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保松
平等是现代政治的基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保障的平等的公民权利,一人一票的民主参与,社会生活中的性别平等、种族平等及经济生活中的机会平等,以及在最广泛意义上的平等尊重,是现代政治努力追求的目标,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 但我们都知道,平等的政治,仍然离我们很远。
人生而不平等
我们活着的世界,充满形形色色既深且阔的不平等。在政治决策上,我们无权置喙;在公民权利上,我们限制重重;在财富分配上,贫富悬殊已到危险边缘;在教育机会上,农村和城市的孩子一出生就注定相差万里;在工作竞争上,有关系有家境的人占尽优势;在社会地位上,有财有势的人拥有无数特权;在生活态度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日渐成为共识。我们都是人,活在同一国度,却彼此愈来愈陌生,鸿沟愈来愈大─因为权力、金钱和地位,将人分成不同等级,并由此带来无数宰制、压迫和屈从。任何稍有正义感的人都会同意,这样的社会极不公正。中国要有明天,就必须求变。
但怎么变呢?回到前30年计划经济的道路,既不可行也不可取。历史已证明,那样的模式不仅没有带来经济发展,同时导致极大的专制。今天的中国,早已成为全球市场体系的重要成员,过程中虽然付出不少代价,包括环境破坏、分配不公及官员腐败等,但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高速发展,确实普遍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并为市场经济取得相当大的正當性。但我们也知道,如果任由目前的权贵阶层和特殊利益集团发展下去而不加约束,社会不平等必然日益加剧。更糟糕的是,政治权力垄断和经济财富垄断一旦结盟,以平等为理念的社会改革就会难上加难。
平等曾经是社会主义最大的许诺。但面对今天残酷的现实,这个许诺早已打了折扣。更教人担忧的,是许多人以为平等只是依附在社会主义身上的价值,既然后者魅力不再,前者也就失去它的道德吸引力。于是大家渐渐相信,社会达尔文主义不仅是实然,也是应然。在一个不平等的世界追求平等,是违反“自然”,是政治不成熟,是弱者妒忌强者的借口。但我们要知道,“人生而平等”绝对不是某种意识形态的专利,而是法国大革命以降植根于人类社会最深的道德信念。任何政治理论如果不能以某种方式体现和实践这个信念,都难有说服力。
但为什么人生而平等?它的道德基础和政治意涵是什么?在我们对正义社会的想象中,平等具有怎样的位置?这是今天中国思想界必须思考的问题。
所有对平等的辩护,都必须论证人在某种道德意义上,具有平等价值,并因此应该受到某种平等对待。
这里要先厘清两个概念:一、平等是个比较性的概念。只有当两个或以上的人,相应于某个标准,彼此相同或等价,我们才会用“平等”一词来形容。例如相应于智商此一标准,甲和乙同样地聪明,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在其它方面也是一样。二、平等对待不是指在所有方面所有人得到同样的物品,而总是指在某个特定领域,公民享有相同待遇,例如在民主选举中享有平等投票权,在工作中享有平等机会等。也就是说,平等并不要求将所有人变成千篇一律,而是保证在某些重要领域,公民不会因为某些道德上不相干的差异而受到差等对待。
有人说,“人生而平等”是个不证自明的命题。其实并非如此。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人生而不平等,往往更接近常态:第一,每个人一生下来,禀赋能力性格样貌就不一样,这些不同从一开始就影响我们的人生前景。第二,每个人的家庭出身不一样。有的生于富贵之室,拥有最好的成长环境;有的生于贫穷之家,往往三餐不继。第三,或许是出于对名利的渴求,或许是期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或许是盼望展现自己的独特性,人总有很强的欲望,努力在社会生活中活出差异。第四,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给人自由,人们自然会作出不同选择,而不同选择则自然导致不一样的结果。这些因素一旦结合起来,就会形成庞大力量,将社会往不平等的方向推。而不平等会不断累积─无论那是权力、金钱还是地位。所以,平等待人是一种需要很努力才能培养的德性,尤其对于那些已经拥有许多先天和后天优势的人─因为平等往往要求他们和别人分享或让渡一些既有的好处。
问题是如果人事实上并不平等,为什么我们要如此重视平等,并将它当作规范社会最根本的政治原则?人们又如何能有足够的道德动力,在一个不平等的世界努力践行平等?这是一个大难题。它要求这样的论证:必须为人人平等找到合理的道德基础,同时这个基础要有足够的道德吸引力,令人们愿意成为该种意义下的平等主义者。这是双重的道德要求。
平等有多难?
