压力。”张北川举了一个例子,有位同性恋儿子告诉父母自己的性倾向并表示这辈子不结婚,他父亲当场将他打倒在地并用脚踩在他的脸上。而他表妹就因为为他辩护了几句,被他母亲打得进医院躺了一周,“他现在实际上就是和他父母处于半断绝关系的状态”。
张北川表示,举上述例子是为了说明,社会仅仅因为一个人坚持不结婚,就能够唆使这个家庭如此伤害自己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的同性恋男子是没有能力来抵抗这种社会压力的。但相反的,那些经济上可以自立,又有当代科学知识,离家远、家庭不能直接干预到的人群,我建议他们,拖呗!”
对于“同志”与“同妻”的关系,一名长期服务的公益志愿者更愿如此描述:他们既是彼此的对立面,又是不得不面对社会的同一面。
有同妻这样认为,“诚然,同志也是这类婚姻的受害者。但他们的欺骗行为必须受到谴责。”
“一个群体要获得尊重,必须尊重比它更弱势的群体,不能因为受到伤害,就去伤害更弱的群体。”张北川则这样理解两者的关系,“不能因为反对一种歧视而造成对另一个群体的歧视。”
不过,在张北川看来,如今同妻的人群其实正在减少,“现在大城市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保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在考虑女性的权利。在大城市,正有越来越多受过良好教育能够独立生活的gay,他们开始拒绝婚姻。不光是尊重自己的性取向,他们愿意更真实地生活。”
每个故事都不同
俗话说,“没有离不成的婚”。但对于同妻,尽管她们婚姻并不幸福,但往往由于法律原因和社会偏见,不会轻易离婚。
“很多同妻都在忍受双重暴力。”张北川说,但为了孩子,为了家庭,为了声誉,她们会忍受一辈子。
现实中,大多未生子的同妻都选择迅速走出不幸婚姻。但生子同妻却面临两难,离婚要面临为争夺孩子抚养权和保证自身权益最大化的胶着战争,而不离则需要隐忍冷暴力及对“同孩”(同性恋者的孩子)未来成长的担忧。
即便是那些走出婚姻的同妻,也需要很长时间疗伤。“她们会怀疑一切男人。”张北川说,除了面临被传染艾滋病的风险和生理上的“不性福”,更多同妻的精神纠结来自不能摆脱恋人是“同性恋”的心理阴影。
“虽然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我心情一直不好,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当年年轻、轻率,择偶不慎。总之, 经历了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我已经没有了任何生活的热情,而且这个阴影恐怕要陪伴终生。”一位前同妻在给张北川的来信中这样写道。
公开其“同志”身份的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丹则在采访中指出,同性之间的“婚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同妻一旦离婚,除了在举证丈夫与同性发生性行为或存在同居的行为上有困难,其要求以此判定对方离婚过错并要求赔偿,在法律上几乎更是不可实现的任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有一条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但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这个‘他人仅仅是指异性。而且,这条规定还要求‘同居。即使在双方均为异性恋的离婚案件中,构成婚外与他人‘同居的证明也非易事。”另外,周丹告诉记者,“举证上,婚外他人系同性的离婚案件更为困难。”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在一位前同妻看来:“除了嫁给男同,每个人都是个案。”
这一点,周丹非常认同。对于“同直婚”(有同性欲望或同性性行为的人与有异性欲望或异性性行为的人结婚的现象),周丹的主张是不划分成特定道德和法律规制的现象,“我认为,虽然有社会的原因,但人也各有不同,应该用就事论事,就案论案的方式对待每一个同直婚案件。”
周丹强调,如果婚姻一方拟离婚的话,建议大家不滥用和传播“骗婚”一词。“骗婚在法律上指的是依据国家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的形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而同妻口中的‘骗婚更多指的是,丈夫婚前隐瞒性取向的情形。两者不該混为一谈。”周丹说,“另一方面,在我处理的案例中,也不乏女性到了一定的年纪,迫于家庭的压力,只要对方的‘附加值还行,就匆匆选择结婚的。当然,这也是传统观念和催婚给女性带来的压力所造成的。”
另外,性取向又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不能单纯地以与同性或异性发生性行为来判断;对于一个人而言,性欲望、性行为和性身份三者不同一的,并非少见现象,也并不一定就是性心理障碍。周丹说,在他接触过的人中,有一部分人确实存在性取向自我认同不和谐的情形,也有一部分人他们认为虽与同性发生性行为,但是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同性恋者,“他们坚称自己是异性恋”。
据了解,同妻的自助行动兴起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为同妻和已婚同志服务的网站在美国成立,著名的如“已婚同志”和“同妻在线”。同样拥有同妻经历的美国心理学家邦尼?凯建立了一个超过7000 人参与的同妻互助网络。在接受心理学培训后,前同妻、志愿者可以为仍被问题所困的同妻提供一对一的支持和帮助。
而在中国大陆,李银河、王小波的《他们的世界》、张北川的《同性爱》、方刚的《同性恋在中国》在上世纪90 年代初出版。这三部最早关于同性恋的著作成为大陆地区“同志运动”的源起,至今也又20多年。
如今,在网络上,社会工作者、“前同妻”组成了“同妻家园”、“同妻在行动”等公益组织,一方面他们为“同妻”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帮助,另一方面就是防止同性恋者骗婚,“告诉你周围的未婚女性,不要成为同妻。”
“ 同妻到我为止。”同妻们提出了这样一个口号,充满了悲怆和对后来者的悲悯,甚至让人感到一点点悲壮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