在众多为平等辩护的论证中,最普遍的一种,是指出人作为人,都拥有一些共享的能力。例如自主规划人生的能力,理性计算和后设反思的能力,使用语言及制造工具的能力,当然还有价值判断和道德实践的能力。这些能力都很重要,而且也彰显了人的独特性,但马上会有人质疑,实际上不同人拥有这些能力的程度是不同的。人是理性的动物,但有效使用理性的能力却可以千差万别,凭什么说大家因此具有平等的价值呢?
另一个问题,是当我们平常说“人作为人,因此理应具有平等价值,并受到平等对待”时,背后似乎隐含了一种整体观:每一个体是因为“人”这一身份而获得某种道德肯定,而不是因为某种特定能力。这些能力或许都重要,但其重要性必须放在一个“完整的活着的人”身上才得以彰显。这似乎是个对的思考方向。
让我们试试先从第一身的“我”来想:我是人;我活着;这个完整的生命是我的,不是别人的;我只能活一次;我在乎自己,在乎自己活得好不好。所以,我的生命对于我,十分重要。别人可能不在乎我的生命,但我不可能不在乎自己的生命。
现在让我们改为从第三身的“我”来想:当我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对我十分重要时,我望向周围,我见到其他人,一个个具体的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幼,或贫或富。我进一步意识到,这些人都有自己的生命,都在各自的生命轨迹中,努力活出属于他们的完整的人生。他们的生命,对于他们自己,和我的生命对于我一样,同样无比重要。也就是说,当我完成从第一身到第三身的反思时,我明白:如果我的生命对我重要,我就必须同意别人的生命对他们也同样重要。而既然我们都是人,从客观的观点看,我们的生命遂同样重要。
换一种较通俗的说法,就是如果我珍惜自己的生命,渴望自己的生命得到别人尊重,推己及人,别人的生命也同样值得珍惜和尊重。当然,推己及人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性。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有人会说:我的生命较其他人重要,因为我较其他人更理性更能干对社会贡献更大。但这里得小心,当我们一旦以这样的方式来评价人时,就已经改为从一种“外在的”观点来看人,而不是从一种内在于每个个体生命的角度来看。
我相信,当我们平时说人生而平等时,并非在描述一个自然事实,而是隐含了上述的道德观点:当我们放下种种用以间隔人疏离人的外在标准时,我们将见到每个生命本身,都有不可量化的内在价值。这个“放下”,绝不容易,所以平等是很难很难才能培养的德性,里面有很深很深的对人的关怀和爱。
如果接受了这样的平等观,那么会有什么政治含意?我想我们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既然我们都是政治社群中的平等成员,政府就有责任给予每个公民平等的尊重。尊重人的什么呢?尊重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都有自己的目的,都渴望活好自己的人生。真正重视平等的政治,必须在社会每个重要环节,充分保障公民平等的权利,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活得好活得有尊严。
但怎样才叫活得好?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回到对人的生存状态的理解:人会受苦;人有基本需要;人渴望自由规划自己的人生并赋予一己人生意义;人希望肯定自己同时得到他人认同;人期望有权参与公共生活并有份决定社群的未来。有了这些理解,我们才能知道实实在在的人是怎样,然后就可以思考,到底怎样的制度,才能好好实现这些价值。这就回到我在文初提及的那一系列的平等政治。
最后,或许有人会问,我的这种对平等的辩护,真的有道德上的吸引力吗?在一个充斥着弱肉强食尔虞我诈人宰制人的社会,还会有人相信平等是个值得追求同时有机会实现的理想吗?我相信,在理念上,没有人可以为今天这样极度的不平等辩护。我也相信,活在一个平等尊重的社会,对我们每个人的福祉至关重要。但在实践上,要改变今天的状态,首要的一步,是我们都能在生活中,学会穿过人世间无数差异,认识到感受到,所有生命都有同样价值。